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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做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辞。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待德。小小腊梅,足以趋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会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趋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尊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不能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再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形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的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
  
  怎么会事?
  
  这并不是约会?
  
  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
  
  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
  
  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
  
  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情愫,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
  
  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
  
  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烙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至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t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如心至,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
  
  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
  
  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中!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
  
  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添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白色的桌椅,四周是海螺和精致的烛台,非常浪漫,一抬头变可看见无尽的天穹。完全是烛光晚餐的最浪漫的地点。
  
  我立刻觉得腹如鼓鸣,赶紧要了一块胡萝卜蛋糕,然后点了7成熟牛排,志谦要了三文鱼意大利面。
  
  说来怪,我从小就厌恶胡萝卜,直到现在吃红烧的、凉拌的、生炒的……胡萝卜都会觉得恶心想吐。尽管我知道吃胡萝卜益处多多,可是偏偏受不了那股怪味。
  
  然而我又独爱这里的胡萝卜蛋糕。
  
  因为它一点胡萝卜的味道都没有,反而有一种胡萝卜特有的清甜。
  
  也许,这个道理简单如人们渴望爱情,又忌惮婚姻一样。
  
  希望有爱情的甜蜜,又不用背负婚姻的责任。
  
  
  
  
  食物一端上来,我立即大嚼起来,老夫老妻那里还讲究仪态。
  
  志谦看样子也真饿了。
  
  我们很快如同牛嚼牡丹,将食物全部吃光。
  
  然后,在温馨浪漫的白色小屋中,在星光微弱的天穹下,大眼瞪小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以前,我们随便在哪个小饭馆吃饭,总是牵着手,不顾旁人的眼光,盈盈相望,整个晚上不说话也不会觉得腻。
  
  现在,就算在最浪漫的地方吃饭,也如同吃快餐便当,三下五除二,只求填饱肚子。
  
  气氛尴尬起来,终于,志谦讪讪地说:“锦诗,吃饱了吧?回家吧。外面怎么也没家里舒服,我还想上网查点资料呢!”
  
  我赶紧点头,生怕这沉闷的气氛继续尴尬的蔓延,暴露我和志谦之间的隔阂。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个人多少又还有点默契,如果就此放弃又觉得太过可惜。
  
  故此,上出租车的时候,我用力抱着志谦的手臂,志谦也紧紧夹住我的手,会过头吻吻我的额角。
  
  志谦很少在人前对我表示亲热,这算不算进步?
  
  我开心的想着。
  
  到了家,志谦并没有象他说的那样上网。
  
  因为明天他要出差,我们竟然难得地坐在厚实的地毯上对着电视,看了一部碟片。
  
  片名叫《两小无猜》,是法国大导演的手笔。
  
  因为是文艺片,我也很喜欢看。
  
  非常动人的画面,非常动人的故事,非常纯洁的感情,我和志谦都看得不住唏嘘。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一时的心动?天长地久的纠缠?或者世上本没有爱情,只是说的人多了,也就有人相信了!
  
  
  
  躺上床,志谦的身体很暖,他一年四季沐冷水浴,皮肤光滑如上佳丝段,**过去,紧紧贴着。
  
  志谦是我冬日的多动能热水袋。
  
  奇怪,我紧紧抱住他,他也用力环住我,可是,我们都没有做爱的冲动。
  
  以前,只要想到他温暖的怀抱,只要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我便难以自持。
  
  曾经我们如此疯狂迷恋彼此的身体,象作科学研究一样探讨摸索对方的身体,不惜花昂贵代价到酒店开房。
  
  现在一切熟到不能再熟,又有自己的家,绝对自主,却没了兴致。
  
  我们还是做爱了,但是没有任何激情,完全例行公事,彼此都不能从中获得更多的乐趣,整个过程非常简单乏味,甚至连接吻都省略了。
  
  其实,就算接吻,也没有了以前那种心驰神往的感觉。
  
  生命是一场幻觉,它把我们都骗了。
  
  当一切水到渠成的时候,有了渠,却没了水。
  
  生活往往如此,事与愿违的事情发生太多,渐渐人们连许愿都不再愿意。

 翌日,志谦轻轻翻身起床,我努力抬了抬眼皮,窗外还是一片漆黑。
  
  
  “几点了?”我朦胧地问。
  
  
  “6点!”志谦一边轻轻回答我,一边替我把被子掩好。
  
  
  哦,他得走了,飞机不等人。
  
  
  实在太困乏,我又连忙合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半个钟头,谁知道呢?朦胧梦境,一分钟也可以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志谦似乎吻了吻我,我连眼皮都不肯再抬一下,继续埋头苦睡。
  
  
  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鄹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 ,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哪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到记得如此清楚。
  
  
  不象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阅己者容!
  
  
  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哪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一枚,并非他妻子。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哪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粱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一旦有了,粱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哪声音叹口气:粱锦诗,可见你对这段感情早已极之不满,今日终于满腹牢骚,抱怨不已。
  
  
  培养一段感情并不容易,望你慎之慎之!
  
  
  我轻轻笑,对牢镜中自己说:老好粱锦诗,别担心,一切尚是未知数,不过多个心动的异性朋友,还有待进一步观察、考验,陈志谦仍然是我唯一男友。
  
  
  我放下心来!
  
  
  
  
  
  一切感情问题,都必须自问自答,自己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助你。
  
  
  父母与你有代沟,不能理解。
  
  
  女友们自顾不暇,谁也不敢轻易给谁意见,以免日后出了问题,反目成仇,将一切问题怪罪予给意见的人。
  
  
  天长日久,自己便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一切问题自己同自己商量,正方、辨方,可一人担当。
  
  
  
  
  
  
  
  
  到了医院,竟然惊见案头有一支小小腊梅,满室都是幽幽的、清甜的香味。
  
  
  小张探头对我说:“梁医生,不知是谁放在护士站,花枝上一张便签纸,写着赠粱锦诗医生,我便给你放在桌上。”
  
  
  我拿起花枝,枝头上果然有一张白色纸片,不过二指宽,墨蓝色钢笔龙飞凤舞写着:赠粱锦诗医生。
  
  
  “是谁?是谁为你送花来?这样趣志,花上还凝着晨露。都会中竟还有人如此有心?”小张啧啧称奇,盯牢我看。
  
  
  我心中一动,看着新折断的花枝,心中已经明白七八分,故意装作坦然:“也许是出院的病人,顺手送上一支廉价腊梅表示谢意。”
  
  
  小张仔细想想,觉得我说得也颇有道理:“这么早,只有病人有这份心吧。当医生就有这点好处,谁又会记得护士呢?”她酸溜溜说了两句,便离开。
  
  
  我深深嗅了嗅腊梅,香气扑鼻,蜡黄色花朵,似乎想借助香气帮助送花人,直捣我的内心。
  
  
  我心中一颤。
  
  
  好不容易强自镇定下来,开始查房。
  
  
  果然,才看了不到两个病人,短信就跟了过来:上班途中,突然于浓雾中闻到夺人心魄的花香,但因隔着雾,只闻其香,不见其姿。让我想起你,似乎也隔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可以扰人心志……
  
  
  落款是送花人。
  
  
  我不禁笑出声来,整个上午穿梭病房,脸上始终溢满笑容。
  
  
  这个余绍明,颇会讨女生欢心。
  
  
  虽然上午很忙,但我还是见缝插针回复他:隔着雾最好、看不清更好,以免狰狞面目吓到你魂飞魄散。
  
  
  急诊室里的余绍明想必也很忙,但也见缝插针回复我:我乃钟馗大弟子,专为捉面目狰狞女妖精而来!
  
  
  有来有往,手机单发短信,已经发烫,如同我绯红的面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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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到食堂吃饭,我故意找角落位置坐下。
  
  果然余君又寻了过来。
  
  “谢谢你的腊梅!”我笑着望向他,随即轻轻垂下眼帘,正好可以让他看见我涂了一层淡淡兰寇睫毛膏的睫毛。
  
  不少女孩都喜欢把睫毛膏一层层抹到睫毛上,以造成睫毛浓密的效果,其实这样反而显得不自然。
  
  兰寇睫毛膏拉长效果十分好,之需淡淡一层,睫毛立即卷翘,而且看不出任何人工痕迹。
  
  太落痕迹,岂不路人皆知?
  
  “朋友间,送送小礼物,很正常,不需要道谢啊!”他神态自若,似乎我真是他一名谈得来的朋友。
  
  也许,余君对每位女性都如此体贴。
  
  
  
  刚说了不到两句话,一个尖利地声音传过来:“咦,梁医生?你和余医生坐在一起?”
  
  我抬起头,小张和小林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们面前,都一脸诧异,尤其小张,更是杏眼圆睁。
  
  我一时语塞,倒是余绍明轻飘飘一句话就解决所有问题:“正好遇见梁医生一个人吃饭,干脆坐过来凑热闹。你们也一起坐啊,人多吃饭才香。”
  
  小张立即毫不客气坐了下来,紧贴余绍明。
  
  这顿饭,又成了小张主讲,小林帮腔,余绍明附和,而我充当听众。
  
  
  
  
  下班,余绍明再约我到左翼喝咖啡。
  
  我也不退却。
  
  害怕睡不着,我只点了香蕉奶昔,对于我来说,喝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是和谁一起喝。
  
  我们始终似朋友一般,海阔天空胡乱聊天,但心中又充盈着喜悦,这快乐单纯如同得到棒棒糖的稚童。
  
  此刻,空气中本应该充满暧昧因子,但是,因着无管痛痒的话题,倒意外的澄净清明起来。
  
  也许,志谦太久没有于我倾心交谈,一肚子的话如果不找个机会倒出来,恐怕全都腐烂于这躯壳里。
  
  
  
  
  自认识志谦以来,每到他出差之时,我便会得度日如年,然而今次,时间飞快度过。
  
  早上起床,心情就轻松欢愉,上班时时与余绍明短信往来,中午必定在食堂偶遇,下班,又可找一僻静茶社小做片刻。
  
  就连回了家,也会打开电脑于QQ上聊适才没有尽兴的话题。
  
  甚至于,在联众游戏里,挑一个人少的房间,一边下五子棋,一边就着棋局展开话题。
  
  但始终,保持朋友应该有的距离,似乎双方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又似乎双方都不明白。
  
  他始终没有更进一步表示,我也始终温文有礼。
  
  午夜梦回,我也会感叹,罢了,罢了,就这样天长地久作一对朋友。
  
  当下,心中却如明镜,男女之间,如果没有异样情愫,怎么可以天长地久的拥有纯洁友谊?
  
  那不过是心怀鬼胎的男女,引诱对方上钩的托词。
  
  
  
  
  转眼周四,玺彤与忻怡百忙中抽出时间约我。
  
  我们约在一间名为樱花的咖啡屋见面。
  
  玺彤至喜欢这名字——樱花,简直如同爱情,刚刚还光秃秃了无生气,忽如一夜东风来,顿时满树灿烂繁花,极之华丽耀目。但一低头,转瞬已经遍地落英,晚来急风,芳踪难觅。
  
  爱情不是也这样?促不及防的来,促不及防的去。
  
  任你有通天的本领也控制不住它。
  
  玺彤懒懒靠在沙发里,忻怡正眉飞色舞向我们讲述参加赵凯婚礼的每一个细节。
  
  我一边听,一边抽空回这余绍明的短信。
  
  “新娘漂亮吗?那个小学老师!”玺彤有气无力问一句,故意显得不在乎,但是我们还是能分辨出其中的不服气。
  
  不过忻怡似乎比玺彤还要介怀“那是我见过最糟糕的新娘。穿一件大红绣牡丹的旗袍,旗袍平庸,如同餐馆礼仪小姐。本来旗袍最显身段,偏偏她长得矮小干瘪,衣服套在她身上,松松垮垮。至倒胃口是一张脸搽得非红,如同猴子屁股!整个人从头到尾吊在赵凯身上,如同被抽了骨头,好没风度仪态。怎么赵凯会舍美艳玺彤,选了这只瘦皮猴。我敢打赌,她衣服里的胸都是假的,临时安装上去,充充场面。”
  
  天,一向温文娴静,不说人是非的忻怡,原来还是个中好手,一番话,说得我与玺彤都笑了起来。
  
  这还不算,忻怡居然还从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喜糖:“这是赵凯托我带给你的,我帮你保留了一个星期。”
  
  玺彤,“嚯”地站起来,将糖扔在地上,大力踩上两脚,鼓鼓糖盒立即扁塌下来。
  
  忻怡拍手笑:“象那个小学老师的胸部!”
  
  玺彤解气地飞过一个媚眼:“真想告诉那个小学老师,如果不能凸出来,不如让它凹下去!”
  
  我和忻怡都愕然!
  
  接着大笑起来。
  
  赵凯这个负心人,今日终于从玺彤生命里消失,从此赵郎是路人。
  
  不过,玺彤心中这道无形的伤口,虽然结了痂,但底下,还血肉模糊一大团。
  
  唉!
  
  随意聊了两句,玺彤突然如发现新大陆般怪叫起来:“锦诗,你居然化妆!”
  
  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作声。
  
  接着忻怡也叫:“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而且不停发短信!”
  
