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几天以后,我找郑滢一起吃午饭。

“你最近看上去很幸福。”

“幸福看得出来吗?” 她反问,一边把面前沙拉碗里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塞进嘴,嗝登嗝登地嚼,一小半菜叶还露在嘴唇外面,看上去像一只动画片里的兔子,让抱着一个大号汉堡包啃的我立刻自惭形秽。大约一个月前,她看自己的身材不顺眼,决定节食,开始喜欢吃那些低糖低热却着实令人反胃的所谓健康食品,而且随便吃什么都斤斤计较有多少卡路里,要做多少运动才能消掉,像红烧蹄膀那种算不出卡路里的东西,她是绝对不看一眼了。

“时间,上星期五下午四点十分左右;地点,本公司门口;事件,一个男人开着凌志车来接一个女人下班。记叙文的四要素有三个已经全了,剩下一个是不是应该由你来提供?”

郑滢伸出舌头舔舔嘴角的沙拉酱,眯着眼睛笑起来,“你看见了?”

“你最好老实交待。”

“其实,说不定你也见过他。”

那篇记叙文的第四个要素叫杨远韬,今年初,郑滢的部门邀请了一些客户代表来公司,主要目的是听取他们对产品下一个版本开发计划的意见和要求。郑滢的主管让她也去参加,“熟悉一下产品” ,结果她一箭双雕,不但熟悉了产品,还顺便熟悉了一家客户公司的技术总监。

他们的恋爱是这么开始的:“那天早上,大家都在会议室里拿东西吃。我倒了果汁,接着去拿甜甜圈,你知道我最喜欢那种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可是盒子里只剩下一个了,他正好排在我旁边,我们正好一起伸手去拿,结果他就把那个甜甜圈让给我了。”

“你为了一个甜甜圈看上他 -- 还是公司请的客?”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 即使那是一个软软的、浇着巧克力、上面还洒满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

“当然不是,后来我们一起吃午饭。结果你猜怎么样,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临走出门,突然折回来,把掌上机递给我,上面是一个问题‘愿意和我一起吃晚饭吗?’ 旁边还有一张愁眉苦脸的卡通自画像。”

“嗯,挺浪漫的嘛。”大概就是从一个甜甜圈开始的爱情使郑滢痛下决心告别了这种充满诱惑力却会使人发胖的东西,而且殃及其它很多门类的食品。

“他这个人看上去一本正经,酷得要命,其实私下里像小孩子一样。你知道,他竟然把我们公司餐厅里烤面包用的炉子当成暖气机,还把手放上去烘呢。” 郑滢的声音甜得像巧克力,“他对我非常非常好。”

“他在哄你玩吧。”

杨远韬今年三十四岁,以他的地位算得上年轻有为,而且正正好好符合郑滢那个“美满的爱情等於男人年龄是女人年龄减七再乘二” 的公式。她觉得这是天意,“好像我转来转去就是为了要碰到他,而他呢,也一直在等我”。

然而,老天爷常年超负荷工作,难免也会打打瞌睡,让郑滢绕了很多路才找到自己的“另外一半”。而与此同时,这个男人等着等着,大概有点不耐烦,一昏头就自说自话先去同另外一个女人结了婚。
Share |
Share

TOP

120



“我知道了,他肯定说他老婆缺乏品味,不理解他,还有,他对那个女人早就没感觉了,是不是?” 从五四时期开始,有点苗头的男人少不了自比潘安、发发这一类感叹,目的无非是为了蓝杏出墙,而且,满心希望墙外有人高高兴兴地接应。不同的是,五四时期的男人基本上都是遵父母之命成家,有地方可以推卸责任,故而理直气壮;而到如今,自己一本正经迎进门的太太,还开口闭口娶妻不淑,实在有点令人费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男人脸皮比从前的男人要厚。

杨远韬倒是没落这个俗套。郑滢说,“他说他老婆是个好女人,陪他度过了最艰苦的日子,所以他对她相当有感情,” 她又往嘴里塞一大勺沙拉,然后重重地说,“可是,他说他爱我,假如可以重新选择一次,他百分之一百会选我。”

天下的好男人都是一样的;而负心汉则各有各的门法。这一个负心汉,很聪明地开门见山把牌摊在了桌上,然后“置于死地而后生” 。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他更加爱的那个人是我。感情和爱情是不同的。”

“他有小孩吗?”

