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居留问题???

我现在拿到的是半年的居留许可,好象听说这种是临时居留,不算正式的,因为我的是一张许可纸,没有贴在护照上的,半年后去外管局换,要求提供二个资料,一个是没拿救济金证明,一个是老公三个月的税单.老公的是长期居留许可,请问一下如果没有三个月的税单证明,外管局会给居留许可吗?或是说不给要求回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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