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求助,办过探亲访友的请进!

想邀请表姐来玩,结果今天去外管局申请那个Verpflichtungserklaerung,我住的是WG,房屋面积12点多,他说我的房间不可以住两个人,我要给她预定hotel,现在我该怎么办呢?表姐来一个月,在我这里落落脚,就出去玩了,怎么能定hotel啊!原来在汉诺威不到四十的房子也把爸爸妈妈邀请来了,这边对面积数的规定就这么严?
Share |
Share

TOP

哎 我当时办申请时 好像也没要看合同的 我就报了个20多平米 好像就可以了
如果非要在外面订个地方的话 你要么去青年旅馆问问 啊能预定一个 或者其他地方 最好是不要交钱的 这样人来了 也不用非住那儿的
欺负大象 发表于 2009-3-12 20:54

胆儿小,不敢乱报啊。谢谢版主的建议!回头试一试

TOP

好孩子来了!今天换了个人,准备了一堆理由,一句都没说,人家给了!什么事啊!终于可以交钱了,乐的屁颠颠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