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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男子因从捡到的银行卡中提取近10万元被判犯信用卡诈骗罪,朝阳法院23日宣布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半,罚金三万元。 0 a) c. P2 |% _5 e5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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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王成(化名)来自河北衡水。法院判决认定,2006年10月4日,他在工行一提款机内捡拾了一张工行灵通卡。王成在提款机密码框里试着输入了“123456”,没想到交易竟然成功。在随后的两天内,王某先后在提款机和柜面上,提取了9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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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I$ O4 B( P# \ 后来失主报案,在警方调查期间,王成投案,将银行卡和钱款归还了失主。 rs238848.rs.hosteurope.de- j* P/ U2 D0 [! |& n* D2 E& ~& U/ o
- y2 B3 ^7 I5 W 法院审理认为,王成冒用他人银行卡进行诈骗,数额巨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鉴于他投案自首,赃款全部追回,法院对他从轻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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