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怎么大家还不好意思说这人的名字呀??
不就是“相约与此”的斑竹  天要下雨 嘛。 还“xxxx” ,有什么好怕的,
总之 论坛上给出的照片显示 就是此人呀!
还没定罪的嘛,等证实了以后,要真是这B,也别太过分,就通常手法:阉!
丫不是急么?  让他以后再也不用急了…… 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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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扯越远……  人 “嫌疑兄” 没准正在家喝哪。这里倒是硝烟弥漫……
等等吧……  看有个什么结果。
不管真假,这是摊那 爷们 身上,他也不好过了……  其实怎么回事,当事人最了解。 我说那 什么斑竹呀,真是你干得,就赶紧倾家荡产,经济补偿吧,然后赶紧的,回去吧,起码躲一阵子,着当口上,德国你暂时是呆不了了,好歹给自己找条活路。能怨谁呀?让你那么急!    真等拿到了传票,那可不是拿钱或跑路能解决的了,等着丢尽十八辈祖宗的脸吧。  要是事实不那么回事,哥们,你真行,沉的住气!   看着一坨坨的SB(包括我),在这犯贫!

话说回来,我觉得你嫌疑挺大,无风不起浪。要真是你犯事,完还让你钻空子躲过一劫,你在慕尼黑混不下去,可别来我呆的城市。话,咱可撂头里了,就为了众嫂子弟妹,哥几个一准儿先阉了你!以绝后患!!!这大嘴巴子,我要不抽到手抽筋,我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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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带鱼 at 2004-2-16 08:09 AM:
大哥,话可是你说地~~~~~~~~~~~~~

你要是不阉他,你就自宫~~~~~~~~~~~~~~~~~~~


只要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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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
倒了……
你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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