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进来投票 糟糠vs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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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糟糠,不做红颜 zz

  某日,在单位内网上灌水,看到有人转贴了一篇《红颜vs糟糠》的文章,大意是红颜的爱情朝不保夕,不如黄脸婆稳稳当当的占住一个名分,末尾,征询大家是愿意做红颜还是做糟糠。这样的选择于大多数的人并无现实意义,暂且不表,单说知己,细细追溯,真要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来。
  所谓知己,通常的定义是,比朋友多一点,比爱人少一点的特殊关系,交往的过程或者纯粹的柏拉图,或者有那么几次亲密接触,但要坚守规则,不问将来。说的直白一点, 一种边缘的情感,一种暧昧的纠缠,而没有责任和义务的担当。
  如今的知己,按照性别,划分为红颜或者蓝颜知己,这是两个界限模糊却又线条玲珑浮凹的称谓,很容易让人便浮想联翩,念出来已然暗香盈口,这要做起来,似有似无,若断还续,影影绰绰的做派,恰如水中望月,雾里看花,不知有多曼妙。
  蓝颜知己里,流传最广泛的佳话大约要算林徽因和金岳霖,彼此相爱,却终生发乎情,止乎礼。这是传统的版本里,关于这段近乎圣人境界的美妙评价。在这个传统的版本被颠覆之前,我始终不惮以最大的敬意给予这个女人,聪明、美貌、还有才气,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无论爱情、婚姻或者事业,都说的上是所向披靡,这样的女子,要让男人不附首称臣、耳提面命要让女子不顶礼膜拜、奉为楷模,的确不易。只是,近几年来,随着日记风波、山西老醋的逸闻逐渐浮出水面,对这个风头日盛的女子,顿然生出几分算计太过的观瞻。
  相信,林徽因和金岳霖是彼此深爱过的,否则,林徽因当不会为此而苦恼万状,抉择不下,竟至于要对梁思成坦承以告,把情感的出轨拱手推与枕边人解决。但,最终,在梁思成的大义之下,林到底抽身退步,让金岳霖的情感不能再有实质性的前进。不能前进倒也罢了,大多的知己,最终的结局,都是这样的不了了之。最为可怖的是,这种知己关系在此后的岁月里,丝毫未曾退步,金岳霖为了林徽因终生未娶,而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就住在林梁二人的隔壁。知己、丈夫同处一个屋檐下,何其怪诞,但是三人竟然相安无事,或者,三角形的稳定性同样适用于男女关系。推测来想,三个人相处的过程里,面对金的热烈,林应是少不了些须微妙的回应,虽然身体清白,骨子里却还是喜忧参半式的欲拒还迎,让金欲罢不能。不是说,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予对方最大的幸福么。既然不能做对方的爱人,给予他一个妻子应有的关爱,何不做个了断,从此,让那个痴情的男子断了念想,干干净净毫无牵袢,去寻找新的感情。莫非,在这个小女子的心里,以为自己一个妩媚的眼风,一个醉人的微笑,一点暧昧的暗示,就可以给予这个男子家庭的体贴、温暖与安定。人的一生,总归要经历爱情、婚姻,才算完满。爱,不是错,但是,何苦,藕断丝连,籍着一点知己的由头,把这个男子玩弄于股掌之上,并乐此不疲。何苦,借着知己的名义,画地为牢,把金岳霖死死地拖住,生生断送了他享受婚姻的乐趣,无论如何,这也算不上是深明大义的情感。从这点上看,常常感觉这个女人太过自私与贪婪,套用邓公一句话,婚姻与爱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有夫之妇的身份,把知己做的这么理直气壮,玩的如此风生水起,这个女人的心计和手腕,到的确是令人叹为观止,冰心奶奶和钱钟书先生以太太沙龙影射之讽刺之,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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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平衡知己与爱人关系的男子或者女子,皆是理性的,这样的人,看起来,有个共同的特点,笑容淡定,目光坚毅,看着不显山露水,实则有着深不可测的能量,他们自己不相信爱情大于天,却还留存着一份非分的幻想,希望对方是爱情至上的拥护者,对自己死心塌地,于爱人和知己,是宁可占着掖着,痛并快乐着,也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并美其名曰,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理性,最为可憎,自己的感官,得到了最大的享受,于对方,何异于饮鸩止渴,到不若,为了知己的幸福,索性理性到底,给对方一个冷若冰霜的面孔,一个坚硬决绝的手势,逼他离开。