  我有些挂不住脸,慌忙将手机往口袋里放。
  
  “锦诗?有新情况?对象是谁?”玺彤咄咄逼人。
  
  我眼前晃过余绍明的面孔,面孔微微发烫,心里舒舒服服叹了口气。
  
  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玺彤和忻怡都是识趣的人,凡是当事人不肯解释,千万不要逼问,轻则翻脸,重则朋友都没得作。
  
  多年好友怎么修来?不过知道适当时候缄口。
  
  忻怡只得长叹口气,略微惆怅道:“为什么我身边转来转去就是那两个男人,我明明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就没有男人肯象看玺彤般,淌着口水看我?”
  
  玺彤斜眼看着忻怡:“谁让你信号不足?让你擦擦口红,似要你命!看,一向自许潇洒的梁医生不也涂起口红来?”
  
  “一管口红可以有这样功能?”素面朝天的忻怡满脸疑惑。
  
  “所以胭脂从来不会滞销,”玺彤解释:“人类在激动之时,面颊与嘴唇都会充血而呈现绯红,化妆品可以给予异性这种虚像:呵,她双眼看牢我时面颊涨红嘴唇润湿,她对我有意......”
  
  “原来如此!”忻怡总算开窍。
  
  我听着觉得心酸,忍不住接着说:“人类不过是灵长类动物一支,自以为进化文明,实则不失原始本色,你看报章杂志副刊,占最大篇幅是什么?”
  
  “吃,食遍中外,吃掉五湖四海。”
  
  我越说越想笑:“这是动物最原始的欲望。其余便是打扮,美容,健身,纤体。这又是为着什么?吸引异性,传宗接代,食与性,仍然是文明的人类两大所欲,同猿猴有什么分别?
  
  “那么愤世嫉俗的梁医生,世上有无爱情这回事?”忻怡忍不住用嘲笑口吻问。
  
  
  
  我滔滔不绝:“人类始祖并不知道有爱情,男女在一起,同其他动物一样,不过是为着繁殖后代。”
  
  忻怡大为震惊,“啊。”
  
  “男方挑选伴侣,至今均把年轻貌美放首位,你猜是为什么?”
  
  “肤浅。”
  
  “年轻有生育能力,胸大可以哺乳,盛臀代表盆骨健康,方便生育。”
  
  “什么?”
  
  “所以玺彤这样前凸后翘,年轻的葫芦身段,自然吸引异性目光。这不过是人类为着繁衍后代的本能!”
  
  “气质,文化,学识,内涵呢?不要把女人比作生育及机器。”玺彤无端被我攻击,抛出新问题。
  
  “那是近代的事,人类文明之后,要求渐为繁复,不但希望有后裔,且要质素优秀的子女,需要配偶带来良好因子,像努力勤学,大方平和这些,这才开始注意女性内涵。古人不是一向推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吗?所以玺彤这样身材一流,素质一流的女性,最适合现今男人口味,你还是赶快生儿育女,为人类繁衍优秀品种最突出贡献。哈哈哈……”
  
  “仍然是因为传宗接代?”忻怡大为折服地看着我。
  
  “粱锦诗!你今日鬼上身。”玺彤甩我一个老白眼。
  
  但是,随即都唏嘘感叹起来,谁说不是呢?
  
  “也许爱情就是人类为了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强自虚构出来的满足自己虚荣心与自尊心的谎言!”玺彤语气懊恼,一副被古人欺骗的模样。
  
  
  
  
  爱情到底是什么?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说法!
  
  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根本只当它神话传说。
  
  每一个传世的爱情故事主角都已经作古,我们到那里去探求究竟?根本无法询问当事人。
  
  就算真有爱情。
  
  人类会得进化,但人的本性依然拙劣,作为人与一般动物最大本性上的区别之爱情,更是恒古自私,千年不变。
  
  
  
  
  尽管,和玺彤忻怡探讨了一晚上爱情的荒谬和不堪一击。
  
  我一到家,便急匆匆打开电脑,与余绍明;一边下棋,一边畅谈。
  
  不亦乐乎。
  
  不管是爱情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了爱情,总之,我轻飘飘乐在其中。
  
  何况,我与余绍明根本只字未谈“情爱”,我们谈的不过是人间最琐碎之事。
  
  突然,余绍明问:“锦诗,你知道周末医院组织我们到西领雪山度假一事吗?”
  
  “知道!”
  
  “我看了人员编排表,一共分三拨人,按值班时间表排列。这周末,我与你这一组人一同出发,届时,我们可以一起游山赏雪!”屏幕上的字几乎让我眉开眼笑,笑出声来。
  
  哇,有机会与余君把臂同游。
  
  我赶紧敲击键盘:“^_^,我知道,小张小林也与我们一组。”
  
  余绍明:“^_^,没关系,大家都是同事,人多热闹。不过山上天寒地冻,你要多准备衣服。”
  
  “我有羽绒服,够厚否?”
  
  “够了!但据说住在山顶,住宿条件有限,可有睡袋?”余绍明真是细心。
  
  “睡袋?没有!很少旅行,没有这些装备!”我赶紧承认。
  
  “山上寒气重,被褥多半半湿润,睡袋必定派上用场。明日我陪你去买,我知道一处专卖户外用品小店,物美价廉!”
  
  我禁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明天见!”
  
  结果当晚,我便在山上游历一番,余绍明温柔体贴,让我在梦中也觉与他同游是种享受。
  
  如果现实与梦境可以融为一体,那就美哉!美哉!

我一直悲观地认为生命是一场幻觉,但是,这一次我希望这幻象能更美丽。
  
  上午,整个人精神异常亢奋,心情十分愉悦,我极为耐心地为每个病人做好检查,一边见缝插针与余绍明用短信聊天。
  
  上洗手间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镜子里的我,面颊绯红,眼睛明亮,唇角上仰,有种难以言说的喜悦。
  
  这神采飞扬的,是我吗?
  
  我呆住了,看牢镜中人,萎靡的粱锦诗医生今日美丽的如同怀春少女。
  
  我笑了,情不自禁地弯下腰,这多年前与志谦初处相恋的少女又回来了,我27岁的躯壳,刹那间年轻起来,难怪连刘晓庆那样的老女人也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
  
  
  
  我抿抿嘴角走出洗手间,手机短信又来了,我赶紧打开,酝酿片刻回复过去。
  
  小张和小林也在为明天到西岭雪山的事情,雀跃不已,两个人一直窃窃私语。
  
  中午,在食堂吃饭,余绍明有轻而易举将我找到。
  
  当他在的时候,最乏味的午餐也变得可口起来。
  
  
  
  等待中,时间过得分外漫长,好不容易才熬到6点钟。
  
  我匆忙向接班医生交代了几句,便急急下楼,我甚至觉得电梯慢得象蜗牛。
  
  一出住院部大楼,我便拔足狂奔,穿过梅花林的时候,那沁人心脾的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我心头一暖。
  
  奔到医院门口,远远看见余绍明白色的车子停在左边,才缓下脚步,定定神,喘口气,故作悠然地走过去。
  
  要是被他看见我急不可待想见到他,一路小跑的样子,一定会笑掉大牙的。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笑起来,邪邪的,不正经的样子。

一上车,余绍明车里轻轻流淌的音乐,顿时让我绷紧的神经舒缓下来。
  
  他斜斜看了我一眼,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笑,我竟有刹那恍惚。
  
  “肚子饿了!到那里吃饭?”余绍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我。
  
  “你作主!有没有好推荐?”我偏过头望着他。
  
  “知道附近有一家卖烧菜的餐馆还不错,要不要去试试?”
  
  “好啊!”我爽快得回答,和志谦在一起久了,我对食物早就没那么挑剔了。
  
  
  
  
  很快,余绍明带我到医院旁边一条小巷子,进到一间门口种有一排细细翠绿竹子的小餐馆里。
  
  这小小餐馆,十分干净整洁,每一张四方桌上还铺着素条纹的嫩绿色方格子桌布,地上铺着淡绿瓷砖,非常雅致。最特别是小餐馆还又个十分别致的名字:“小竹居”。
  
  土豆烧排骨、雪魔芋烧仔鸡、香菇红烧肉,一道绿油油的白油菜,全都用考究的镶边白瓷碗端上来,香气扑鼻。
  
  一入口,我才知道真是味道一流,每一道菜都十分香浓可口,各具特色,浓淡适宜。
  
  我一连吃了两大碗饭。
  
  余绍明一直含笑看着我:“很少女孩子这么爱惜食物,又不挑食!”
  
  我对他耸耸肩,这些都是陈志谦同志训练出来的,以前我吃东西可是出名的难伺候。
  
  付帐的时候我才知道,这顿饭,不过16元钱,真是名副其实的物美价廉。
  
  我吃惊极了,一直表示以后要经常来:“这么近,又如此便宜,中午完全不用吃食堂那些乏善可陈的菜式了!”
  
  余绍明笑嘻嘻地:“好啊,以后你常常到这里来吃,我免费作陪!”
  
  我爽快地点头。

接下来余绍明开车带我到东风大桥附近一栋小公寓,这公寓里竟然藏这一家卖户外用品的小店,店就开在家中。
  
  
  所有的东西又好又便宜,余绍明帮我选了一床很厚的单人睡袋,又为我挑了一盏可以戴在头上的小照明灯。
  
  
  从老板招呼他的熟稔的样子,看得出来,他是这里的常客,难怪他有结实颀长的身形。
  
  
  
  
  
  “接下来做什么?”我捧这睡袋,仰着头看余绍明,他的侧面非常动人,有种不遂的桀骜。
  
  
  “看电影好不好?我好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听小林说你很喜欢看电影的!”余绍明回过头看我。
  
  
  “是啊,不过平时都习惯一个人看!”我笑答
  
  
  余绍明眼中突然闪过一丝诧异:“一个人?”
  
  
  “对啊?有规定一个人不能看电影吗?”我有些纳闷他的反应过于激烈。
  
  
  “哦,当然不。只是奇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看电影!”他有些不信似的。
  
  
  我也懒得解释:“怎么那么多问题?到底看不看电影?”
  
  
  余绍明耸耸肩,把他一肚子的问题甩在脑后:“好的,出发,去王府井影城吧!”
  
  
  男人永远不会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一旦想不明白立即抛之脑后,而女人都是好奇心大过天,非要在一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往往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
  
  
  
  
  
  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片子,只有一部《亚瑟王》正在热映中。
  
  
  选位置的时候,余绍明绅士地让我挑选,我选了靠边的位置。
  
  
  “怎么选这么偏的位置?”他忍不住问我。
  
  
  “这样万一有事要出去,不会影响到其他人!”我答。
  
  
  余绍明立即笑说:“现在的女孩很少有这份公德心!都抢着要坐最中间的好位置。有的人如果坐不了最中间的位置,宁肯不看电影呢!非常霸道。”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我心中偷笑,这可不是我的习惯,这是陈志谦的习惯,只是跟他在一起太久,潜移默化变成我的习惯。
  
  
  进放映厅之前,余绍明非常细心地问我:“要不要苞米花?买不买零食?”
  
  
  我再次感叹于他的体贴,不过我回答“不用了,我不喜欢在电影院里吃东西,一来会分神,而且不太卫生。”
  
  
  “很少女孩子有这么好的习惯!”余绍明叹了口气,似乎想起什么。
  
  
  我笑笑没说话,心付:那不过是陈志谦教导有方,他最恨人看电影时在一旁唏唏嗦嗦吃东西,会影响他看电影,而且他总认为小小放映厅容纳数百人,空气不流通,一定藏污纳垢,会污染食物。
  
  
  于是我不得不为他养成了看电影不吃零食的习惯。
  
  
  多亏了陈志谦!
  
  
  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电影差强人意,勉强可以入眼,是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震撼人心,倒是女主角非常美丽,身上阴篮色的纹身,有种分外的妖娆诡异。
  
  
  余绍明看得很专注,明灭闪烁的光影中,他的轮廓更加分明。
  
  
  我的手放在扶手上,余绍明也将手放过来,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轻轻握住我的手,可是始终没有,只轻轻触碰到一下,如同被电击到,迅速移开。
  
  
  无端端,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突然,我心中一酸,想起了志谦。
  
  
  记得有一年的夏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志谦陪我去看《钟无艳》,是张柏芝、郑秀文、梅艳芳三位大美女领衔主演。
  
  
  坦白说,我这个人素来无什么品味,虽然梅艳芳反串,让我有被人强塞了只苍蝇在喉头的感觉。
  
  
  女人反串男人,从叶童到林青霞,都让我感觉怪怪,一个女人搂着另一个女人做亲亲我我、缠绵悱恻状,实在令人有点倒胃口。
  
  
  但是见到三位美女如此明丽可爱,到也觉得赏心悦目,值回票了。
  
  
  电影演到一半,志谦突然起身离开,因为靠边坐,倒也没影响到其他人。
  
  
  我以为他上厕所,也没在意。
  
  
  可是直到电影快要结束,我才发现,志谦还没有回来。
  
  
  沉不住气,打电话给他,他竟然在电话中说:“我已经在家里了!”
  
  
  我差点晕倒:“你怎么先走了?”
  
  
  志谦冷冷地说:“如此烂片,如同垃圾,看它简直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留下来?”
  
  
  “可你也应该知会我一声!”我有些恼了。
  
  
  “你看得津津有味,我不想破坏你的兴致!”他还很有道理。
  
  
  我气得七窍生烟:“难道这样就不影响我情绪了?”
  
