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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5-8-13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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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再接下来的情节更老套,电视里卫视中文台在播林志颖刚出道时的一场演唱会,还是我初中时候的偶像,我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他说有点工作要做,于是他打开笔记本忙活了一阵子,我看着他的背影,说不上魁梧,但是很匀称的身材,容貌不是我印象中广东男人尖嘴猴腮的样(抱歉,是成见,在此向广东男人说声sorry),皮肤白净,babyface,眼睛大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
大约半小时后,他合上电脑,说肚子饿了,然后我们一起去吃饭,地点是我挑的,是这个城市有名的饭店,我诚心想请他吃,可是他趁着去洗手间的时候把帐结了(广州男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他吃得不多,我也吃得不多,大部分时间我在看着他,他左手拿筷子,吃得很斯文很可爱,抬头发现我在看他,他朝我笑笑,问我怎么不吃,我不答,然后他一脸委屈地问我是不是看见他就没了胃口。
期间,我男朋友来过一次电话,我看到号码,犹豫了一下,接了,问我在哪,我看了佩凌一眼,决定说实话,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了声“玩得开心”,然后挂线。思连有个习惯,就是每次跟我打电话都是让我先挂线,他说不想让我听到那么空洞的“嘟嘟”声。但是这次是他先挂线,我握着手机,听筒里传来空洞的嘟嘟声,我有点发愣。对面的佩凌问了一句“男朋友啊?”我朝他笑笑,算是默认。
佩凌不喝酒,不抽烟,我们一起喝了一扎西瓜汁。当初在QQ上问他是否喝酒抽烟的时候,他回了一句“挑夫婿么?我算是合格了!”对此我满心喜欢,我不喜欢男人身上烟味和酒味,很颓废的感觉,我喜欢男人身上清新的味道,给人很阳光的感觉,就是眼前的佩凌。其实思连也是烟酒不沾的,可是……看来爱与不爱真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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