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讲究兼爱,更主张同情弱小,这也是人类的劣根性,但有人为了掩盖事实而先发制人,加以利用,就是大大的不应该了。

这句话我连接上下文看了半天,居然没看明白。我自认为识字。

关于LZ在另外一篇帖子里关于越权的言论,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如果您在大街上裸奔,我看您一眼,是不是也算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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