  
  志谦见我对着电话一阵咆哮,冷冰冰堂塞了我几句,就匆匆挂断电话。
  
  
  我气呼呼地打过去,他竟然已经关机,让我连发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看见旁边,一对对依偎在一起的情侣,我再没心情看电影,含着委屈的眼泪,自己打车回家。
  
  
  我至今,也不知道《钟无艳》的大结局是什么样的。
  
  
  只记得最后听到的一句话:爱情就是宁为玉碎,不可瓦全。
  
  
  可惜,我偏偏喜欢瓦全,第二天,志谦的气还没消,我就已经主动送上门赔不是了。
  
  
  恁地没出息。
  
  
  可是玉碎有什么意思呢?碎玉又不值价,全瓦到还可以挡挡风雨。
  
  
  不过那以后,我喜欢看,而志谦铁定不喜欢看的电影,我就再也不敢让他陪我去了,以免自讨没趣。
  
  
  
  
  
  想起志谦,我有刹那失神,千万不要让他远在上海还能影响我的心情。
  
  
  可是,看完电影,绍明约我再去喝咖啡,我竟没了兴致,推说累了,让他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一到家,来不及开灯,我就扑到床上,深深吸了口气,被子里有浓浓的志谦的味道。
  
  
  这味道熟稔的让我心慌,我突然很想志谦,渴望抱紧他,分享他的体温。
  
  
  我迫不及待拨打了志谦的电话,志谦已经睡了。
  
  
  他有好习惯,每日一定按时上床。
  
  
  “锦诗?还没睡觉?”听着他满是朦胧睡意的声音,我觉得十分窝心。
  
  
  “还没有,明天要到西领雪山去,同事带我去买了睡袋!”我亲热第对他说。
  
  
  “哦,那你更要早点休息!”志谦还记得关心我。
  
  
  “我知道!”
  
  
  “我想你了……”我对着电话撒娇。
  
  
  “哦,我也是!今天很累,早点睡吧!”志谦明显敷衍着我。
  
  
  接着,不容我多说,在电话那头亲了我一下,把电话挂断。
  
  
  “喀”一声挂线声,如同一盆雪水把我从头淋到角,满腔滚烫的思念,刹那间被浇得透心凉。我又能怎么样呢?只得叹口气,坐在无边的黑暗中发气呆来……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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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醒来,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手臂因伏在床上,被脑袋压着,已经麻木,如同被万只蚂蚁啃噬殆尽,整条手臂形同虚设,完全抬不起来了。
  
  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泛起鱼肚白,我看看手机,已经是凌晨6点过了。
  
  我挣扎着,褪去衣衫,用滚烫的热水沐浴,才缓过劲来。
  
  一边敷面膜,我一边收拾行礼。
  
  除了一些必需品,想起头天余绍明的提醒,我又戴了两双备用的羊毛袜子和一条柔软的毛巾。
  
  不打无准备的仗,这个世界,永远说不清楚意外什么时候会蹦出来吓你一跳,有准备,有计可施,总好过两手空空,一筹莫展。
  
  考虑到山上冰天雪地,我特地穿了一件水红色的三翻领开司米毛衣,一条贴身的 LEVI STARUSS 的怀旧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中长的白色ESPRIET羽绒服,我还穿了细羊绒的毛袜子,为了走路方便,我穿了登山的小羊皮矮靴,同款的淡粉色羊毛围巾、手套、帽子,把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配上明丽而不浓艳的妆容,我觉得自己简直无懈可击。
  
  匆匆灌自己喝下一杯热巧克力,整个人体都暖和了,连脸色都红润起来。
  
  冬天,一切温暖的东西都能焕发生机。
  
  
  
  9点整,医院的大客车已经等在了门口,车里已经坐了一小半人了。
  
  我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四处张望一下,全都是我们这个值班表里的人,不过也有几个很面生,但是唯独少了一双会笑的眼睛。
  
  我的心沉了沉,兴致也有些减退,慌忙掏出手机给余绍明发短消息:“你怎么还不到?”
  
  不到一分钟,短信回过来:“请抬头!”
  
  我略微一抬眼睛,余绍明已经站在车门口,正对着我眨眼睛。
  
  他走上来,有些迟疑——好不好坐在粱锦诗身边?
  
  还没等他决定,小张也到了,她兴奋地冲余绍明打个招呼,然后她看见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挤上前,坐到我旁边:“梁医生,我和你一起坐!”
  
  我看见余绍明无奈地冲我摊一摊手。小张还没察觉,自顾自地说:“余医生,你坐我们前面的位置吧,顺便帮小林占个位置,我们几个人比较熟,坐在一起没那么闷!”
  
  小张絮絮叨叨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余绍明只得坐下。
  
  虽然,我满心期翼余绍明可以坐在我身边,不过想一想,他坐在前面,又可以避嫌,又不必距离我很远,也就安下心来。
  
  很快小林也到了。
  
  10分钟后,车子出发。

平时大家在医院里都很严肃,今日出来休闲,一个个都很放松,还有人轻轻唱歌。
  
  
  司机好心地放了印度风情的迪士高音乐,这充满异域色彩的音乐正是我和余绍明在MIX初相识时所播放的。
  
  
  果然,如同心有灵犀,余绍明回过头来,深深望了我一眼。
  
  
  那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我的心狂跳起来,为了掩饰这一刻的窘迫,我轻轻回了他一个“了然”的微笑。
  
  
  车窗外天空阴霾,两旁的景物全都飞快掠过,只捕得模糊轮廓,一闪即逝。
  
  
  青春也是这样,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突然明白及时行乐的重要性,乘肉身尚能承受,尽情享受欢愉,否则过时不候。
  
  
  
  
  一路上,小林显得特别兴奋,不知道是否余绍明坐在她旁边的原因,她不时回过头来和小张说话,又抢着讲笑话给大家听,逗得周围的人前仰后伏。
  
  
  我含笑听着,保持缄默。
  
  
  志谦最怕女人话多,我习惯恒久沉默……
  
  
  相反,一向话多的小张今天则一直很少说话,而且脸色苍白。
  
  
  余绍明真是细心:“小张,怎么?身体不舒服?”
  
  
  小张点点头,眼睛里都呛了眼泪:“我晕车,不习惯坐长途车!”
  
  
  余绍明赶紧拿出自己的水杯,倒了一小杯给小张让她喝下:“小张,我们换个座位吧,我这里靠窗,你把窗户开一道缝,风吹进来要舒服一点。”
  
  
  小张立刻感激地说笑笑,和余绍明换了座位。
  
  
  
  
  
  当余绍明坐到我身边时,他身上有淡淡的,带有烟草味道的高夫香水的味道,我还记得这款香水是梁朝伟做的广告,在这味道里,余绍明的笑容越发与梁朝伟相似。
  
  
  我突然紧张起来,下意思手握成拳,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反而余绍明,气定神闲,处之泰然。
  
  
  他开始和我絮絮聊天,讲一些自己过去旅行的趣事。
  
  
  我打量了一下四周,也有男医生和女医生坐在一起的,我和余绍明坐在一起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就镇定下来。
  
  
  
  
  
  渐渐车绕过大邑县,一路慢慢开始进山。
  
  
  顿时空气清新起来,清冽异常,过了花水湾温泉,遥遥可以看见前方山岭上,覆着厚厚的积雪,白茫茫一片。
  
  
  车内不少女医生都欢呼起来,连小张也好了起来,不顾寒冷把车窗打开……
  
  
  很少看见雪的我,也激动起来,涨红了脸对余绍明说:“看,山上全是雪呢!”
  
  
  余绍明往车窗外看去,天空阴沉沉,密布乌云。
  
  
  “看天气,山上正在下一场大雪呢!”余绍明笑着说。
  
  
  “是吗?”我更加激动,期待着等一下可以看见纷扬的白雪。
  
  
  记忆中,成都已经整整9年没有下过雪了,我的眼睛如同久旱的沙漠般渴望着可以看见飞雪。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冬天天的山里若是不下雪,只有些残山败水,与一个贵妇人出席盛大宴会却没有化妆一般,令人总觉有所欠缺。
  
  
  
  
  所以冬天的山需要雪来修饰。
  
  
  
  
  雪一来,立时便有不同的景况:低眉垂首的冬天马上便活了起来,变得含情脉脉,无限风光。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萝万朵云。”“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约靠近山,气温越低,我们也越兴奋。
  
  
  很快车到两河口分叉,右边是去后山滑雪场,左边去前山茶里坪,我们这次旅行的地点是前山,医院在山脚定了一间度假山庄。
  
  
  车开进度假村,我们鱼贯下车。
  
  
  这时已经是中午时分,我们早已经饿了,全都不顾仪态,冲进餐厅。
  
  
  幸亏饭菜已经准备好,10分钟后就开饭了。
  
  
  我、小林、小张一行人坐一张桌子,在小张的盛情邀请下,余绍明和我们心内科的柯忺宇医生、心外科的林鉴医生也加入到我们这一桌。
  
  
  小张得意地说:“看,全医院最帅的三名单身男医生都在我们这一桌了!”
  
  
  我留意了一下,余绍明大方俊朗、柯忺宇儒雅温柔、林鉴是典型的阳光男孩,的确是医院外形最好的三名男士。
  
  
  餐厅准备了不少野菜,十分开胃,我吃了足足两大碗饭。
  
  
  余绍明大方地照顾着每个女同胞,当他把我喜欢的蕨菜炒肉丝特地调放到我面前时,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想到他为了照顾我,不得不顺带照顾小张、小林她们,就觉得特别窝心。
  
  
  我特意对他含蓄地笑了笑,他调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吃过饭,和我们一起来的副院长,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年终总结会。
  
  
  我们按照各自的科室分开坐好。
  
  
  会议庸长,内容也老生常谈,几乎所有的人思绪都被外面的雪山所吸引。
  
  
  我低着头想心事,突然短信来了。
  
  
  “小朋友,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小心被院长发现!”
  
  
  我笑着给余绍明回过去:“是啊,心都野了,早到山上撒欢去了!”
  
  
  于是,一来二往,我们开始互发短信,沉醉拇指游戏当中。
  
  
  
  
  
  终于下午3点,会开完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大家欢呼雀跃。
  
  
  成都人的劣根性显现出来,有近一半的人,冲进棋牌室,开始斗地主、打麻将……
  
  
  麻将、扑克、骰子……我全不会。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赌局,何必局限于牌桌上?择业、交友、恋爱、结婚、生子……那一样不靠运气?都是技术含量极低的事。   
  
  
  不过还好,有不少年轻医生护士,都愿意尝试登山,到深山中领略雪景。
  
  
  我、小张、小林、和余绍明、柯忺宇、林鉴组成一组,开始往山上走去。
  
  
  走到山脚下,开始有细微的雪沫飘扬下来,石梯上有薄薄一层积雪,因为被很多人踩过变成冰片,显得十分湿滑,我们都小心翼翼地走,颇有点举步为艰的味道。
  
  
  好几次我们三个女生都差点滑倒,幸亏身边三位男士及时出手相助。
  
  
  还是柯忺宇细心,他很快发现路边有一家小店,卖冰爪,我们赶紧各自买了一副,套在鞋上,果然,走在雪地里,立刻健步如飞,十分稳妥。
  
  
  小张激动地拉着小林直往上跑,我们尾随前行。
  
  
  
  
  
  虽然山路比较平坦、石梯也很平缓,但是我们平时缺少锻炼,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并且全身冒汗。
  
  
  走到蛙谭,石梯两边的山上树木多了起来,尤其是松树一片连着一片,树梢上开始积有白雪。
  
  
  初时,雪淅淅沥沥,细细密密,后来慢慢地聚集,铺得地上一片绒白,厚厚实实的……
  
  
  走到半山腰,雪花已经鹅毛般大小,一片片飘落下来,悠扬而从容,我的睫毛上、帽子上、全粘满了雪花。
  
  
  整个山崖全都被白雪覆盖,密密实实的包裹起来,成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我们全都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致震惊了,一个个都屏住呼吸,只听得雪簌簌地落下来,落到树梢上、落到山脊上、落到结冰的溪流中……
  
  
  整个山谷中,万籁俱寂,只有轻轻的,如飘在心尖上的雪落声……
  
  
  一些冰缝中,还又一条条的冰凌,晶莹剔透,十分趣致。

路边偶然有行人经过,都忍不住对我们这一群人侧目。
  
  全都是俊美有素养的年轻人,在别人眼中该是非常登对的三对情侣吧。
  
  我偷偷想,看着身边高大的余绍明,心里有种按耐不住的欢喜,隐隐地,我自己也知道,这欢喜是为了,如此出色的男人竟然唯独给自己青眼吧。
  
  女人总是这样,希望优秀的男人对世间所有女子都不屑一顾,唯独对自己亲睐有加、死心塌地,情有独钟……似乎这样便能衬托出自己多么与众不同。
  
  只要是女人,都逃不过这种情意结。
  
  
  
  
  再往上走一点,雪更大了,甚至有点凄惶迷离,仿佛不是人间。
  
  我们都有些饿了,中午那一餐饭,早在抵抗寒冷与剧烈运动中,消耗干净。
  
  幸亏路边有两名山妇在贩卖烧烤。
  
  所有四川境内的名山故迹中,都少不了这沿途贩卖手工艺品、当地特产、小吃与烧烤的山民,因为他们,旅途也增添别样的滋味。
  
  远远闻到烧烤浓烈的香味,我们全都忍不住食欲大增,腹鸣如鼓,冲将上去。
  
  那两名妇女,衣着极为单薄,只穿毛衣薄外套,丝毫不畏惧寒冷,而且面色黝黑红润,声音洪亮,十分热情。
  
  小小烧烤炉摆着老腊肉、香肠、麂子肉、獐子肉、野猪肉、羊肉、牛肉、鸡翅膀、土豆、藕片……品种不多,胜在有几味野味。
  
  小张、小林、林鉴赶忙张罗起来,挑选着食物。
  
  切成薄片的肉,见火便滋滋作响,渗出金黄色喷着浓香的油,妇女笑着操持起来,动作娴熟,在肉上撒上盐巴、味精、花椒沫、海椒粉、孜燃、八角、混合香料……
  
  整个山谷中都是浓烈的香味,我们捧肉大嚼,味道鲜美,夹着雪花,吃在嘴里顿时变成人间少有的美味。
  
  余绍明悄悄在我耳边说:“如果这个时候,能喝一杯芝华士更完美。”
  
  我侧过头仔细一想,芝华士独有的馥郁芬芳,夹着水果的清甜,带着浓浓的烟熏味道,的确十分配合这口味浓重的烤肉。
  
  
  
  “甘露咖啡甜也不错,这款餐后酒,胜在咖啡味够重,有一点甜,又带咖啡的微涩,也很配合。”
  
  
  
  余绍明露齿一笑:“也不错,不过稍微甜腻一点。”
  
  
  
  我莞尔,人生本就太多苦楚,喝甜腻一点的酒,算的了什么?根本不足为过。
  
  
  
  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多给自己一点甜头,否则漫长人生,岂不只有荆棘?
  