“没有。”

“他会和他老婆离婚吗?”

“我现在还不想给他太多压力,” 郑滢好像并不想多谈这个,立刻把话题岔到杨远韬对她多么多么好 -- 杨远韬曾经开车几乎一个晚上转遍这个城市的超市为她找一种英国出品的叫“八点以后” 的黑巧克力--只因为她偶尔提了一下,杨远韬出差回来不去自己家先跑来看她,她痛经的时候杨远韬帮她揉肚子,杨远韬这个,杨远韬那个,噢,对了,杨远韬送给她一个 PRADA 的包包。

“哇,多少钱?” 面对那些令人眩目的牌子,我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这句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话,改也改不过来。

“上海华亭路的东西,你说多少钱?”

“他送你个假包?”

“准确地说,是‘仿’ 的,不过,做得跟真的一模一样啊。我现在天天背着上班,美国假货少,没人看得出来。”

我看看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我明白了,你是真的很爱他。”

“怎么说?”

“否则以你的脾气,怎么肯让他拿个假包来耍?”

郑滢沉默一会儿,抿了抿嘴说,“他有苦衷。” 有句老话叫做“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女人” ,很有道理。杨远韬背后的那个女人显然已经成功地建立起一套管理丈夫的系统,“他老婆要定期查帐的。当然不是不许他花钱,她的理论是花多少都可以,不过要知道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他要是花几百块钱买个包,他老婆肯定会警觉。”

“然后河东狮吼吗?” 我心想,臭男人,苦衷你个大头鬼。

“倒也不是,他说,不想让他老婆无谓地难过。我想想也对,已经抢了人家的丈夫,好像是有点理亏。”

有些女人恋爱起来会越变越刁蛮任性,比如我;而有些女人恋爱起来却会越变越通情达理,比如郑滢。我觉得她不是突然变贤惠了,就是爱昏头了。根据种种迹象分析,她属於后者。

“换了我,就坚决不要那个假包。” 我说。

“程明浩可是好像连假的也没送过你啊。” 她明显地有点生气。

“如果我想要,迟早有一天他会拿个真的来。” 我不由针锋相对。

TOP

121



我们大眼瞪小眼,四目相对僵持了差不多十秒钟,终于“扑哧” 一声同时笑出来。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骂谁都可以,骂他就不可以。” 郑滢摇摇头。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月份吧。”

“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

“我跟他说好了,对外不公开,” 她左右看看,压低一点声音,“这家公司里好些人认识他呢,万一别人知道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到底是对谁没有好处?你,还是他?” 我不肯放过她。

她看看我,然后转过头去看窗外的草坪,“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犯贱?”

“有点,” 我咽下最后一口汉堡,“世界上男人多了,没结婚的满地都是,你很喜欢向难度挑战吗?而且我告诉你,女人的心比男人细,他老婆迟早会发现,到时候黄脸婆找上门来拿把水果刀顶着手腕跟你讨老公,你吃得消?算了,跟他分手吧,这种事情,越早结束越容易。”

郑滢脸上露出一个有点无奈的微笑。

“唉,那个甜甜圈你究竟喜欢他什么?” 这一次谈话在我和郑滢多年的交情里不下于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对於人类历史的意义 -- 我第一次头头是道地跟她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恭恭敬敬地听她大小姐训话。我骤然觉得自己老成了许多,於是再接再厉,“有钱?好看?有地位?知道哄女人开心?还是车子屁股上那个L?我告诉你,这些都是空的,都是…”我开始打手势以加重语气。

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了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很爱他。”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 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 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的的确确是栽进去了;一个活生生“阴沟里翻船” 的案例。她八成是看那些狗屁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了,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那一套?我从别的同事那里打听马克的家庭情况想拍拍马屁,结果他根本没有什么家庭,连个宠物也不养,老处女的那一套派不上用场。

我终于忍不住,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老处女讲了自己的处境,意思是希望她能开恩把我调个组。老处女一听就明白,笑了笑说,“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 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相比之下,郑滢要得意得多。她刚刚做完一个项目,各方面反应都很不错,老板慷慨地发了她一笔奖金,估计年底升级不成问题。她把自己的心得总结成六个字“起花头、抢风头” 。

