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德国公司种类

德国公司存在形式有



代表处
如果一个公司在德国设点的主要目的是与业务伙伴、金融机构和国家机关进行对话并保持联系,那么设立代表处是实现迟暮的第一步也是最简单的一步。设立代表处在人员、财政及组织上的花费相对较低,根据不同需要,一般只需要一名或几名工作人员既可。
外国公司在德国设立代笔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得到批准。例如旨在独立与德国国内机构及国民建立业务联系,进行业务往来的外国银行需要得到银行监管机构的批准。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商人
倘若希望立即开始营业,建议建立个人独资企业。这是建立企业最简单的形式。因为建立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特殊的程序,例如签订股东协议或设定最低资本限制。只有当年营业额超过260000欧元,盈利豫25000欧元时才需作为注册商人(缩写为e.K)在商业登记簿中注册。



人合公司
合伙Gesellschaft bürgerlichen Rechts, 缩写为GbR
为了实现与他人共同经营的设想,通常会建立合伙公司。这种公司形式属于任何公司的范畴。因为在公司成立时至少要有两位合伙人联合。合伙人以个人的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在成立合伙时间建议订立合伙人协议,但这并非成立公司的前提条件。
无限责任公司(Offene Handelsgesellschaft, 缩写为OHG
无限责任公司(OHG)是成立大中型企业的传统形式。无限责任公司(OHG)是以长期经营并营利为目的所有合伙(见上GbR,也就说起营业达到的形式及规模是设立一个以商人方式经营的店铺成为必须。无限责任公司以共同的公司名称经营。
无限责任公司有义务在工商局及商业登记簿注册。此外,无限责任公司在会计规定等方面的要求比合伙更加严格。注册总费用在各州都不同。基准费用可以700欧元计。
两合公司(Kommanditgesellschaft KG
两合公司(KG)是与无限责任公司相近的一种法律形式。其不同之处在于,两合公司的一部分合伙人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在两合公司中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即无限责任股东)负个人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即有限责任股东)只以其折合成货币的出资额为公司债务负责。和无限责任公司(OHG)一样,两合公司(KG)须在工商局和商业登记簿注册。与无限责任公司相比,两合公司最大的优势在于,它可以通过吸纳更多的有限责任股东较容易地扩大资本基础,以呢如有较大的灵活性。
商业伙伴(Partnerschaftsgesellschaft
商业合伙时专门为自由职业者共同合作设置的公司形式,单纯以资本入股不包括在内。这种形式使用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自由职业者得以联合成立互惠互利的企业。同时也是越来越多的客户们所需要的不同主业的服务可以一揽子解决。
选择适合的法律形式和使用在商业登记簿注册受保护的公司名称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竞争环境,公司法专为自由职业者设有灵活且有针对性地条款。商业合伙人无须为其他合伙人职业失误导致的损失负个人责任。合伙企业既不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也不支付公司所得税。
成立商业合伙须订立书面的商业合伙协议,其内容要包括商业合伙的名称、所在地和标的物(经营范围)以及每个合伙人的姓名、居住地和职业。商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公司须向所在地辖区地方法院申报,并以公证的形式在沙个登记簿中注册。费用主要取决于合伙人的人数。


资合公司
与人和公司相对的法律形式是资合公司。
资合公司是成熟的大型企业通常选择的公司形式。因为成立资合公司就意味着塑造了一个拥有独立权利义务以及名称的法人。资合公司的股东无需对外代表公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协议,又有财产,同时与缴纳税款。股东的责任一公司财产为限。成立资合公司的最低资本,以及会计义务的范围都比任何公司大。



有限责任公司(GmbH
资合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较强的灵活性和相对较少的限制成为最受欢迎的法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东间的协议成立。工商会提供协议的样板。公司的协议通过公证人公证,并将优先则公司在商业登记簿中注册,即标志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生效。申请的总费用一般合计约1500欧元。
现在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25000欧元,也可以以实物出资。但在申请时只需证明最低注册资本金的一半,即12500欧元到帐即可。如果是实物出资,则应在申请时附上文件证明,实物出资的价值却是相当于给出的出资等价值。在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单独股东要为没有募集到的注册资本提供抵押。
对于自由职业者而言,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公司形式。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经营的自由这业者有建筑设计师,工程师,税务顾问,经济审计师、律师及医生。对某些自由职业者来说,只有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允许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成立公司必须得到所属的行业协会的批准。


股份公司(Aktiengesellschaft, 缩写为AG
股份公司(AG)的优势在于,它能提高商业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价值评估,由此获得了通过发行股票扩大自由资本基础的简单方法。股份公司的股份也容易转让。股份公司最低股本为5万欧元。但股份公司的缺点在于,公司的规划成立费用较高,在经营中所要承担的组织义务范围相对较广。原则上一个人也可以成立股份公司。公司的协议一即章程应经过公证。
企业可以同当地的工商会和手工业协会取得联系,这些机构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及个人咨询。详细信息请参见个工商总会DIHK的网站。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无限责任人的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两合公司的组合,即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无限责任的两合公司(GmbH&Co.KG)因其能使风险最小化的优点而成为一种很受欢迎的特殊形式。由于组合的机构基础是两合公司,因此他不属于资合公司而是人合公司。在这种组合形式中,唯一承担个人无限责任的两合公司股东(无限责任人)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责任由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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