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scan at 2004-3-1 15:34:
我打算今年7月回去结婚,由於出国前把户口注销了,我打听到需要去大使馆波恩办事处开未婚公证。但是不知道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因我在亚琛,想把材料带全再去。另不知道这个公证是否有有效期的问题。比如现在办理 ...

据我所知,原则上你在德国期间的未婚证明应该是你所在地的市政厅出具(当然是德语的).
不知这份证明你拿回国翻译后国内是否承认,这个你事先要问清楚.市政厅 的证明很快,当场就可拿到.
还有你出国前的未婚证明你可以在从前的街道派出所办理,虽然你的户口消了,但他们应该有存底的.

[ Last edited by taiji on 2004-3-1 at 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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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eatdrink at 2004-3-1 23:45:
恩,这个问题taiji是有发言权的
反正他开了不下5回了
听taiji的没错yes.gif

你丫的别捣乱,我说得也不一定对,可能还是应该通过大使馆,只不过大使馆Scheiss,能绕过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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