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的说得很对!准确的说,在申根国以外逗留一次性超过183天的,当前拥有的合法居留自动失效,包括长期居留。海关执法人员亲口跟俺说的,很缺德的一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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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ilingsnow 于 2008-6-4 14:57 发表

不是朋友,是我自己的经历。
之前也曾成功走过两次,都是在丹麦转机的。05年那次从慕尼黑走,结果就被送回去了。此后签证被拒3次,最后在德国请了律师给外国人局写信才搞定。

你这个经历可是够郁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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