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遇难人数的确是个历史问题,认定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时间范围,12月13日开始后多久算作南京大屠杀。一直延伸到1945年南京城内非正常死亡全都算作屠杀也不合理。
2。地点范围,南京市区还是包含周边郊县。
3。死亡原因,平民毫无疑问,军人如何认定,抵抗中阵亡和缴械后屠杀也应该予以区分。
4。人数确认,数字有相当部分来自红十字会埋葬尸体统计,这个统计数字里就难以区分阵亡军人和缴械后被屠杀军人。

所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需要若干年收集证据,认定遇难人数为26万。但由于时局和对日本皇室庇护等原因,东京审判也不是那么的严密,所以会给现在的日本史学界留下口实,日本大多数认为是10几万,否认大屠杀的还是极其少数。但不管是10几万,26万还是30万都不是人类该干的。
而且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认定南京大屠杀的时候,把并不直接责任的松井石根送上绞架,而真正的元凶逍遥法外,并且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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