“很多时候,关键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你怎么去做,帮谁做,做给谁看。还有,随便你做了一点什么东西,要钻天打洞、掘地三尺,开发出所有能够拿来吹牛的方方面面,然后找机会去巡回演出。就算手里拿着一堆狗屎,也要想尽办法把它除除臭,切成片,洒了调料,配上生菜和番茄,然后勾上一朵奶油花,放在漂亮的盘子里堂堂正正上桌。信不信由你,这样的话,人家还真吃。”

TOP

122



“假如我手里连堆狗屎都没有呢?”

“那还用说,想办法拉呀。” 郑滢洋洋得意。

“说了跟没说一样,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一点点机会都没有,有时候都想不通老处女招了我干什么,都怪你那时候死活把我拉进来。”

“放心,你们老板那么精的人,肯定有安排的。”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等到郑滢都开始为我觉得有点不对,老处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 决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了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我后来才逐渐打听出来的:老处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理由是那个部门新人太多,技术力量薄弱,需要几个有产品开发背景而且经验丰富的人去“镇” 一下,云云。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部门又辛苦又死板,周末和假日还要值班,一般的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里调,何况以他的资历地位,老处女此举简直就是“流放宁古塔”。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几个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结果人家看他倒酶,个个像避瘟神一样避他,反而把小报告打到老处女那里,三下两下,老处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提出辞职。

我跟一位同事聊天的时候试探他,“马克那么聪明,离开公司,真是有点可惜。”

他笑笑,意味深长地说,“公司用人,要你来做事,又不是要你来聪明。”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就这样,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外加他手里一大堆艰深晦涩,由於年深日久,除了他自己少有人明白,也没人愿意接的工作,看得我两眼直发晕。

难怪老处女招我进来,她早就想对马克动手 -- 果然不爱才;也难怪马克一直不理我,他肯定也早有感觉,只是没想到老处女下手会如此之狠吧。我成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的一块三明治。

马克临走前的一个星期,我天天忙得脚底翻天,缠着他跟我讲解他工作里的要点。他照样对我爱搭不理,我问起什么,他就找出一堆陈年的设计资料来叫我自己去看。

马克走了,我骤然从全部门最空闲的人变成了最忙的人 -- 一边补课一边应付不久就该上交的代码和各种计划书,晕头转向,每天在办公室里呆十二个小时还是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在做某一个部件的更新计划时,我碰到了一个以前没有注意到却很重要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问其他同事,也没人知道。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心急如焚,一咬牙,找出马克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那个夏天,程明浩没有感冒,倒是我得了重感冒,八成是累出来的。我一边拨电话号码一边不停抽纸巾擦鼻子,一边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那个老头 -- 自己人缘差成那样,还要来连累我。

拨了两次马克的手机都没人接,我觉得他在“诈死” 。无可奈何之下,我给他留言。本来不过只想告诉他我手上这个问题真的很重要,叫他立刻回电,可是说着说着,鼻涕越流越汹涌,心火也越窜越高,我一边抽鼻子一边对着话筒即兴演讲起来:“不管你怎么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无论如何我也要把它做好…… 我承认我对产品是懂得很少,不要说1.0版,就是2.0,3.0 版我都没见过,可是,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需要你的帮助…”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挂断留言,因为鼻涕已经有“大江东去” 之势,需要立刻去洗手间清理。

等我回来,电话铃响了,马克在那头迟疑着问,“刚才,你是在哭吗?” 声音已经明显不那么生硬了。

我愣了两秒钟,头顶一个灯泡“咚” 地亮起,立刻打蛇随棍上,“真不好意思…不过,不过现在不要紧了。”

TOP

123



我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显然让马克更加相信我刚才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哭哭啼啼,其结果是他约我下班以后到公司对面的Starbucks 见面,一谈三个多小时,每人喝干两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个问题方方面面、仔仔细细分析了个透彻;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给我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一点,只是懒得告诉我。马克的脑子像个活数据库,那些旧代码都已烂熟其间,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没怎么翻,拿了支笔就在纸上勾划起来,讲得头头是道,让我茅塞顿开。我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赶走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

马克告诉我,他下个星期就要离开旧金山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工作。他摇摇头,“这里的人太坏。”

我有点着急,“那我要是再碰到问题怎么办?”

