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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费雪儿 于 2011-12-18 03:53 编辑
那个是中国特有的一个处理类似案例的法规(不算是正式法典)。我个人理解就是为了加速这种轻微不道德行为的 ...
重楼 发表于 2011-12-14 23:42 
你说的这个是针对德國的青少年的,在德国刑法中对青少年犯罪也相对宽容,所谓Jugendsuende.于是在上述条款中又补充了一句:
es sei denn, der Einbuergerungsbewerber macht glaubhaft, dass er sich von der frueheren Verfolgung oder Unterstuetzung derartiger Bestrebungen abgewandt hat.
即,除非他能非常可信地说明并让人相信,他现在直到以后再也不会从事这些活动了。在德国18岁后就成人了,而且都在读大学的人,也老大不小的了,还偷东西,这个是不可能的。总之,如果以前从事过这些活动的外国人麻烦就比较多,这也是德国政府用以威慑其他外国人的目的。比如逃票的为什么会被招工的公司拒绝,难道就没有写进去记录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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