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踢踢 于 2008-5-21 11:14 发表


同意。捐款始终是自愿的,这么一整,跟抢劫没什么两样了。富人是有钱,富人的钱虽然是从穷人手里挣的,但是支配权是人家的,怎么用,用得是不是对得起良心,不需要谁来评判,在法律上,使用自己的钱是自由的。

可小平同志有一句话,先富帮后富的,在这种时候不帮受灾的群众,不符合党和国家当初的制定的发展路线,我觉得造反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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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amuil 于 2008-5-21 13:22 发表
很遗憾很多中国人还不理解“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代法理原则,至今还停留在“劫富济贫”的暴民时代。

中国的都姓公,是社会主义!
现在我们允许私有财产,不代表,以后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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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amuil 于 2008-5-21 14:25 发表
的确。巨富可以,只要是公正的社会竞争中获得的。甲有头脑,善于掌握商机,没后台却能白手起家,财源不断;乙懒惰蠢夯,坐吃山空。那么甲富得理直气壮,乙落魄成流浪汉也是活该。中国问题在于太多巨富都是利用权力作 ...

呵呵你违背一条,就是不管怎么他是个人,我们应该给他生存的权利。
还有现在是别人生命不保,难道富人出点钱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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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00:32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去年3月才通过,10月才正式生效,也就是说,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在中国去年才刚刚有了法律依据。当然, 这一法律精神要深入人心至少也要若干年以后。

法律可以改,但是政府当初的许诺是否就要改口呢?那富人都按法律保护私有财产,那穷人当初做的贡献,难道就是一切都成空?
所以富人最好别为富不仁,政策是会随时变动的,就看这个社会谁执政,谁的利益集团占最多数,我相信当占用多数财富的少数人,不是这个博弈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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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08:59 发表


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在物权法的保护下,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不管是既得利益者, 还是失败者, 都必须遵纪守法,也就是要遵守游戏规则。
当然, 如果一个国家的相当多数人民缺少法制观念, 缺少是 ...

当中国发生革命,又管他是暴力还是非暴力,所谓游戏规则都是胜利者制定的,法律首先公平,公证,当一个法律不再公平,不再公正,就必须进行修改。
社会几千年来不是今天才有法律,我们现在看以前的法律觉得他是多么的愚昧,难道你觉得你今天的历史就永远停留在今天,你的法律就是永远不变的,不要说中国人是什么喜欢破坏游戏规则,社会的进步,总是要打破以前的落后的条条款款。
所以,不要以为今天的法律将能保住为富不仁的富人的私人财产,迟早一天只要这个天平失衡就会出现新的规则。
归根到底,做人不能说光靠法律来约束,道德约束只是一只无形的法律。这个法律的惩罚到来将是颠覆性的。就如当初社会主义改造,大家被压迫很久了,就会渴望一种新的制度,一个新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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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进男 于 2008-5-22 12:37 发表


果真能建立一个新制度, 比已有的制度更有效率更兼顾公平, 固然是人民的大幸。
不过中国历史反复证明, 乱世枭雄一旦得势,新瓶装旧酒,旧制度全盘继承。 老百姓赔财的赔命的, 折腾半天才发现终点又回到起点。 ...

社会的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原始社会发展到现在也经历几千年的时间,我们不能说我们不能立即实现所有的愿望,但是我们却不能安心现状,觉得太慢了,与其不如革命,还不如原先。这种是一种对社会进步悲观和片面的观点。
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隔断历史的,我们比较在改造前,他是否进步了?而现在我们觉得又回到原点,马克思也说过,社会的进步是一个历史问题,他的发展不是直线的,而是一种螺旋式的发展,有可能退步,但是总的方向是向前的。
我们现在发现我们比起社会主义改造有所退步,但是如果我们能认识,或者能弄明白这是进步还是退步,对社会的发展也不是一种推动么?
改革本来就是一个没有现成样板可以抄写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失败了我们必须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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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鸟鸟爱装嫩 于 2008-5-22 12:28 发表

我看这样的行为就是一阵风. 过几天,等地震的伤痛麻木了,他们又若无其事的去吃洋快餐了.
中国很多东西都是一阵风,激化的时候表现的很好,风头一过,该干嘛的还干嘛,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现在中国文明的进步是与日俱增,相比当初鲁迅先生笔下的麻木的看客已经进步很多,
只要文明还在,迟早一天会能改观的,社会进步需要时间,和我们不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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