  
  
  余绍明,你便是我的甘露咖啡甜,我不会觉得你太甜腻,我懂得及时享用。
  
  
  
  我含笑不语。
  
  余绍明眼底有一抹精光闪过:“你总是这样,好像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又强自咽回去,让人无限遐想——这小女人,吞咽回的那句话是什么?”
  
  我脸微微一红,撇过头,没有说话,生怕被他窥破。
  
  
  
  
  我们继续前行,天色渐暗,雪更加凄迷,一片片妖异地飞满山谷。
  
  已经6点钟了,我们还没有到山顶。
  
  糟糕的是,医院为我们订的住宿地点在山下。我们已经上到山顶三分之二处。
  
  山民告诉我们,再前行1公里,可到獐子崖,否则下山还需至少三个钟头。
  
  余绍明与我们商量,决定不下山,暂时住在獐子崖的接待处。
  
  到了接待,天色已经转为浓黑,我们才发现,这里住宿条件十分简陋。
  
  不能沐浴、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卫生条件在我们这群医生眼中简直堪忧。
  
  但已经骑虎难下,我们只得住下。
  
  住宿区是木屋,我们选了三人间,正好两间房子,每间只需50元,十分便宜。
  
  但便宜无好货的道理四处通行,果然房间一点也不隔音,隔壁一点点响动都听得见。
  
  林鉴笑嘻嘻说:“那不是小林晚上呓语,我们全都听得见?你小心说梦话,说出你暗恋谁!”
  
  小林笑着扑上前追打林鉴,林鉴躲在柯忺宇身后,小林打不着他,急唤小张帮忙,四个人嘻闹不已。
  
  闹腾了好一会儿,才各自进房间收拾东西。
  
  余绍明十分细心,专程走过来嘱咐我们,吃饭前,先把电热毯打开。
  
  我们三个女生,这才发现这里虽然陈设简陋,但竟然每张床放置了电热毯。
  
  我们赶紧把电热毯打开,把半湿润的床单被褥烘一烘。
  
  突然,我手机短信响起来,我打开一看,是站在我旁边的余绍明发的:“把你的睡袋拿出来铺上,一并暖热,睡觉时才不会冷!”
  
  这样贴己的话,的确只有发短信才行,若然让小张、小林听去,指不得多出什么是非。
  
  我赶紧吧睡袋拿出来铺上床。
  
  一看见我的睡袋,小张小林就怪叫起来,羡慕不已:“梁医生,你可以放心睡个好觉了。我们就惨了,被子指不定被什么人睡过?干不干净啊?想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直发痒。”
  
  
  
  
  我笑了,低着头,一脸满足。
  
  
  
  
  放好东西,我们到楼下吃饭,由于天色已晚,我和余绍明还把各自的头灯带在身上。
  
  餐厅在破旧楼房的底层一间四面透风的大厅里,就着一盏昏黄老久的墙灯,我们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一般,把一桌没滋味、没热气的饭菜胡乱吞下肚。
  
  晚饭后,我们要求老板烧几瓶开水给我们送到房间里。
  
  谁知,老板娘竟然扯一扯老板的衣服对我们说:“想用开水?自己动手烧,我们可没空,要回房间看电视了!”说完,老板娘扯着老板转身走掉。
  
  我们全都为之气结。
  
  冰天雪地,夜间尤其寒冷,我们又都在雪地里走了一整天,十分疲乏,晚上吃的东西又都是半温热的,完全不足以让人取暖,现在所有人身体都冰得似一块生铁。手、足已经冻得生痛。
  
  尤其是小林,穿的又不够厚,小张的运动鞋也已经被雪弄湿了。
  
  不能沐浴已经够痛苦,如果脸脚都不能用热水洗一洗,人是会疯掉的。
  
  见我们全都一脸怨气,余绍明赶紧说:“桌子旁边有个烧蜂窝煤的炉子,还没有熄火,可以用来烧水,我来加个煤,应该可以烧一壶开水吧!”
  
  说着余绍明开始动手,林鉴与柯忺宇赶紧过去帮忙。
  
  在燃烧得通红的旧煤上加上一个新煤,然后在炉子上放上水壶便成功了。
  
  可是用蜂窝煤烧开水,十分费时。
  
  小张、小林已经冻得吃不消了,余绍明见状,便嘱咐她们先到楼上,躺上床暖一暖。
  
  可是两人都不肯动,扭捏不已。
  
  原来整栋楼,只得我们两间房住了人,她们害怕,不敢独自上楼。
  
  林鉴便自告奋勇陪她们一起上去。
  
  余绍明笑说:“你们都上去吧,烧开水又不是打老虎,那用那么多人!”
  
  我看他一眼,不想把他一个人留下,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留下来陪他。
  
  正为难,小张提出:“梁医生,你留下来陪余医生吧,我们刚好四个人到楼上打牌,反正你也不会玩牌,不如在这里看看余医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或者陪他说说话也好,整个接待站,只有我们几个人,挺怕人的!”
  
  我立即松口气:“好的!我一定留下来保护余医生!”
  
  余绍明笑说:“那要是有妖魔鬼怪来了,你可别先跑了!一定要顶住!关键时刻用美色诱惑他们,让我先逃。”
  
  我白他一眼,林鉴四人全都笑了,闹哄哄地穿过院子,上了楼。
  
  
  
  
  他们一走,整个大厅里更安静了,只听见呼呼的风声,肆意撞击着木门。
  
  门咯吱吱响,一下,一下,干涩而诡异,象陈朽的干枯老人,因干瘪无肉,骨头和骨头间摩擦的声音,令人不寒而栗。
  
  整个大厅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有风凛冽的灌进来,冻得人手足都没有知觉了。
  
  余绍明招呼我坐在火炉旁边:“靠火炉近一点,不要冻着了。”
  
  他坐在我对面,埋头检查炉火,发现新煤完全没点燃。原来旧煤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火力不够,带不燃上面的新煤。
  
  “如果,新煤燃不起来旧煤就烧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别想有热水了?必须找东西把新煤引燃。”说完,余绍明起身,四处寻找柴火。
  
  结果,一无所获,
  
  我笑咪咪望着他:“我有办法!”
  
  余绍明疑惑地看着我,我扬一扬手中一张10元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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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涅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what.gif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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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板或老板娘钱让他们去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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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想烧钱吧?”他瞪圆眼睛,似乎觉得我很白痴。
  
  
  我睨他一眼,站起身,走到厨房碗柜上,放下10元钞票,把碗柜里一捆一次性木筷拿出来,再冲余绍明挥一挥:“老板娘那么刻薄,让我们吃冷的饭菜,又让我们自己烧开水。教训教训她也好。反正10块钱也远不止买这些筷子,说到底,我还让她赚了一点。”
  
  
  他恍然大悟,一脸惊喜:“看不出你还挺聪明?”
  
  
  我故意沉一沉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笨?”
  
  
  余绍明也不解释,只哈哈大笑:“锦诗,你总让我意外!”
  
  
  他开始陆续把筷子放进火炉里,木筷一见到火星,立即烧着,火苗轻快地舔着木块,窜上来,我们欣喜地对望。
  
  
  火苗映红了他的脸,连带他的眸子里,也好似有火星在一点一点的闪烁。
  
  
  我的心也被火炉周围逐渐升高的气温烫热,温暖起来,也许血液循环也加快了,不然心跳怎么会无端端加快,呼吸怎么会急促起来……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太多变幻的色彩,我怕沉溺期间,难以自拔……
  
  
  
  
  
  余绍明似乎没有发觉我的异样,开始讲他儿时的故事。
  
  
  我含笑不语,静静倾听,我牢牢记得,志谦说——懂得沉默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
  
  
  男人最害怕的女人,是多话的女人。
  
  
  “你呢?小时候一定很文静?和你在一起就最大的感触就是一个静字。你总是默默不语,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看着人,最多的表情是——但笑不语。不过你的笑,也有很多种,比别人说话还丰富,开心的、骄傲的、自信的、谦卑的、心虚的、怯懦的、羞涩的、苦涩的……这么多的笑容,你只需要弯弯一弯嘴角,就全部都展现出来,真的很神奇,你好像不需要开口就已经说了千言万语,可是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人觉得好像懂了你的意思,又好像没懂……”余绍明望着我的眼睛轻轻说。
  
  
  我的心被他的话温柔地牵动——原来他观察我如此细致。
  
  
  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很喜欢说话?
  
  
  只是志谦没有耐性听我滔滔不绝,也不喜欢说话,对着他说话,等于自说自话。
  
  
  谈话没有好对象,有什么意思?
  
  
  于是,为着迁就他,变成他喜欢的女人,我开始变得沉默、沉默、再沉默……
  
  
  
  
  
  我轻轻咳嗽一声:“基本上我小时候很爱闹,很调皮,但是很热心,喜欢帮助人,可惜经常好心办坏事,做错了事,不敢承认,又不想撒谎否认,于是学会沉默应对……”
  
  
  “不会吧,你小时候就懂得,对付别人要‘以沉默,以眼泪’?”余绍明打趣地望着我。
  
  
  我笑着,把童年糗事透露给他。
  
  
  “那时,我还是幼稚园生,住在老式楼房里,7家人共用一个公共厨房。我喜欢吃泡菜,又觉得泡菜气味咸腥,难以入鼻。一日,母亲买一块水蜜桃香氛的香皂给我,我只觉味道清甜,心中顿生妙计——我偷偷将香皂切成一条条,一一放进各家泡菜坛中,自己家也不放过,第二天,整层楼的人都在叫骂,我知好心办坏事,想承认,又没有勇气,故此沉默以对。”
  
  
  讲罢,余绍明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还有没有更糗一点的,讲出来听一听,你小时候真可爱。”
  
  
  只因他说我小时候可爱,我便更有兴致,致力讨他欢心,把更糗的事情搜肠刮肚翻将出来,一一讲给他听。
  
  
  “幼时,不喜食白米饭,觉得没有滋味,独好酱油拌饭,母亲觉得是不良嗜好,坚决杜绝。于是心生一计,一日从幼稚园回家,乘厨房里没人的间歇,担心酱油有色被人察觉,便找到盐巴代替,撒进每家人正在煮的米饭中,这样可避免母亲怀疑是我干的。结果当晚,7家的米饭全咸得发苦,必须重做。”
  
  
  “小时候怕冷,很羡慕别人家有羽绒被。若大一床被子,意外地轻巧,却松软鼓胀,异常保暖。一日邻居把羽绒被拿到公共阳台上洗,我担心被子里的羽绒被弄湿,于是承邻居到外面买洗衣粉,我拿剪刀把被子剪开一个缺口,把里面的羽绒全部掏出来,放在一旁的盆子里,担心羽毛被风吹走,我还好心的用东西盖上,然后才满意地离开。本想等邻居回来去讨赏,却听见那阿姨惊天动地地叫骂,我吓得躲在家里,大气不敢出……”
  
  
  余绍明已经笑得泪光萌动:“你也太坏了吧,这么损的事情也做得出……”
  
  
  我辩解:“我只是不懂科学,好心办坏事,本意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当然做了坏事更不能留名,否则落下骂名会被我父母打死的!”
  
