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话说人民日报又发表了雄文一篇,叫做《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好吧,看原文:



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网站已达279万个,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各家网站都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我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31亿个博客用户,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表达思想观点。



小学计算题......4.2亿网民,66%经常发表言论,算下来就是2.7亿网民经常发表言论。然后每天竟有高达300多万条言论通过各种渠道被发表!相当于说: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日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95.5%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十天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85.2%的言论被删除。
如果这些活跃网民每月才发表一条言论,相当于每天有55.6%的言论被删除。



还需要做评论吗?

其实人民日报应该这样写:经长春同志审阅、中办、国办、中宣部、国新办批准《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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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想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能争的事实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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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想有言论自由是不争的事实
我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是不能争的事实
joqoko 发表于 2010-10-28 21:55


真有你的!
CSUCHEN开通新浪微博,欢迎大家成为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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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你的!
德国的牛 发表于 2010-10-30 22:54

感同身受,比较容易得知结论,呵呵~
第一条是看的别人的~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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