他想了想,在纸上写了几个人名,“你可以去找这些人问问。这些东西当初就是我和他们几个一起设计、制作的。”

我一看,吓了一跳,那上面差不多都是跟老处女平级的人物,“他们会理我吗?”

“会的,” 马克那张总是拉得长长的脸第一次露出一个近乎慈祥的微笑,“因为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关照。老实说,有些东西除了他们,人家也不懂。哼,现在那帮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斗角,能干成什么?” 还是没忘了数臭数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孙” 。

我忍不住调皮起来,“你就是做1.0 版的时候认识他们的吗?”

马克嘿嘿地笑起来,“差得不远了,是做1.2 版的时候。其实,就算工作上没有问题,这些人你去认识认识,对将来在公司里发展也会有好处。” 原来,不喜欢搞人际关系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时候,马克摸摸秃了一半的脑袋,诚恳地说,“真不好意思,一直以来把我对艾米的态度转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弄哭呢。”语气里居然还颇有几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个想向他坦白的念头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认为破了自己的一项记录,又何必让人家扫兴?

走到街上,天还没有黑。我觉得这场感冒真是值得,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从马克那里借来几条人脉;想到他最后那句话,又觉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么容易的吗?您?还不够。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会对着焦大掉眼泪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着旧金山夏日傍晚水洗过一样澄净的天空,微笑了,然后接着往前走。

那个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码头。他不同意,说我感冒还没好、那里风又大;而我坚持要去,说需要晒晒太阳。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着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一直走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路上的风景美轮美奂。

从小我就对码头和那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有一种深深的迷恋,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看见它们,心里便觉得很高兴。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称斤两卖各种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种里面包椰丝的黑巧克力。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质疑我随机订出来的规矩。

“那还不简单,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 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吧。就照你的,抓两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於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TOP

124



这一天,我破例让他抓了三把,然后得意地告诉他如何用鼻涕骗来马克的同情,让他终于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为我真的哭了,结果良心发现,就约我出去…”我拿起一颗巧克力,剥掉糖纸往嘴里一扔,一边嚼一边献宝一样讲得眉飞色舞。

程明浩静静地听完,然后说,“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这样突然约你出去,记得先把去向告诉我,好吗?”

“马克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怪一点而已。”

“我不是说他,是说假如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无大错。” 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我看着他笑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麻烦?” 我又剥颗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后让它稳稳地掉进嘴里,“我都这么大了,你以为我是傻瓜,会给人家随便吃豆腐吗?”

他用手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平,温柔地看着我,“你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我当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当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还会要我吗?” 他这种看宣德炉一样的眼神每每让我不由自主问出一些愚蠢的问题。

“不许胡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站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划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衣袖,阳光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泊。这样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无聊话题都渲染得浪漫无比。

这原本就是一个哪里都可以让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头发上。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的头发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话大概像个手炉,可以拿来取暖。”

“不许,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我已经不算聪明了。”

“那你还老是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时候,程明浩告诉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海浪。

他揽过我的肩膀,“怎么,不高兴了吗?”

我摇摇头,“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图,谁来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搂进怀里,“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来了呀。你不许胡思乱想。”

我呼吸着他身上的清新气息,转头看看远处向天边延伸的码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却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这一点,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只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TOP

125



到了渔人码头,程明浩拉我又去买了一瓶海盐,“把你打翻的那瓶补上”。我说“不用了” ,他却坚持要买;这个人固执起来很固执。我笑着问他,“以后要是我不当心把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会立刻从西雅图跑回来看我?”