  
  “看你文文静静,不说话,不动怒,原来从小就是个古怪精灵的丫头!”余绍明捧着笑疼的肚子。
  
  
  
  
  
  见余绍明不停取笑我,我便又逼着他拿幼时的糗事来交换。
  
  
  谈笑间,筷子竟然全都被烧光了,而上面的新煤才烧着一小半,要它完全烧起来还需要更多柴火。
  
  
  我们找遍了厨房和大厅,都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点火了。
  
  
  余绍明摸摸头:“这样吧,我带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干枯的树枝可以捡回来烧,你在这里等着。”
  
  
  我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但是外面漆黑一片,我不放心他,硬跟着他一起出去。
  
  
  
  
  
  我们走出大厅,院子里一片漆黑,雪已经停了,院子里铺了很厚一层积雪,踩上去十分松软,咯吱咯吱作响。
  
  
  我们取出头灯戴上,可以照亮眼前一小方地,小心翼翼从院子旁的石梯往山上走。
  
  
  夜空是极浓的紫色,旖旎的,变幻莫测的紫,深深浅浅搭配在一起,十分美丽。
  
  
  天边竟然还挂着一弯细细的月牙,朦胧的月光被雪地一映,形成一片清冷的反光,视线竟然清晰起来,眼睛也逐渐适应暗处,竟然把所有事物都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雪地里走,余绍明在前,我在后,我们有一句无一句的聊着。
  
  
  突然,我脚底一滑,连忙拽住前面余绍明的衣服,余绍明迅速转身拉住我:“小心!”
  
  
  我突然想起,那一次在酒吧里,我被一个胖子撞到,他也是这样扶住我,他那一夜的鼻息似乎还存留在我耳畔,我的脸烫成一片。
  
  
  幸亏有清冷月光掩饰。
  
  
  余绍明笑一笑,嘱咐我小心。
  
  
  接着,他很自然地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牢牢拽在掌心。
  
  
  我来不及挣扎,也不想挣扎,任由他牵着继续往山上走。
  
  
  他的手大而干燥,温暖而柔软,我的手冰冷、微润,被他握在掌心,有种被宠溺、呵护的幸福。
  
  
  手常常不自觉地把隐藏的心事流露出来。或者,其实手是心的奴隶,被心所驾驭。
  
  
  我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他突然沉默了,我则更加沉默。
  
  
  四周更静,冬夜,连昆虫鸟兽都不出来活动,连雪落的声音也没有了,只余风穿过树林的声音。
  
  
  四周的山崖、树丛,统统在这黝黑静谧的夜里,幻化成了重重魅影,有点凄清,诡异。
  
  
  下意识,我跟紧余绍明。
  
  
  雪地里,他的脚印,我的脚印,一排排顺着石梯延伸……
  
  
  他的手,我的手,手心对着手心……
  
  
  手往往暴露一个人的心,那么一个人的手心呢?是否,对应着一个人心里藏得最深的私密?
  
  
  
  
  
  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半个钟头?亦或一个钟头?
  
  
  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拾起路边的枯枝,我踩着他的脚印,一步一步,根本已经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也许,这一刻一分钟比一个钟头更宝贵,一个钟头比一分钟更短暂。
  
  
  人生苦短,快乐的比重甚微,这一刻,越发显得珍贵。
  
  
  
  
  
  蓦地,一丝清甜的香味,悠悠的,游丝般飘出来,被嗅觉捕捉到——“腊梅,这里有腊梅!”我和余绍明都惊喜地叫出声。
  
  
  他停下来,看着我,微微闭着眼睛,深深呼吸。
  
  
  我也将眼睛合上,一种高雅淡洁的清香立即将我慑住。故意吸口气去嗅,闻不到什么,不嗅时却满鼻都是,一下子染透身心。
  
  
  良久,我才舍得将眼睛睁开。
  
  
  摸索半天,终于,半就这月光,半就这头灯的光线,我们在路边上,找到了它。枝干虬曲苍劲,黑黑地缠满了岁月的皱纹,光看这枝于,好象早就枯死,只在这里伸展着一个悲枪的历史造型。
  
  
  实在难于想象,就在这样的枝干顶端,猛地一下涌出了那么多鲜活的生命。
  
  
  花瓣黄得不夹一丝混浊,轻得没有质地,只剩片片色影,娇怯而透明。梅瓣在寒风中微微颤动,这种颤动能把整个紫蓝色的天空摇撼。
  
  
  似乎整个天地间,秋天的叶落枝黄,冬天的天寒地冻地,全是是为了成全今夜这枝腊梅所做的铺垫。
  
  
  在腊梅跟前,我突然懂了,天底下的至色至香,只能与清寒相伴随。这里的美学概念只剩下一个词:冷艳。
  
  
  
  
  
  我望向余绍明,他正好也在凝视着我。
  
  
  他的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颜色变幻着,全是天空的颜色,魅惑人心的紫。
  
  
  我竟有片刻眩晕,在这片紫色中……
  
  
  风轻轻吹过,树影婆娑,暗香浮动,白雪皑皑,头顶上是狭长的天幕……这一刻,时间凝固,连我的呼吸也静止了,只余那心脏砰砰急跳,一声声,似乎要蹦出来,揭穿我的秘密。
  
  
  血液一股股簌簌流动,将我这一刻的喜悦传递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那欣喜是静默而雀跃的,这样矛盾,又凄艳,甚至有一丝仓惶……
  
  
  
  
  
  好半晌,余绍明轻轻咳嗽一声,打破这无声的静默……
  
  
  他似乎想说什么,犹豫再三,说出来的却是:“出来这么久了?会不会炉火已经灭了?”
  
  
  我知道,最后一刻,他始终欲言又止,放弃说出心底的话。
  
  
  但是,我已经满足,很多话,不说出来,已经足够。
  
  
  说了,反而画蛇添足,他是个明白人。
  
  
  我也是。
  
  
  
  
  
  我任由他牵着手,印着先前的脚印,又一步步往回走。
  
  
  一路上,我们依旧沉默,似乎言语已经多余,我们手牵着手,肌肤相亲……
  
  
  回到大厅,所幸炉火还没熄灭,我们赶紧把拾回来的枯枝扔进火炉里……
  
  
  顿时干柴遇烈火,迅速燃烧起来,火苗熊熊地,窜出来,肆意舔着水壶底,热气顿时腾腾地冒了出来,夹杂着树枝的清香……
  
  
  我突然笑起来,干柴烈火,多么象我与余绍明。
  
  
  只是我们有理智,克制又克制,于是柴有点润,火不够烈,是以烧不起来……
  
  
  
  
  
  火势一熊,本就半温热得水很快就烧好。我们灌了两瓶,提到楼上,各自进门。
  
  
  小张小林立即埋怨:“怎么等了这么久?”
  
  
  然后冲下床分享这得来不易得热水,并抱怨:“刚才林医生和柯医生,一直在隔壁很大声得讲恐怖故事吓我们,我们吓坏了,想来找你们,又都不敢下楼。”
  
  
  我没作声,尤自沉浸在刚才得喜悦中,人还有点恍惚。匆匆洗漱,宽衣上床。
  
  
  床褥已经温热,干燥而松软,我躺进去,一股暖流涌向全身,整个人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分量,如同卧于云端。
  
  
  我用手摸摸面颊,似乎手上还残存着余君的体温。
  
  
  不由自主,我裂开嘴笑,多么骇人?面部表情完全不能自控,完全发于内心,理智已经与肉身脱节。
  
  
  整个人好像十分放松,却又觉得每根神经都蹦得紧紧……真是玄妙。
  
  
  
  
  
  我静静躺在床上,小张小林,也躺上床,开始和隔壁三位男生谈话。
  
  
  余绍明绘声绘色讲我们如何辛苦得到这壶热水,比如我怎么留下10元钱,拿了老板娘的筷子当柴烧,我们又如何艰难得上山找柴火……
  
  
  似乎我和他忙碌辛苦了一整晚……
  
  
  我知道,他只挑可以说得,大肆渲染了说给他们听,一晚上,总得有个交代。
  
  
  我悄悄听着,似乎很用心在捕捉他说得每一个字,但是又似乎还沉浸在刚才得氛围里,仔细回味着每一个细节,在那短暂的时光里缠绵不肯离去……
  
  
  在他喃喃的细语中,我做了一个悠长而惬意的梦,只觉得身体软绵绵的,酥麻麻的,徜徉徘徊在一片静谧的紫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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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夜都是梦,旖旎悱恻得让我连醒来,也恍惚还置身于梦中。
  
  推开窗,眼睛差点不适应一大片茫茫的白, 用冷水洗过脸,才觉得清醒过来,而面颊也被水冻红,菲菲得一大片,如同抹了胭脂。
  
  小张、小林一起床就唧唧喳喳闹个不停,分享着彼此得化妆品。
  
  我只带了一管唇色口红,将就了涂上。
  
  没关系,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恋爱中的女人,自带三分颜色,眼睛随时闪亮、面颊自然绯红、嘴唇因渴望而湿润……
  
  那里还用化学物品合成的化妆品?
  
  推开门,余绍明和柯忺宇三人已经等在门口,柯忺宇一见我们,就立即说:“老板娘一起床,发现筷子没了,正在发脾气了。我去问她有无早饭?老板娘还凶巴巴地回敬我:‘你可以不用筷子吃早餐,我就给你们做!’”
  
  林鉴也凑过来说:“看来我们只有下山去找地方解决早餐的问题了。”
  
  我耸耸肩,没说话,但偷偷望了望余绍明,他正盯着我笑,眼睛亮晶晶的,看得我有些窘迫。
  
  
  
  
  我们开始下山,必须在中午前回到山脚。
  
  昨晚已经停了的雪,又下了起来,满天都是,迷雾一般,布满整个山谷。
  
  本来是下山容易上山难,但因着雪的缘故,石梯变得异常湿滑,往下的冲力,让人走起来十分费劲,倒比上山多了几分难度。
  
  走了不到十分钟,林鉴在路边发现一个小凉亭,亭里一名青年女子正在卖酸辣粉。
  
  实在饿得发慌,我们都拥上前,各自要了一碗。
  
  原本以为,这荒山野岭、冰天雪地之地,怎么会有好味道的食物?
  
  谁知,那女子端上桌的酸辣粉,却差点让我们吞掉舌头,粉条十分细滑,而且极有韧性,配上酱油、味精、花椒、白糖、醋、黄豆、芝麻……和一大把青葱欲滴的豌豆尖,简直就是人间美味,比我们在成都任何一家面馆里吃到的酸辣粉更可口。
  
  结果是,每人吃了两碗,临走时,小张还感叹:“真可惜,要是能打包带走就好了。”

今天上山的游客突然多起来了,连山里为游客提供代步的马帮都有了不少生意。
  
  不时的,有人牵了马匹走上来。
  
  那些马,全都瘦骨嶙峋,目光呆滞,被人驯服教化了,给一口草粮,便得俯首为臣,寒冷冬季,托着自以为娇贵得人上山、下山,快一步,要被鞭策,慢一步,同样也要吃鞭子。
  
  我突然心烦起来,多么象我,为了爱情,为了日夜与志谦相守,仰仗他的脸色过活,为他把自己全方位改变,他一颦眉,我便吓得哆嗦,生怕他取回他的爱,不再施舍给我。
  
  我和那为了一口草粮甘心被驯服的马有什么区别?
  
  都是郁郁不得志之徒。
  
  那马,该是向往广阔无边的荒野,可以自由驰骋的吧。
  
  而我,此刻,也会向往一段恒久有激情的爱情吧……
  
  但奴隶做惯了,便习惯被奴役的地位,渐渐不懂得如何翻身了。
  
  我看看余绍明,会不会,他就是救我出苦海的人呢?
  
  此刻余君正好抬头望向我,我赶紧把头低下,生怕被他看穿我得想法。
  
  
  
  
  走了约莫2个多钟头,我们终于下到山脚。
  
  竟然,没有人发现我们一夜未归。
  
  这个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转动,只有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以为自己是地球得轴心。
  
  
  
  
  回成都的车上,我还是于余绍明同坐。
  
  不知怎得,我们都有些不自然,尤其是余绍明,突然话少了很多,只是不时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看得我面颊发烧,只得闭了眼睛假寐。
  
  因他坐在身边,一颗心又极端不安分,不停跳了又跳,七上八下,“砰砰”地,似乎想把我的秘密全都泄漏给他。
  
  我知道,我的呼吸早已经将我出卖,但始终鼓不起勇气正视他的目光,因为就算闭着眼,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似带着火,熨烫着我的皮肤,几乎要焦灼起来。
  
  而且,我也能感受到他目光中一种复杂的,难以辨别的情愫,似乎他也被什么东西困惑着,纠缠着。
  
  
  
  
  车要从我家门口过,我提前下了车。
  
  回到家,我觉得筋疲力尽,似乎这短短两天的行程已经将我的体力全部透支了。
  
  我赶紧沐浴,上床。
  
  刚躺下,志谦的电话就到了。
  
  志谦的声音还是那么有磁性,清朗干净,象夏日里最透明澄蓝的天空。
  
  志谦似乎有极好的兴致,絮絮地和我说话,询问我这两天玩得如何。
  
  听着他熟悉的声音,我突然觉得十分困乏,睡意渐渐袭来。
  
  是的,志谦在我,是水,平和、安稳、让人舒心,可以承载一切。
  
  余绍明,则是火,可以燎原的火,让人甘心粉身碎骨,玉石俱焚。
  
  我为难起来,我到底选择平和温吞的水,还是可以让人燃烧焚身的火?
  