要么,索性爱的天翻地覆,把什么道德、舆论全然抛开,于荆棘丛里把血淋淋的知己变为爱人。只是,这样理性的人,面临矛盾时,总是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知己或者爱人的感受,那到在其次了。就如林才女,拥有金才子这样千古难遇的痴情,固然骄傲,选做丈夫却未必合适,两相权衡,到底是不划算,编外爱人金岳霖的分量如何敌得过相濡以沫的正牌老公。说到底,互为知己的关系里,对于金来说,可以倾其所有,对于林来说,这个金牌知己的诱惑还不够大,不足以让她摧毁现有的安稳去经营一份前程不明的情感。而金,能够坚其一生,多半是因为始终得不到,得到或许未必如此深情吧,无须多加旁证,梁公丧妻之后另娶新欢,算是个绝妙的注脚吧。我总以为,男人或者女人,都应该堂堂正正有担待,把自己的爱情,完整的给予对方,一分为二,各拿一半的折衷实在是三个人的可悲,无论对于任何一方,其实都是极端的不负责任。
  红颜知己里,最可怜的,莫过于刘会云。李敖最艰难的时候,这个女子一直陪在他身边,给他洗手羹汤,给他处理文稿。可说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想必,最初,这个女子也是李大才子的老婆人选之一。可,这个红颜知己的贤良,多年的竭尽全力侍奉,抵不过美貌的凌厉攻势。当李敖遇到当红影星胡茵梦,立马拜倒美人石榴裙下,认识不久,即行迎娶。至此,刘会云未置一词黯然退出,此中境界,简直可媲美时下流行的上床知己,下床君子的说法。待到后来,李敖和胡茵梦因性格不和,婚姻结束,平常人的想法,才子总该回头,用后半生来回馈刘会云的心意。而谁知,知己还是知己,尽管已然长期共同生活,他到底还是娶了别的女子。忽然,就觉得齿寒,他们之间,不是没有感情,但形同鸡肋,李敖始终只把刘会云当作爱情的后备。女子再怎么豁达,她需要的也定是现世的因缘,而不是一个知己的空壳,无论大众给予刘会云的知己名号如何光华四射,于她,又有什么可以称道。
  知己看起来不乏金玉之光,剥开那层华美的外衣,内里却是破败如许。说穿了,实则是一种不对等情感关系的刻意美化,至少,弱势一方是强势一方的爱情后备。平日里,两个人的相处,或阳光灿烂,或春风化雨,无一不妥帖,无一不默契,但因为种种原因,觉得对方还不具备自己心目中理想爱人的优势,所以一边要占着知己的名义培养爱情的小苗,一边心安理得的继续寻找自己的感情。
  絮絮叨叨这么多,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则故事,说是一个男人临终之前,把妻子和知己都叫到跟前。然后对妻子说,我把房子、股票、珠宝等等一应财产都留给你。然后抖抖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一片发黄的树叶,目光越过妻子的肩头,对着知己深情款款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落在你肩头的一片树叶,你瞧,我一直保存着。呵呵,初看这样的故事,也曾唏嘘不已,感动的一塌糊涂。只是,想起知己的待遇,深为不平,她跟了他一生,就这么一句话一笔勾销,这句轻飘飘的鬼话能折得过她曾经的鲜活青春,还有见不得阳光的担惊受怕?须知,红颜弹指老,他一朝满载两个女人的情感蹬腿而去,可这两个女人呢,老婆生前享受了他所有的关爱和体贴,死后理所应当继承他所有的财产,也算不大吃亏。可知己呢,除了那一句虚无的表白,和净身出户的怨妇不差上下。我把故事讲给一个男性朋友听,并愤愤然为知己鸣不平。朋友嬉皮笑脸,这个女人是款姐,不需要金钱。我怒,严肃。他遂一本正经,男人与老婆一生患难与共,自然要把一切物质给予。至于知己,给予感情就足够了。
  原来,如斯男人的眼里,知己,也就饭后的小甜点,正餐吃饱之后用来调剂调剂肠胃,让它更舒服一些,也就是了。就如偏房,我对你恩宠万千,可是钱财、名分,甚至尊严都与你无关,你不配与我享受。爱情不是拿物质来衡量,可是,你连一点点的物质都舍不得给我,何谈来爱我。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女子从20岁起,跟一个有妇之夫,一直到30岁,整整十年,她拒绝掉所有的追求,只为了等他有一天被自己感动,愿意离弃糟糠之妻,与她双宿双飞。只可惜了,这十年,他花了几十万买了豪宅,他由一个小干事渐渐升迁为中层。而她,为了他,远离家乡,到了西安。在异乡的城市里,她举目无亲,每月花90元,租住一间阴暗潮湿、狭小逼仄的斗室,一个人独自艰难的生活。可他眼生生看着她苦苦挣扎,不曾给过她一点物质援助,不曾给过她承诺。这十年,两个人见面的次数,总共有五六次,与其说是情人,毋宁说是知己。到最后,男子的妻子得知此事,声言要离婚,男子对妻子跪地求饶,坚称不会舍弃家庭,同时要求女子几个月之内不要和自己联系,以后再说。女子不愤,要男子赔偿她8万的青春损失费,从此一刀两断。男子怨恨,你这是讹诈,并对两人共同的朋友宣称,她和我其实一共才几次而已,啧啧,无言以对。这样的结局,女子固然有责任,可这个男子,把知己置于何地,风平浪静的时候,你是我的宝贝,你最好呼之则来,可是,钱财,对不起,我不能付出。风云变色的时候,你是我的累赘,最好喝之则去。如果你公然索要钱财,那就是对感情的亵渎。
