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德国结婚的同志们~~

我看了使馆上的材料要求说明,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法兰克福使馆的电话又死打不通,只好上来就教啦

1.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就是buegeramt的anmeldung么?还是什么bescheinigung des aufenthaltes什么的?
2.不需要传说中的未婚证明么?使馆网页上没有要求,但是有听说过……我准lg(他跟我不在一个州)的anmeldung上已经有了ledig一栏,这个可以算数不?他那个鸟地方好像没有未婚证明这一说……

先谢过大家
至今思项羽,红掌拨清波。

嗯,多谢各位的帮助啦~~
话说真是“同志”的话就跑荷兰版去问了…………
至今思项羽,红掌拨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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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好不容易接通了汉堡的领事馆~~
汉堡方面解释如下:如果两人都在一个州,就不需要去领事馆做单身证明,就直接用buergeramt的那个bescheinigung就可以了。如果两人不同在一个州,则需要一方在他所属领馆开一个单身证明。总之,麻烦着涅!幸好死鬼跟我都属法兰克福领馆。呜呼~
至今思项羽,红掌拨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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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可能才结婚都这样吧
至今思项羽,红掌拨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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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iola_bai 于 2009-5-26 23:02 编辑
刚才好不容易接通了汉堡的领事馆~~
汉堡方面解释如下:如果两人都在一个州,就不需要去领事馆做单身证明,就直接用buergeramt的那个bescheinigung就可以了。如果两人不同在一个州,则需要一方在他所属领馆开一个单身 ...
viola_bai 发表于 2009-5-26 15:59


不好意思说错了……
应该是双方同属一个领事馆管的(也可以不在一个州),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
至今思项羽,红掌拨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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