  志谦与我,有整整五年的感情,我们也曾有过无数好时光,不是没有美好浪漫回忆的。
  
  余绍明,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但因为未知,更有吸引力,让人想知道前方,等待着的到底是荆棘,还是鲜花?是美酒,亦或毒鸩?
  
  我为难起来,连我的心,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也许,一切都还不到抉择的时候,我决定将这个难题暂时抛开,好好睡一觉。

睡梦竟然还是不肯放过我,绍明的脸,志谦的脸,轮换着在梦中向我逼近,我无所适从,惶恐不已。
  
  一着急,醒来,已是一身大汗。
  
  此刻是夜间10点,我咕哝着,冲进卫生间沐浴。
  
  站在莲蓬头下,温热的水包裹着我,这一刻,绍明的脸异常清晰起来,这样温柔体贴的一个人,好不好舍弃志谦,选择他呢?
  
  刹那间,我几乎冲动地想就这样轻易做下决定,开始一段新恋情,也许我的人生会因此而迥然不同,也许,我再也不用委曲求全。
  
  
  
  
  坐在桌前,我拿出一张素笺,写上志谦和绍明的名字,开始将两人的优缺点一一写上去,写完,我才发现,志谦的优点比余绍明多,可是缺点也一长窜,余绍明却一个缺点也无。
  
  是的,我认识余君时日尚浅,浅到还来不及看见他的缺点。
  
  正在思量,突然打开的电脑上,QQ头像开始跳动,原来余绍明上线了。
  
  我连忙打开对话框。
  
  “锦诗,在不在?”
  
  “在!睡到一半醒来,有点无所事事。”
  
  “聊聊?”
  
  “好啊!”
  
  我们开始就西领雪山之行聊了起来,从烧烤到雪景,从山妇到旅店老板娘,然后谈起那株腊梅。
  
  “锦诗——”
  
  “什么事?”
  
  “其实,那天晚上,你站在腊梅下,微微闭着眼,神情娇慵,我有点情难自抑。——我差一点吻你!”
  
  看到这一句,我面颊“嚯”地发烫,如同火烧云一般涨得通红,心脏“砰砰”地跳起来,完全不受控制,一下一下,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敲击键盘的手,也变得绵软无力,无奈,只得回敬他一个“……”。
  
  屏幕上一片空白。
  
  良久,余绍明也没有反应。
  
  我紧张起来,会不会我反应不对,他恼了,亦或失望了,决定不再理睬我。
  
  我强作镇定,又发了一联窜问号给他“????”
  
  又过了好半天,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有任何回音的时候,我收到他发过来的一句话。
  
  “越接近你,越被你吸引,我矛盾不已,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为何矛盾?”我忍不住问。
  
  “我觉得我是龌龊的,在你对一切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接近你、剖析你、然后悄悄喜欢上你。我为自己的行为汗颜,我根本无资格这样做。”
  
  “为什么这样说自己?”我诧异极了,无资格的人是我,我有男朋友,却还抵挡不住来自他的诱惑,频频与他约会。
  
  “我没有随意爱一个人的自由……”
  
  我原本蹦跳不已的心,因着句话,差点停止跳动,失去任意爱人的自由——那不是已经结婚了?可是明明大家都说他是“黄金单身汉”啊?
  
  我杵在电脑面前,我可不想当婚姻的第三者,背负狐狸精的骂名,如果他已婚,我的一切幻想都破灭。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白马王子和童话故事。
  
  我不知道该回他什么话才合适。只得发过去一个问号。
  
  我觉得,这小小的问号都是怯懦的,如同我此刻的心情,忐忑不安,等待着他揭晓答案。

良久,屏幕上一片空白……
  
  似乎他还在犹豫,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我突然冲动起来,不,我宁愿不知道真想,永远不知道,让我继续做完这个梦……
  
  我敲着键盘——“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了,我也不想知道……”
  
  可是,我的话刚发过去,他的信息就已发过来了。
  
  “我有女友,相恋七年,感情日趋平淡……”
  
  我略舒一口气,还没结婚,我便不是第三者,还可以公平竞争。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如此爱她,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这样浓烈的激情,也会有一天淡漠,在同一间屋里生活,我们可以完全忽视对方的存在……”
  
  余绍明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似乎他已不再在乎我有没有在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这一刻,他只想倾吐出他心中埋藏已久,难以对第二个人说出的的感受。
  
  “有一日,隔着橱窗,我竟看见,她与另外一名男子在咖啡馆促膝而谈。男人十分平凡,她却一脸仰慕,双颊通红,眼睛闪亮……有好多年,我已经无法从她脸上找到这样的表情……”
  
  “现在,她彻底从我家中搬出去了,一个多月没和我见面了,她不在,我突然觉得好自由,有种摆脱束缚的解脱……可是,过往密密交织的回忆,又让我难以就这样放弃她……”
  
  “这种感受,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看着屏幕上,这一行行的字,我禁不住想笑,我怎会不明白?
  
  多么巧合,我与志谦不是也这样吗?唯一的区别,他和她七年,我和志谦五年。
  
  “你可以选择不和我继续来往……对你,我有很深的负疚感……”他继续说。
  
  我突然对着电脑傻笑,多么好,我也不是自由身。
  
  如果他有随意爱人的自由,我还要煞费苦心,在他与志谦之间抉择,毕竟我对他还不够了解,可瞒着他,我又充满负疚感。
  
  毕竟,我和志谦五年的感情,交织着太多的回忆,是难以割舍和分清的;而绍明,带给我的是恋爱的喜悦和激情,也是很难邂逅的,舍弃谁,选择谁,我难以取舍。
  
  我突然觉得轻松起来,这几天困扰我的问题全都迎刃而解:“绍明,你无需自责 ,我也不是自由身,我有一枚相恋五年的男友……”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亦不短,但足以让他觉得我是家里的空气,完全透明……”
  
  “有没有觉得轻松一点……”我问他。
  
  “的确,我们身份都一样尴尬,但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简单……”他还有些犹豫。
  
  我没有说话,过半晌,他说:“我累了……”
  
  我只得说:“早点休息……”
  
  他说:“希望你明白我!”
  
  我说:“我明白!”
  
  然后,我不等他下线,便自动关掉QQ。
  
  很潇洒,对吗?
  
  我们就这样,还没开始,朦胧中,已经结束?
  
  结束!
  
  我深深吁一口气:其实,我想对他说:常乐未央,千秋万世,男欢女爱,只争朝夕。
  
  我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青葱少年,心动的感觉已经极难寻觅,既然遇到,宁可错杀,也不能放过。
  
  我们的爱情里都没有了激情,可是,我们都憧憬着激情,哪怕只捕得一点影子,也是好的。
  
  玺彤曾经说过:“爱情是用来呵护的,需要小心翼翼。而激情是用来享受的,过一天,是一天。”
  
  不知道余绍明懂不懂这个道理。
  
  我懂,但怕自己做不到,陷下去,难以自拔,届时,我那狭小的天地,必定大乱。
  
  罢了,既然他也放弃,我还争什么呢?

但是,没来由的,心里有些失落。
  
  再晚一点,志谦打电话来,和我随意聊了两句,他反复叮嘱我:“关好门窗,按时吃饭。”
  
  我闷闷地想:志谦,你差一点失去我!
  
  “你就不能说点甜言蜜语给我?”我拖长了声音抱怨,是的,余君用词妥帖,十分动人,含蓄的溢美之词,让我飘飘然,乐得可以三日不知肉味。
  
  “甜言蜜语?锦诗,我们已经老夫老妻!”志谦有点诧异我的反常。
  
  “谁跟你老夫老妻,我可是你的女朋友,应该享受恋爱的权利!”我气冲冲反驳。
  
  志谦叹口气:“好吧!白糖、红糖、黄糖、蜂蜜、木糖醇……够甜了吧!”
  
  我为之气结。
  
  这个男人,已经孺子不可教也!

翌日晚,上夜班,整个人显得没精打采。
  
  短假就是这样,人还没休息足,又忙不迭展开工作,可是偏又因闲散了两日,工作竟又难以回复正常状态,十分趣怪。
  
  手机静默了一整日,我反反复复拿出来看,手机有无电?是否调成静音?又或者铃声不小心改变?再或者已经欠费?反反复复,检查又检查,一切再正常不过。
  
  但是它还是没有响。
  
  没有响,不过因为余君没有再留恋召唤!
  
  细细看镜中的我,嘴角略微向下垮,面部肌肉绷得老紧,一脸失魂落魄。
  
  是,我的魂魄已经被人勾走,同等情况,我却未能勾走他的魂魄。
  
  
  
  
  叹着气,长叹、短叹,一声接声,但叹气挽不回什么。
  
  如同深受鸦片毒害的瘾君子,哈欠一个连一个。
  
  看来,我已经对余君上瘾。
  
  上“瘾”是一种病藏于五脏六腑,难以自拔。
  
  有人因药物上瘾、有人为食物饮品上瘾,有人沉迷爱恨,有人受虐成狂,统统都是不能自拔的习惯,瘾由心生。
  
  外人看着难受,当时人却统统享受莫测的快乐,连折磨也甘之如饴,跟本不接受解药。
  
  唉……
  
  上了瘾的人,统统都归得一个甘心情愿的“贱”字。
  
  痛下决心,一定能戒掉,但当事人全然不顾,甘愿沉迷其中,自找折磨,难道不贱?

余君此刻在做什么?
  
  是否也如我般被相思煎熬?
  
  一整夜胡思乱想,幸亏今日无太多病人。
  
  转眼凌晨1时许,整个住院部静得连呼吸都清晰可辨。
  
  “嘀嘀——嘀嘀——”手机短信终于想起,把神情恍惚得我,吓得一征。
  
  心跳加快,喉头发干,我慌乱地从桌上抢过手机:“锦诗,自我折磨了一整日,克制又克制,理智终究没有胜过感情,我想见你……”
  
  余绍明!
  
  哦,你也同我一样度日如年吗?
  
  眼睛突然模糊,连小小显示屏也看不真切,但觉有咸湿液体滑到嘴角。
  
  情不自禁,我抛开惯有的矜持:“我也想见你!”
  
  “我此刻便想见你,再不看到你,我快窒息。梁医生,我心跳无力,需要你救治!”
  
  忍不住,笑容扩大,扩大,扩大,整个面部都是笑……下垮了一整日的嘴角终于扬起来。
  
  “此刻时间已晚,医院中并无合适见面地点。”我回过去。
  
  “住院部7楼楼梯间,我即刻过来,等你!”余绍明固执地发完这个短信。
  
  我静下心想一想,对啊,整个住院部一片死寂,就算偶然有人上下楼,也断不会走没有丝毫灯光,一片漆黑的楼梯。
  
  我来不及多想,脱掉身上的白大褂就冲下楼。
  
  我在九楼,乘电梯下了到7楼。
  
  电梯门默然打开,外面便是一条墨黑色的走廊,我走小心翼翼走进去,似乎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正窥看着我,让我心悸不已。
  
  我摸索着,走到楼梯间。
  
  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只隐约辨得窗边有个朦胧的身影。
  
  我的心跳剧烈,呼吸急促起来,我走过去。
  
  “绍明……”我轻轻压低声音试探着唤那个影子。
  
  身影一闪,一阵熟悉得烟草香味已经包裹着我,与此同时,一双坚实有力得手臂已经顺势将我揽进怀中,我跌进一个结实而温暖得怀抱。
  
  我们都没有说话,记不清是我主动,还是他主动,或者我们同时——他低头,我仰首——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思索,两片温热湿润得唇已经将我的双唇堵住。黑暗中,我只觉得唇上一阵酥软的温暖,整个灵魂都漂浮起来,陷入厚厚的,软绵绵的云端。一点都动弹不得,所有力气都被人吸走了,嘴唇瞬间变得炙热而火烫。
  
  我知道,这些不过都是体内产生的化学反应,但我爱煞这些反应……
  
  不得不承认,余绍明是极为懂得接吻的人。他的吻先是细碎温柔,由浅而深,接着疯狂起来,吮吸、舔噬、迂回、试探、夺取、抵死缠绵……
  
  我只觉得他根本不是在吻我,似在吸走我所有的意志力和整个灵魂。
  
  我瘫软在他的怀里,全心全意回应着他,这一刻,我已经不顾一切,豁出去了——我只要看到有优点的余绍明,他的缺点自有他的女友如数家珍。我也亦然,在他眼中,我可轻轻松松做个完人。
  
  人生苦短,至要紧及时性乐,让日渐衰老的肉身得享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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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喘息着,努力压抑着呼吸,思维已经停滞。
  
  这些吻太多,太急、太迫切,太深入,令我快要虚脱,只得贴着墙壁站立。
  
  余绍明双臂紧紧箍住我,双手插入我的发丝,把我死死挤压在墙上,似乎要把我和他都嵌进墙里。
  
  也不知道吻了多久,我的嘴唇都肿胀发麻了。
  
  余绍明才喘着气,把嘴唇移开,把密不透风的吻,细碎地烙在我的眉梢、眼角、额间……
  
  黑暗中,我们紧紧拥抱,一遍一遍,畅快淋漓地、不厌其烦地吻着对方。
  
  四周是墨汁一样的夜色,静寂得连呼吸和心跳声都显得那么突兀。
  
  他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他,虽然我们中间隔着无边的黑暗,但这黑暗让我觉得温暖、暧昧、潮湿、性感、至之死地而后生。
  
  因这黑暗,我们用手、用唇、用牙、用面颊、肌肤……来感应对方,把沉甸甸的欢愉和感情,赤裸裸地传递……
  
  
  
  
  “我得走了……”绍明的声音暗哑而磁性,包含着压抑到极点的情欲。
  
  我点点头,把牢牢抓住他衣襟的手松一松,转而更紧地拽牢,主动把唇递上去,继续唇齿相依……
  
  又是大半晌,这回换我说:“我得上去了,要是有病人来了,我不在,就麻烦了!”
  
