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打错字了,修改*勇于承担责任!

出门在外总是会有些小摩擦,大家都多包涵些!不要影响游玩的兴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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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哥,谢谢你的好意,这件事情我们已经有解决的方法了,详情请看217楼。
NeverFear! 发表于 24-4-2009 08:24


你们都能接受那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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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ing 于 2009-4-24 11:26 编辑
主办方态度诚恳,用于承担责任,值得信赖!
Sophie2008 发表于 24-4-2009 10:21


外聘一个导游,那人又不是没有行业资格,这里面就没有主办方的什么错啊,有错也是导游的错。我们在这里是学生,csuchen也算是个学生团体或者相关团体,本来就容易被欺负,csuchen这次很仗义的替mm吃下了这个亏,mm也满意了,这当然很好,但是以后有类似活动还有类似的事怎么办啊?我们遇见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姑息了,不能叫这些人觉得我们好欺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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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一个导游,那人又不是没有行业资格,这里面就没有主办方的什么错啊,有错也是导游的错。我们在这里是学生,csuchen也算是个学生团体或者相关团体,本来就容易被欺负,csuchen这次很仗义的替mm吃下了这个亏, ...
Eving 发表于 2009-4-24 11:19


这位同学,当事人和组织方都已经达到了共识,不明白你为什么还在徒劳地火上加油?

我知道你是热情,但小心别人认为你别有用心。
老子要当就当领袖!
http://spaces.msn.com/laoyuan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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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学,当事人和组织方都已经达到了共识,不明白你为什么还在徒劳地火上加油?

我知道你是热情,但小心别人认为你别有用心。
laoyuan 发表于 2009-4-24 14:13

从我板块跑过来看热闹的,来得晚了些,我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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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ving 于 2009-4-24 17:33 编辑
这位同学,当事人和组织方都已经达到了共识,不明白你为什么还在徒劳地火上加油?

我知道你是热情,但小心别人认为你别有用心。
laoyuan 发表于 24-4-2009 14:13


我不是要调拨csuchen和受害者的矛盾,其实那几个mm和组织方都是受害者啊,大家内部达成一致后当然要对付坏蛋了啊。
不是这样吗?
我看csuchen替人受过我也觉得很不值,虽然没有伤害到我什么权益,但我要默不作声不也和当时在大巴上不说话的人一样了吗?怎么是徒劳呢?

导游本人也是当事人。我的用心就是不能便宜了他。别人觉得我是什么用心都没关系,只要替坏蛋导游掏100欧打的钱的那位知道我是向着他的就行了。骂了人撵了人却光被谴责岂不是太舒服了

不过酒色后来说要去法庭见了,那就好啦,我先前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先前不知道大家会继续追究那导游的法律责任,以为就此便宜了他,既然有追诉的保证,那就叫法官讨论吧,我在这里怎么泱泱也没什么用处了。只是法庭要是需要调查取证的话,希望当时同行的同学能帮助同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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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要调拨csuchen和受害者的矛盾,其实那几个mm和组织方都是受害者啊,大家内部达成一致后当然要对付坏蛋了啊。
不是这样吗?
我看csuchen替人受过我也觉得很不值,虽然没有伤害到我什么权益,但我要默不作 ...
Eving 发表于 2009-4-24 17:13
呵呵,这位GG真可爱!
唉,世界真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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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看看情况。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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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这次巴黎旅游可谓圆满成功,安排的酒店、司机和导游大家普遍反响都很好,整个旅游过程中总难免会有个别情况的发生,大家也都很理解很配合,总体而言大家都玩得很开心很尽兴!美中不足的便是本次事件,虽说 ...

(为表我方诚意,这封公开致歉信将在科隆版与旅游版 置顶高挂一周)
feeno 发表于 2009-4-23 20:29

刚看了一下,怎么就只在科隆板块里看到置顶?
希望你们多些诚恳!!!!
每个人心中都有座正义碑,不要让它埋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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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还有这种事情哦!真不知道该叹气还是惊讶!
如果我爱他,我就等他一天,一个星期,最多一个月!因为我不是王八,能活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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