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大家不要误解。学生会每次都是自己垫付钱,然后大使馆负责报销的。每次报帐的发票,都必须有学生会主席,司库以及另一位成员三个人的签名才可以报销。   然而德国的瓶子是可以退钱的。 所以几年积累下来,有一点钱(我那个时候从上届主席那里接受的是13欧元,我后来转给姜的也是13欧元)。   这点钱不能属于学生会任何人,所以就一直作为流动经费由每届学生会司库管理。 这点钱可以用来处理一些比较小的花费,比如买些纸张,气球等等。。。
大家不要误解了。。。。。。  halle的帐目还是很简单的。 毕竟就那么点钱。  谁如果是为了钱进学生会的话, 那就太可笑了。 在学生会花费的时间,去打工的话,不知道赚多少。。。
好了。 我知道的都告诉大家了。其他的我也就不知道了。

虽然离开halle了,不过也一直会偶尔来halle版逛逛。 之前看到陈主席带领大家组织了这么多活动,还很是羡慕了一把。  没想到出了这么一出。。。 呵呵。
I want to fly 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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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其实偶头脑中的学生会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团体,成员们也都只是愿意为大伙服务的普通学生学者,没啥名利可图的。可是看最近的一些帖子,真的看得偶心惊胆跳的,又是黑箱又是阴谋的,不知道是自己的世界太简单还是有人想法太复杂,如果是偶的问题,那偶还是回火星去吧,不在危险的地球上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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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日麽麽茶 于 2008-9-16 22:13 发表
了解了,其实偶头脑中的学生会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团体,成员们也都只是愿意为大伙服务的普通学生学者,没啥名利可图的。可是看最近的一些帖子,真的看得偶心惊胆跳的,又是黑箱又是阴谋的,不知道是自己的世 ...

没错。进学生会没名没利。。。大家就是过节搞搞活动。。。本来就是很简单。。。搞活动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结果现在却被人诬蔑偷那几个瓶钱 那点钱还不够打工俩小时的呢。。。又是黑箱又是阴谋的。。。我也给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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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我们制定网络规则让斑竹删帖子有法可依。看来,网络与足球一样,需要裁判。需要黄牌红牌。错判太多也是不行的。

原则言论的自由必须靠大家一起维持。强烈人身攻击的帖子已经严重妨碍了言论自由。反对实名制。不能把国内的那一套,照搬到这里来。学生会无权干预斑竹执法。斑竹不能利用职位之便发表攻击性言论,或者泄露网名信息。

[ 本帖最后由 happyforest 于 2008-9-17 08: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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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内容,斑竹有执法尺度不一,该删的不删。斑竹自己发出攻击性的帖子, 算是违法。在此先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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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学生的清白。 学生与博士有同等资格做主席和管账, 反对任何歧视性的言论。

没有确凿证据,就是清白的。如果有确凿证据,可以根据法律或者有关法规处理。捕风捉影的帖子,最好不要发出来。

[ 本帖最后由 happyforest 于 2008-9-17 0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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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ppyforest 于 2008-9-17 01:27 发表
前面的内容,斑竹有执法尺度不一,该删的不删。斑竹自己发出攻击性的帖子, 算是违法。在此先提醒一下。

是别人先攻击我的。。。好不好。。。不过我确实也有点激动了:girlshy:

现在我是不敢再管了。当初关于主席的帖子,我觉得过了,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把帖子锁了。接着有个什么hanweizhengyi的又发个帖子攻击yanhuang,我觉得不好也给锁了。。。结果呢。。。两边不讨好。。。这边要继续讨论,那边那要继续攻击,还给我扣了个干预民主的帽子。。。结果现在把我自己卷进去了。。。我还烦呢。。。:tearbath:我和他们又没交情。。。莫名其妙的成了包庇双方了。。。

我现在是明白了,不做不错。。。这话绝对是真理。。。

对于你之前说的选版主的事情,我比较赞同。我觉得halle版块版主应该民选,而不是学生会可以直接任命。

强烈建议这次换届,顺便选个新版主。。。地球水太深,我决定移民火星选完通知我一声就行,总管理员是我朋友,我直接让他把我们替换了就行了。

[ 本帖最后由 migazhang 于 2008-9-17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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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gazhang 于 2008-9-16 20:14 发表

你的问题真有意思,那次我们篮球队是去了几个人,但是哪来的8个,篮球队全盛时期也才6个而且那次选举还有人没去。。。那次参选的一共就那么几个人,每个人可以选5个(好像是。。。忘了,太久了)。。。选得 ...


账目你无任何问题。有点误解,是八字不是说就是8个,我没说具体几个。当时是选7-9个。也是选举人提供的几张名字一样的选票并提出质问,当时已宣布了就没做处理,几张票上还有那位当选后又不来学生会的同学,而他事先也声名过不参加。安规章确有让人不解,是应做无效票处理的。当然这都过去几年了,今后注意就是了。只要你说话今后注意口气,不要带攻击性的口气和言论就好谈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影子No.1 于 2008-9-17 17: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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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今后网络建立平等规则,比方说不用实名,也不要点实名 (如点实名必须也签实名)。
删贴的原则问题。
斑竹权到底谁来确定?
现在还应尽快制定新的选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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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实名的问题,太严重了!实名批评不行,表扬也是不对的!!!签名也不行。

[ 本帖最后由 vivaviva 于 2008-9-17 17: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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