  我推开他,刚走了不到两步,他迅速拉住我的手,用力一拉,将我拉回怀中,我顺势用手环住他的脖子,四唇相接……

如此反复,碍于工作在身,我们不得不各自离开。
  
  临别时,依依不舍,走两步,必然回头三次,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分开……
  
  回到休息室,将自己重重扔上床,禁不住,想起那些滚烫甜蜜的吻,面部肌肉完全失控,统统化成一个又一个笑容。
  
  想起刚才那一幕,我将头埋在枕头里,笑出声来……
  
  但觉自己象刚偷吃了小鸡的狐狸,又得意、又兴奋、又满足,就算这样死去也无怨无悔……
  
  活到27岁,从来没有人这样吻过我,如此赤裸裸不加掩饰的饱含情欲的吻过我……
  
  刚刚和志谦恋爱时,也爱接吻,只是那些吻太青涩,待懂得如何接吻,却已经没了接吻的激情,厌了……
  
  连做爱时,也懒得用接吻做前奏,不过时例行公式。
  
  偶而,心情好了,互相吻吻,也不过是嘴唇碰碰嘴唇,浅浅的,无任何滋味……
  
  
  
  
  还没从回味中清醒,余绍明的短信已经过来:“锦诗,爱煞你的吻,芬芳甜腻,有玫瑰的味道……”
  
  我偷偷笑,我的唇膏和爽肤水都是玫瑰味道的,连带连我的吻也变成了玫瑰味……
  
  我整个人的意识都游离起来:“原来黑暗中也有彩虹……”
  
  “段誉最爱枯井,虚竹最快乐的地方是冰窖,余绍明今后魂牵梦萦是住院部七楼的楼梯间……”
  
  我忍不捧着脸笑出声:“是,粱锦诗永生难忘的地点也是住院部七楼楼梯间……”
  
  我们短信往来,直到用光手机所有的电,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
  
  我们,谁也没有提将来该怎么办,也没有说起各自的男女朋友,但我们都沉浸在这恋爱的激情和喜悦中……
  
  将来,谁管得了那么长远,过一天是一天,激情的保鲜期很短,我们都只顾得了眼前……

回到家,整个人一直出于亢奋状态,沐浴时,也不停傻笑,是真正发自内心的笑。
  
  倒上床,便瞬间进入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隐隐觉得鼻子奇痒难忍,挣扎着用手揉一揉,过片刻又痒起来,接着有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脸上,吓得我猛地睁开眼。
  
  一张熟悉的脸庞,含笑对着我。
  
  是志谦,我这才缓过气来,定睛一看,他手上还抓着我一小缕头发。
  
  意外地看到他熟悉的脸庞,我觉得分外亲切,甚至有种说不出的惊喜:“你不是还要过几天才回来吗?”
  
  “提前回来,给你个惊喜,看你乖不乖?有没有跟人跑了!”志谦笑着捏我鼻子。
  
  我有点心虚,又觉得歉意,更想知道,万一他知道我出了问题,会有什么反应:“早就跟人家跑了,你现在才晓得啊?回来晚了!”
  
  志谦笑着拍我头,宠溺地说:“你敢!小心我把你抓回来炖汤!”
  
  我心虚地白他一眼:“我真要跟你跑了你怎么办?”
  
  志谦很认真地想一想,说:“那要把你屁股打开花!”
  
  我笑一笑,志谦对我永远这么有信心,我辜负了他这份信任了。
  
  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没结婚,我还有选择的权利。
  
  
  
  
  其实,我知道志谦是爱我的。
  
  刚刚恋爱的时候,我总是加班,志谦每晚来接我乘末班车回家,我们各自抱一瓶矿泉水,坐在双层汽车上层,整个车内空荡荡,只有我们俩,牵着手,迎着风,看车窗外街灯流光溢彩……那个时候,连空气都是清新的,充满恋爱的味道。

后来,我正式当医生,开始上半夜值班。每日凌晨下班,志谦也恒久有耐心,必然骑了自行车在门口等我。
  
  我坐自行车前杠,志谦环着我,轻轻在我耳边唱歌。
  
  他十分有才华,自己即兴作曲作词,唱十分优美动人的歌给我听,绵绵情意,全都用缠绵的歌词表达。
  
  我总是仰着头看他,一脸崇拜。
  
  常常忍不住,忍不住,把脸埋进他胸前,我喜欢他的味道,干净、清澈、透明、阳光,甚至有淡淡的牛乳香,非常健康。
  
  我总是迷失在他的味道里,沉醉其中……
  
  
  
  
  饭后,我们喜欢,牵了手,沿一条小小的路,缓缓散步。
  
  不时地,他侧过脸看看我,又或是我侧过脸看看他。
  
  更多时候,我们四目相接,有微蓝色火花在空气里噼啪作响,是我们爱的音符……
  
  
  
  
  
  
  
  我们是那么平静、喜悦、温柔、耐心、默契、缠绵而激情……
  
  但是,那样心心相印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在同一个屋檐下,沉默无语,他的目光甚至可以穿透我,看到我身后的墙壁,就是眼里容不下我……
  
  是的,生活中至怕遇到“但是”二字,再美好的事物与“它”牵上关系,既可全盘瓦解……
  
  我爱他,但是他不爱我。
  
  这花很美,但是转眼凋谢。
  
  这歌词十分动人,但是旋律乏善可陈……
  
  ……但是……
  
  多么中性,而可怕的一个词语。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活中,没有这个词的存在,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那么多的“但是”存在。
  
  生活中,总有许多不完美、缺憾和不如意。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承受这无数个“但是”,委委屈屈地活下去……

志谦回来了,但是他一点都没有发现我心里有“鬼”。
  
  照样对着电脑,忙个不停,只间或与我说一两句话。
  
  又或是到阳台上,与人通电话,有时候是客户、有时候是同事,有时候是朋友。
  
  志谦很怪,从认识我开始每次与人通话,一定到另一间屋。
  
  而我有电话来,他也主动避开,他说:“相爱的人要相互信任,给对方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尊重对方的隐私。”
  
  他心怀坦荡荡,我却意切切。
  
  我知道,志谦没有异性朋友,他出去喝咖啡、饮茶,都是与一群男人,他们不欢迎女性,谈的都是摄影、旅游、如何制作电脑动画……又或是切磋更为枯燥专业的东西……
  
  最初,我也去参加过两次这样的聚会,听他们谈话真是累,艰深而乏味,有种度时如年的感觉。
  
  渐渐,我便不去,志谦也乐的逍遥。
  
  至今我搞不懂,那样无趣的话题,志谦怎么可以聊地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平时在家却如何也看不到这样的神采?
  
  为何他与男人这样投契?
  
  我们的兴趣差异实在很大。

晚上上夜班,刚接班,余绍明的短信就追过来,让我有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这感觉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
  
  平日里,我感受更多的,是陈志谦带给我的漠视和忽略。
  
  夜班通常比较清闲,但是熬夜总是伤身体,大多数的医生都不喜欢夜班。
  
  不过现在,我喜欢夜班,夜班,我可以安静地与余君短信往来。
  
  我查过手机话费,昨晚我们用短信聊天,居然把我刚充的话费全部用光了。
  
  今夜,我特别往手机里充了两百块钱,希望不要太快用完。
  
  “锦诗,突然想念你的唇,花瓣似的唇瓣,如春花清新,如夏花灿烂,如秋花妩媚,如冬花珍贵……”
  
  我笑起来,为这样肉麻的溢美之词。
  
  他一定深深懂得,情话越是肉麻,杀伤力越大。
  
  “锦诗,我想念那甜腻芬芳的黑暗角落……”
  
  “锦诗,思念如影随形,深入骨髓……”
  
  “锦诗,是谁赋予你无边魔力,深深吸引我的灵魂……”
  
  “锦诗,我想见你……”
  
  如此动人的情话,我小小女子,怎么抵挡地过,一颗老心早被融化,飘飘然,这一刻我几乎以为我真是个倾城倾国,倾街倾巷,倾男倾女,羞死西施,气死王嫱的绝色女子了……
  
  恍恍惚惚,我的脚完全不受控制,如同被魔咒附身,直奔七楼漆黑的楼梯间——一颗心更是早就飞向那个“貌赛潘安,才比子健”的余绍明……
  
  黑暗中,我还没站稳,已经跌进余君温暖的怀抱。
  
  那饱含情欲的烟草味道,一下击中我,让我处于昏昏然地状态,我觉得余君的魅力是他越来越铺展扩张开来的一张网,绵密精细,我则是被他捕获的动物,被牢牢困粘在网中,动弹不得,任其宰割,但是被宰割的心甘情愿,欢欣若狂……
  
  他开始吻我,他的唇在我颈部、眉间厮磨,轻轻的、软软的、若即若离。然后他的唇、他的舌,掠夺我的双唇,轻易勾走我的魂魄……
  
  而他缓慢游移的手,也一点一点探进我的衣服里,他的手指冰凉温润,如同附了魔,所到之处,顿时撩拨起我无边的欲望,他手心的温度一点点传到我的体内,这种细微的曼妙的传送,带动电流一样的能量,有一点酥,有一点软、又微微有点麻……
  
  在他急促的呼吸中,我能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异常柔软,可以随着他的手掌的蕴贴任意弯曲。我迎合着他,发出低低的叹息,太满足,有近似疯狂的不真实,仿佛双脚踏在云端,又仿佛眼前有无数绵软的彩云飘过去,在黑暗的,伸手不见五指的角落里……
  
  这漆黑的,看不清面目的狭小空间里,我们都幻化成两头原始的饥渴的兽,享受这偷来的一刻欢愉……
  
  我能感觉到他身体每一次轻微的颤动,他的坚挺,他的欲望……喉间压抑的呻吟……
  
  我为我让他难以把持而骄傲……这一刻……
  
  我甚至觉得自己是放荡的,放荡地让我自己也认不清这是否真是我自己。
  
  我从来没有想过,含蓄矜持的梁医生,会有这样的一面,或者,这放荡原本就潜伏在我体内,只是由他来引发……
  
  也许,每一个女人,都要由一个男人来激发出她潜藏的,放荡的一面,她这一生才完美。
  
  为什么不能直视自己的欲望,在欲望面前,每个人都是赤裸的,平等的,不论男女,美丑、学历、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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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绍明在我耳边反复地呢喃:“锦诗,我想要你,想彻底拥有你!”
  
  我喘着气,轻轻笑:“我也想,但是不能!”
  
  是的,这样私密的空间里,我们必须遵守最后的底线,他明白,我也明白。
  
  因着不能彻底释放,我们的欲望都因压抑而更加蓬勃……
  
  因为得不到,或者因为就在得到的边缘徘徊,始终不能如愿,这欲望反而更加强烈……
  
  这折磨变成更为饱满的享受……
  
  不能宣泄,有不能宣泄的美,也许,一切太顺其自然,倒少了份神秘与诱惑……
  
  
  
  
  末了,缠绵再三,分开的那一刻,最是痛苦,几乎象死别,但比死别多了份愉悦……
  
  回到休息室,我发现,我的唇,红肿湿润,眼睛晶莹闪亮,面如粉桃,娇艳欲滴……
  
  原来情欲,是比爱情更好的美容佳品……
  
  我偷偷笑,笑得畅快淋漓……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每晚都抽至少半个小时,在七楼半的幽暗角落里私会,相互挑逗、折磨、缠绵……
  
  我爱上了我最痛恨的夜班……
  
  原来这满是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也有如此销魂的角落和时刻……
  
  
  
  
  我整个人容光焕发,但是,但是我枕边的志谦,却一点也没有发现我的变化……
  
  一个人漠视另一个人到这种地步,不知道,是我的悲哀,还是他的悲哀……
  
  也许,是我们俩共同的悲哀……

这周上白班了,我有些惆怅,晚上少了一项最动人的节目。
  
  
  工作量也比夜晚多了几倍,不过有余绍明的短信,还是为极之枯燥的工作增添了一点别样的色彩。
  
  
  对于我来说,这个沉闷的冬天,几乎是我人生中一个难得的春天,有太多出乎意料的快乐,连志谦对我的忽视都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今日阳光灿烂,有阳光斜斜的从窗外流泻进办公室,苍白的办公室,顿时如同抹了一层黄灿灿的蜂蜜,有着水样的温柔。
  
  
  下午3点,接到忻怡的电话:“锦诗,我今天带学生参加比赛,下午不用上班,正好从你们医院门口过,我来找你,晚上顺便约玺彤出来吃饭!”
  
  
  我心情更加愉快:“好啊,反正再过三个钟头,我也要下班了,你来坐坐吧!”
  
