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没看到执法人员有野蛮过激行为,只是制服阻挠强制拆迁的居民,不知道真正情况,就不要胡乱转帖!乱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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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quchn 于 2008-7-26 11:56 发表

头一回见到这样冷漠的回复。这还不野蛮就剩下荷枪实弹的的驱逐了。
不知道这帮官员吃了多少好处。这么积极。要是每个人都有面对在自家被消防水龙冲一下,然后给人拉出来不知道你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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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绝大多数居民已经搬离?就剩这几户居民,这些就是所谓的钉子户,因为什么?因为这几户居民觉得动迁费对于他们来说太少,不给他们满意的数目绝不搬走!当地政府发布的当天拆迁指令,所以挖掘机开进,这些人不走,难道直接拆房?不行!因为这些是人命!为何要用水枪?为什么不直接把人从房子里拉出来?因为他们可能有可以伤害执法人员的武器,执法人员的生命也是人命!如果换作是你,上级下达拆迁指令,有人死也不搬,你怎么办?请你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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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冷漠,而是看了听了很多此类事件,这个事件的发生,有可能是当地政府行为,也有可能是某领导个人行为,我们无从得知……,但是画面上这些人都只是在执行命令,上级开了口,下级拍了胸脯,任务就必须完成,也由不得这些住户点头还是摇头,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就是妨碍公务罪,我们在这里最多就是牢骚几句,除此之外,你我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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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quchn 于 2008-7-27 15:10 发表
原来妨碍公务是这么解释的,太有才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ps 你是版主,还是你比较有才,比不了你……

[ 本帖最后由 GuEN 于 2008-7-27 15: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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