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26 发表



如果有人要离婚

关键是如果让你来判断(如果你是法官,或居委会的公务员),那个是离婚的标准,是婚姻关系的破裂还是感情破裂。



果然是学法律的. 什么都要联系到法院法条上. :han.gif
其实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  夫妻俩吵着要离婚, 虽然形式还没有完成, 但已倾向于这个决定. 到最后这个决定能不能在法律上生效, 才有法院来判断.
我向往生命, 但畏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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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 离婚是基于感情破裂只是一个法院让申请离婚双方申请生效的统一标准, 并不一定是完全如此的. 否则怎么可能有藕断丝连的说法呢. 那么多离了魂但还怀念对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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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38 发表


我这是帮着微微好理解吗,他说分居了还是维系着婚姻,不许别人离婚。但在我看来他们分居如果上了两年就可以离婚,不管他们相互还深爱不深爱着对方,因为在客观方面他们根本就没有履行婚姻的义务,虽然心里想但 ...



那以前因为工作两地分居的呢?  那岂不是一大半人要经历了结婚, 然后两年后又得再次经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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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52 发表

你离了几次啦?




没离过, 但结了六次....tired.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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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19:49 发表

让对方家里给你存一百万美金。



三毛说. 如果不爱对方, 即使是百万也不嫁,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千万也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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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56 发表



重婚..........
或者,都。。。。没了....?



羡慕吧?  lol.giflol.gif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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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胖仔 于 2006-7-29 20:01 发表

如果爱对方, 即使是亿万,我也不嫌弃他了。。。。lol.gif


EN? 为什么是他呢? 你不会是HEJING吧? 或者你有XX之癖?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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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先薇之风 于 2006-7-29 19:59 发表


:han.giftired.gif
偶倒能傍个大款,或是小开,再说



加油!!! 找个爱自己又是大款的小开, 让别人说死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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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里程碑意义 于 2006-7-29 19:59 发表



前提是要分居之后,当事人一方提出了离婚呀,如果不提出离婚是法院和行政机构是不管的。

民事法院的原则是不告不理。



所以有很多家庭是因为别的原因维持在一起, 比如子女财产, 实际上里面早已是臭皮囊一个了... 这样的婚姻比离了婚的更让人不可接受... 反正我是不赞成因为小孩的原因, 非把大好的时间浪费在互相指责或者冷战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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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isper 于 2006-7-29 20:06 发表

我看过了开头,结局不想看了
爱怎么怎么着吧
将来对我老婆仁至义尽也就罢了
反正她愿意跟我离那就随她
我自己一个人出去旅游也不错



我觉得, 如果愿意嫁给你的就决不愿意和你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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