  
  可是等了近半个钟头,忻怡还没有到,打她手机也没人接听。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我有些着急。
  
  
  过片刻,忻怡急步走进来,大口喘着气,连面孔都涨得通红,如同发烧一般。
  
  
  一过来,她就紧紧拽着我的手,也不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口走。
  
  
  “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你不舒服吗?”我诧异地问她,用力按住她,让她镇定下来。
  
  
  一向文静内敛的忻怡一反常态,有些语无伦次:“跟我走,去看他,去看他!”
  
  
  “他是谁?”我满头雾水。
  
  
  “他就是——总之一言难尽!”忻怡拖着我,一脸焦急,不过这焦急里也透着难以置信的惊喜:“我找到他了,总于找到他了,我以为今生再也无缘见到他……”
  
  
  “他到底是谁?”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
  
  
  “他就是,别问了,你先跟我去看了就知道了!”她用力拽着我,门诊部跑去。
  
  
  我赶紧对另一个值班医生交代了两句,跟着她也一路小跑。

很快,下了电梯,穿过梅花林,我们来到门诊大楼。接着上到三楼,心血管内科诊断室。
  
  忻怡的手心全是汗,脸色有种梦幻般的色彩,十分不正常,是什么人给她如此深的震撼?
  
  忻怡指着一诊断室的门:“你看里面那个医生!”
  
  我不用抬眼都知道是谁,那里面坐着儒雅的,书卷气的柯忺宇医生,也是我们心内科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果然,柯忺宇唇边挂着一个谦和的,令人放松的微笑,正向为一名中年妇女询问病情。
  
  “他是不是姓柯?”忻怡急切地问。
  
  “对!”我诧异她认识柯忺宇。
  
  忻怡咬着嘴唇,看得痴了过去:“果然是他……”。
  
  我用手在她面前晃动,可是她迅速把我的手打开,继续凝神看着里面的柯医生。
  
  我生怕别人看去她这花痴一般的样子,用力把她拖开。
  
  她静默地,唇边挂着一抹恍惚的笑容,跟我回到办公室。

我冲一杯咖啡给她,浓郁的香味立刻充斥整间办公室,甚至盖过了消毒水的味道。
  
  窗外的太阳,落下去一点,没那么灿烂,房间里呈现出异常温暖的橙色,是淡淡的余晖,象迟暮的美人,有点沧桑,有点彷徨,又有点不甘,但因知道抵不过时间的催促,干脆专为落落的大方和沉静,这种豁出去的美丽,有别样的风情。
  
  忻怡抿一口咖啡,整个人才回过神来,用一种极端复杂的表情看着我:“锦诗,你知道他是谁吗?和你熟悉吗?”
  
  我笑着点头:“当然很熟,以前医院的人常常开玩笑说我和他是一对!”我故意说给忻怡听。
  
  果然她脸色沉了一下。
  
  我继续说:“但是我们两个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
  
  忻怡松一口气:“他结婚了吗?”
  
  “没有!”我回答:“你打听这些干嘛?他到底和你什么关系?你怎么认识他的?”
  
  忻怡顿一顿,神情更加恍惚:“他就是我常常跟你讲的,我的高中学长,那个时候我还在初中部,足足暗恋了他三年。一直到现在,我还魂牵梦萦,期望能再遇到他。”
  
  我张大了嘴,望着忻怡。我知道这个样子有点蠢,但是我的嘴巴完全不能自控:柯忺宇就是那个忻怡整个中学时代为之痴狂的人。
  
  我隐隐记得,忻怡一直不知道她暗恋的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对方姓柯。因为他一直是忻怡的梦中情人。而忻怡每次只要做梦梦到他,一定会抓住我和玺彤,不厌其烦,把梦境详细讲述给我们听,还逼迫我们为她算命,分析他们今生到底有无缘分
  
  份相恋。当时我们就效仿《天龙八部》给他取了绰号叫“梦郎”。
  
  “他就是梦郎?”我睁大眼睛看着忻怡。
  
  “对,错不了,连姓都一样。他无数次在我梦中出现,我怎么会搞错?”忻怡斩钉截铁地说。
  
  我激动起来,顿时把一切都抛到脑后。
  
  记得那个时候,忻怡整天痴痴呆呆,张口闭口都是梦郎。
  
  忻怡似乎已经陷进回忆:“我上初中的第一天,一切都很陌生和新鲜。那天早上,刚走进校门,便看见一名男生在篮球场上独自运球,动作舒展、流畅,助跑、起跳、投篮,优美的弧线,球准确落入蓝筐,他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水打湿了,晨曦照在他亮晶晶的额头上,十分性感。他有雪白的牙齿,清澈的眼睛,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年,一下把我深深吸引住,直到上课铃响起,我才回过神来。从那天起,我便陷入对他难以自拔的暗恋中,他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是美好的,让我心动又心动,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每一个和他相处的场景,只是他并不知道……”
  
  这个场景,忻怡已经对我描述了不下百次,每一次,她都用最美丽的词语来形容。她曾经说过,今生如果找不到这样心动的感觉,宁肯独善期身。
  
  暗恋——在21世纪的今天,谁都去明恋了,连***都已经泛滥。也许,只有非常得不得已,方才暗恋吧。
  
  说起来,暗恋有一份不敢惊扰得保护感,反绝比较高贵,是最矜持的爱情了。
  
  暗恋,是完全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爱情,单方面的相思,私秘而自我,根本不需要对方配合,有着独特的霸道——让我好好的爱,你不需要知道!
  
  也只有乐忻怡这样古典的,操古筝的女人,才有这份情怀和浪漫了吧!
  
  我叹口气,跟着忻怡陷进回忆中。
  
  忻怡常常不厌其烦把她暗恋的故事与我们分享,说起来,友谊也就是在分享对方的私密时,一点点加深的。

余君发短信来,邀我共进晚餐,我也毫不犹豫拒绝了。
  
  有什么事情比忻怡找到梦中情人更让人激动呢?
  
  今天晚上是属于我、忻怡和玺彤的。
  
  我们约了玺彤,在我们常去的一家小酒吧见面。
  
  我带忻怡先到小竹居吃饭,尽管这里的饭菜十分可口,但是忻怡却兴奋地一点东西都吃不下,不停向我打听柯忺宇的情况。
  
  我搜肠刮肚,把我知道一切关于柯忺宇的事情,无论巨细都一一讲给她听,她听得全神贯注,丝毫不肯遗漏,就差没拿出笔记本记录了。

 吃过饭,天色也暗了下来。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而且特别漫长。
  我想,我和志谦的感情也从浪漫的春季、火热的夏季、沉稳的秋季,走到了寒冷漫长而黑暗的冬季。
  只是不知道这冬季还会延续多久,是结束,还是另有春天?
  人很奇怪,永远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永远都是感情在控制我们,好也好,歹也好,都只能做个傀儡……
  
  忻怡还是很激动,沉静的她滔滔不绝地说着话,整个处于异常亢奋状态,连手势都那样夸张。
  爱情真是可怕,它来的时候,你挡不住,它走的时候你留不下,就连你的性格嗜好,都可以彻底颠覆……
  到了小酒吧,我们才发现,这个平时少有人光顾的酒吧竟然已经座无虚席。原来今天是酒吧的三周年庆,难怪如此热闹。
  我们只得在吧台找了位置坐下,刚聊了不到两句,玺彤也到了。
  玺彤一到,忻怡就激动嚷:“玺彤,我见到梦郎了!”
  玺彤不以为然:“又做梦啦?你们不是经常见面吗?怎么还这么激动?”
  忻怡嘟着嘴:“是真见到了!不是梦里!”
  然后她唧唧呱呱把下午的事情描述了一番,见我在旁边一直点头,玺彤才惊异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和我下午一模一样。
  然后玺彤豪爽地举起酒杯:“太好了,为你找到梦中情郎,我们今晚要一醉方休!”
  我们都举杯,把手中的乳白色,牛奶似的百利甜一饮而尽。
  是的,忻怡一生只对这样一个男人情有独衷,她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让她砰然心动的男人,现在这个男人出现了,而且还是我的同事,岂不是近水楼台?
  众里寻他前百度,这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们都为她开心不已。
  今时不同往日,忻怡终于不用再暗恋了。
  “忻怡,这次你一定要主动一点!”我们都鼓励她。
  忻怡红着脸说:“下午,看见他细心地用听诊器听取病人的心跳,我当时就差点冲进去,想让他也听听我的心跳,想让他从我的心跳里感受我对他的恋慕……10年了,我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人加快过心跳,除了他……”
  我和玺彤都唏嘘起来,10年了,我们都爱过无数的男人,为不同的人奉献过激情和心跳,只有忻怡,始终在寻觅她最初的悸动……

这个晚上,我和玺彤都有些亢奋,似乎忻怡找到柯忺宇,我们也看到了完美爱情的影子。
  
  
  
  是的,我和玺彤一向认为,世界上没有那一种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即便有完美的爱情,那不过是还来不及变坏,就已经嘎然而止了。
  
  忻怡开心地向我询问有关柯忺宇的一切,我只好又把已经说过的话重复一次,可是她还是听得津津有味,象第一次听那么新奇专注。
  
  玺彤和着我们嬉闹一阵,反倒沉寂下来,显得有一点点落寞。
  
  也许她想到我有志谦,忻怡现在也找到了暗恋对象,唯独自己孑然一身,突然有点不甘起来。
  
  是的,尽管忙碌了一整天,玺彤脸上有掩不住的憔悴,但她落寞沉寂的神情,反而让她有种难以言说的韵味,就连她眼睛里那一点点凄惶和不安,也让人觉得是另一种形态的美。
  
  无疑的,上天是厚待她的。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大多数的美人上了年纪,到了二十七八岁,失去青春的活力,便萧条下去,似丰盈的苹果,被抽去了水分。
  
  玺彤则不,她是清新的苹果酒,开始的时候是清甜可口的,微微有些许醉人,到了现在,则变成了似淡淡散发的白兰地,馥郁的,一点点散开,醺醺然,很容易让异性沉醉其中,甘愿自溺在她的双眸里。
  
  我们旁边,坐这一名十分俊朗的男人,很年轻,估计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有一双大大的,会笑的眼睛,他一直凝视着玺彤。
  
  玺彤转眼看见他,笑着大方地对他举举杯。
  
  那男人,站起身,十分礼貌地对玺彤举杯示意。
  
  嚯,个子很高,至少有1米8,线条分明的嘴唇,笑起来,牙齿雪白,一脸阳光。
  
  我低声对玺彤说:“你的艳遇来了,这个可是标准的阳光青年。”
  
  玺彤莞尔一笑,顿时媚态百生。
  
  见玺彤不讨厌他,甚至情绪也变得好了起来,我不想看到玺彤刚才落寞的样子,
  
  便扬声对他说:“过来一起坐?”
  
  他伏身和同桌的朋友说了两句,然后拿着酒杯走过来,态度很大方。
  
  一坐下来,他便和我们一一喝了一杯酒。
  
  然后,我和忻怡继续我们的话题,难得玺彤竟然兴致那么好,和哪男人谈得热火朝天,不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隐隐听玺彤笑得前仰后伏,原来两人互换了名片。
  
  但听那男人说:“原玺彤,意思是不是原来是红色的玉玺?血玉?美艳到极点,很衬你人哦!”
  
  我一听,便知道玺彤爱听这样的话,爱这样略微有一点修养的男人。
  
  果然,玺彤也好兴致地说:“范舟?泛舟?那你是划船的男子哦?哇?你还是高分子材料工程师啊?你多大年纪啊?”
  
  接着玺彤轻声叫:“你29,比我还大两岁?一点也看不出来。你的工作是做什么的?一定很复杂吧?我小时候最崇拜搞科研的人了1”
  
  玺彤总能表现得让男人满足虚荣心。
  
  那划船的男人,果然很受用,一脸满足的笑容。
  
  两人几乎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整个晚上都在叽叽咕咕地说话。
  
  我和忻怡都笑起来,这两年,玺彤对男人很有一点刻薄,所有追求者一律被她一张利嘴讽刺地体无完肤。今天晚上,不知道是受了刺激,亦或是真觉得这个看起来单纯阳光的男人很顺眼,居然肯降低姿态来奉承他。
  
  我和忻怡都有点意外。
  
  晚上,我们去宵夜,玺彤居然把这个范舟也叫上了。
  
  玺彤还一直问我们:“他的名字好不好听,很有趣吧。”
  
  我瘪瘪嘴,没说话,心里嘀咕:“这名字不知道有什么好的,我一听就想起那个低能的,对着乐队乱指挥一通的周舟。”
  
  玺彤一整晚心情都很愉快,甚至有点意气风发的。似乎想向我们证明——看,我也有年轻登样的男人喜欢!
  
  天,我一定疯了,这样想自己的好友。
  
  玺彤这样的人间尤物,从老中青三代,都有男人为她疯狂的,她绝不会为虚荣迁就一个男人,来掩饰自己刹那的落寞的。
  
  不过,幸亏这“周舟”也还不算讨厌,笑得很开朗,而且性格很温柔,看起来非常单纯干净。
  
  可是,我一向不喜欢单纯的男人,男人太单纯,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也许是我老女人的心态问题,见不得青春的小动物们。老一点的男人,我又嫌他们城府太深,真是难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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