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陈国安 于 2008-5-13 18:01 发表
指证我说了违反德国法律的话, 要拿出证据来.
既然删了我的贴, 封了我的ID甚至IP, 就更不要谈无稽之谈.
就算不捐款, 人民也可以畅所欲言. 德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 批评中共及其走狗并不违法.


你这种某种水陆两栖长硬壳动物的后代,原来你不是中华民族的哦,哪国混蛋的走狗阿,你是?那不好意思,你tmd给我从论坛上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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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安 于 2008-5-13 18:28 发表



我只能分辨在德国违法和不违法的言论, 不清楚什么是适当和不适当的言论.


我家都还在震,下雨,我就看到你们这群龟儿子老子不顺眼,就想揍你们的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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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安 于 2008-5-13 22:40 发表


祝福你的家人. 也祝福你.
如果揍我能减少天灾带来的损失, 请!


姓名地址,给出来,有种的话
揍你至少这个论坛能安生几天
ps:我想很多跟我一样的朋友心情也会稍微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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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安 于 2008-5-13 23:13 发表


你的家乡有难, 我也算进了微薄之力.
你非要揍我才能出气, 摆明了想把我当牺牲品.
既然这样, 我也不奉陪了, 只能同情你一把.

要不我们开个投票铁,看看这里四川的同胞们想揍你的比例如何?
如果你被揍的话,你不会是牺牲品的,你会为社会和谐四化建设做出贡献的
我们简直是升华了你的价值,你看看你现在有什么用,消耗宝贵的粮食,制造垃圾,专门说些没心没肺的话,给仇华势力当走狗,说你是垃圾都是贬低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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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陈国安 于 2008-5-13 23:13 发表


你的家乡有难, 我也算进了微薄之力.
你非要揍我才能出气, 摆明了想把我当牺牲品.
既然这样, 我也不奉陪了, 只能同情你一把.

一大老爷们,言而无信,没种就直说,还要找借口,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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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恩,你应该是站在男人左边,女人右边的中间的那种,我不该苛求你言出必践的,对不起,这是我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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