“那我们马上再去买一瓶备用,或者多买几瓶,你爱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也笑起来。

“算了吧。” 我捧着那条新的彩虹高高兴兴地往前走。

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金门大桥,每次走到这里,我心里都会有点淡淡的失落,因为金门大桥一出现,就意味着这一场瑰丽的行程即将结束。这一次,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43和45之间的那个码头,上面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有点滑稽的编号“43 ½” ,从前走过很多次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码头。二分之一的码头,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我想大概它只有一般码头的一半规模吧。” 程明浩说。那座码头看上去的确是比旁边的码头都要短。

“说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说,只接纳船只进港口,而不离岸的?”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那还叫什么码头?”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码头呀。” 我坚持自己那个荒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觉得很有道理;或者说,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们买了一些馄饨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馅回家,打算包馄饨。程明浩卷起袖子开始剁馅,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加像个肚兜?我已经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 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让我看看嘛。” 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 -- 很不合身,却恰恰是我的印迹。

包到后来,馅没了,还剩下一叠馄饨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个馄饨里放那么多馅,现在要一个个拆开来重新包,真麻烦。”

他说,“不用啊。” 一边把那些馄饨皮子包成了一个个空心的小馄饨。

“这能吃吗?”

“当然。”

“好吃吗?” 我实在很怀疑。

“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开了,他先把包了馅的馄饨下锅,等它们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馄饨下进去,水一滚就捞上来,另外盛了一碗,“你尝尝看。”

我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没有馅的馄饨,入口即化,是一种别样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说,“这是我们程家的一种特别做法,叫‘泡泡馄饨’ 。”

“根本就是偷工减料,” 我笑他,“不过倒是真的很好吃,记住了,叫泡泡馄饨。”

吃完馄饨,我随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纸巾,“放着吧,今天我来洗碗。”

等我回来,他已经把我的筷子拿下来,斜搁在碗边,“以后筷子不要那样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难以理解学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对人家也这么管头管脚吗?”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来,“人家关我什么事?我只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他刚才那句话,让我莫名其妙感动得几乎想流泪。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简直巴不得他对我管头管脚,而对人家统统狼心狗肺。爱情,有时候自私起来不可理喻。

TOP

127



“怎么样?” 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 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那一天,我知道了自己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是6号,跟我脚的尺码一样。我问店员,“假如一个人现在买了戒指,将来手指变粗了戴不下,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戒指万一像衣服一样穿不下可怎么办。

她微笑着回答,“一般情况下,手指是不大会变粗很多的,” 她抬起自己的手,“我自己的手指也是6号,你看,这个二十年前买的戒指,现在还是正正好好。”

我开心地对郑滢说,“这样说起来,买戒指其实是很合算的。你想,假如说四千美元的一个戒指,看着很贵,可是呢,如果我天天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戴它个五十年,摊下来每天的成本才两毛钱多一点而已,就算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最多三毛钱吧,都不够一罐可乐。而且,等过了五十年,我都变成老太婆一个,它却还是这个样子,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对不对?”

郑滢说,“神经病。”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不再用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 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她说香奈尔五号太小女人气,“一点城府都没有” 。

“那你去买男人的须后水用好了,保证城府深得吓死人。”

“我是说,香奈尔五号好归好,可是闻上去像长不大一样。”

“所以它才能永恒啊。女人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就是永远长不大的。”

她把那种叫“鸦片” 的香水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嗯,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觉得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你真是煞风景。”

“实话实说而已。”

我们坐在购物中心的长凳上吃冰淇淋,郑滢告诉我,林少阳最近当上组长,手下管七八个人,春风得意。张其馨和我现在由於程明浩的关系已经心照不宣地相当疏远,就算见面也往往是郑滢牵头。所以,有关她的很多消息都是间接从郑滢那里听来。

“他很有本事嘛,二十六岁就能这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有些人的命相大概是气球,无论年龄,一有风便立刻飘飘乎乎往上升,人家羡慕都羡慕不来;林少阳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在小公司里混的好处,当官比较容易一些。看看我们公司,那么多人出身比你好、资历比你厚、人脉比你深,要升一级斗得死去活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像你们部门那个马克,混了十几年,还不是灰溜溜被人家赶跑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老处女有什么表示没有?”

“老板送给他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他都没带走,就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我看了看,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换了我我也不要。”

“哼,要是他高升,看好了,老处女第一个马屁拍上去。”

“想想真让人灰心。”

“算了,他不走,位子就空不出来,你只能天天买咖啡。别说,你办公室里那张还是人体工学椅呢,所以人家要提出跟你换,千万别答应。”

TOP

待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