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这样,再加一条。
学生会把帐单照下来发在网上,注意别把人名照下来就是了。”

有必要这么复杂吗?????

学生会本来就是个为大家办事的组织,内部也是相互鼓励,督促,监督的。
我相信学生会的工作能力。对于学生会成员我表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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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三人就可以统计验收了


不太妥.虽然我也相信学生会,但是我们得建立良好的机制,光靠信任是不够的,而且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想的。
况且,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我们还是应该负起监督的责任,预防腐败。虽然没多少钱哈


个人建议:只报捐款人的名字和捐款总数。
可以把捐得最多的几位报上款额,以示鼓励。


要不这样,再加一条。
学生会把帐单照下来发在网上,注意别把人名照下来就是了。

[ 本帖最后由 solomon_5173 于 2008-5-15 00:27 编辑 ]
这个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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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信任!
公布方式按捐款人意愿完全没有问题!
我是一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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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们工作不容易。

但是我想,中国人都是特好面子的。

有好几个人都想改捐他处了。

关于捐款的监督。我想,在学生会中满三人就可以统计验收了,这些信任还是有的,要不选什么学生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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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准备是用你说的方法,可是许多人担心捐得不明不白的,还以为我们学生会公款私用,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捐款人有相当部分为学生,明确提出不实名公开的,以姓+名首字母公布,未提出者则实名公布,以便监督。

捐款凭自愿,100元不嫌多,一元不嫌少。若不想实名公开,写信同时告知即可,马上修改!
我是一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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