  香港著名音乐人黄站,他这一生,辜负最深的,是他的红颜知己林燕妮。尽管,他当着大众的面公然宣称,林是他此生最的最爱。可是,我不明白,这个男子这样的宣称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一句空泛的表白,除了给自己换取来情圣的雅号,于那个女子何益。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黄死了以后,身后赞誉如潮,可偏生林对着记者大光其火,他死了关我什么事。是,这样的回答对于一个死人来说,颇显不够大度,但我理解这样决绝的回答,虽然嘴脸难看,但不失率真的可爱。爱就是爱了,恨就是恨了。知己又如何,他蹉跎了她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还是始乱终弃。临终的时刻,他的前妻受邀参加,而她却连祭奠一札香纸的资格也是没有。爱人走的时候,另一个人,连悲伤也要远离人群,向隅而泣,那又何必要强压厌憎,优雅的转身、微笑,做戏给谁看。
  有这样一个测试问题,流传甚广,经常被小女人拿来问老公,如果我和你老妈都掉进水里,你救谁。答案大多为救老妈。换个问法,如果知己和妻子掉水里,你救谁。不用调查,答案只有一种,妻子先行,知己靠后。知己,形式上,类似于乞丐王或者破烂王的称呼,虽然也称王,赖以生存的口粮,无非是拣别人剩下的残羹冷炙。本质上,就是贼中首领,尽管呼风唤雨,却到底是从别人的口袋偷取或者劫掠,见不得光的卑劣与可怜。它还有着天然的脆弱与阴翳,在一切的大是大非、大灾大难面前,将瑟缩变形,无地自容。
  张爱玲说,男人的一生都需要两朵玫瑰,这句话勘称经典,也不可谓不现实。对于男人的红颜知己,大多的女人采取鸵鸟政策。如此推理,一个女人的一生,也需要两颗大树,一颗用来依靠、荫护和遮凉,一颗用来玩赏、吟咏和偶尔的炫耀,对于女人的蓝颜知己,不知大多男人能不能安之若素,象梁公那样宽宏大量的男子实不多见。
  窃以为,感情,非此即彼,要么爱人,要么朋友,宁为糟糠,不做红颜。这种为人所津津乐道的第四类情感,不经过烟火的曛烤,也不过如云中漫步,就算幸福的眩晕,也是摇摇欲坠的虚浮,不如柴米油盐,虽然琐碎平淡,但却踏实,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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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里的红颜知己 不是情人 而是知心的异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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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般划过天际的我……
头像不支持gif动画,我留在这个论坛还有什么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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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发廊里多去了,支持糟糠啊,多吃粗粮身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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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zingoff.dozingoff.dozingoff. 。。。不过营养还是均衡的好,不知道偶尔吃吃海鲜,糟糠们会不会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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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男人决定了mm们要做糟糠还是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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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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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糠绝对不能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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