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 广州私企老板包养大学生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广州一所大学的女生郭芳与私企老板陈铭,签下为期三年的包养协定,每月包养费人民币一万元,当地法律界人士认为这项协议内容违法,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 q* ?& n2 J/ s6 `" g: @  E( L1 e0 X  e+ C: _) C! l& r+ A
  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私家侦探郑凡日前披露这份女大学生被人包养的协定。郭芳是韶关人,23岁,是广州天河区附近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三年级学生。
/ l' L4 y! [$ f1 z! R& a人在德国 社区
- P+ a8 H1 T3 h- b, k+ S& T# t  还在读大一的郭芳2005年在网上聊天室认识陈铭,他们在网上相处得很好。郭芳的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留下母亲与她和两个弟弟相依为命。
2 J$ C: w& b- O- @% Z
5 `+ h& L3 H8 x" P) o1 \& p# \  郭芳读匆学的钱是亲戚给的,陈铭提出每个月给她一万元,但郭芳不放心,于是提出签一个包养协议,她认为这样的话即使她被抛弃了,也有协议保障,因为她身边有人也是这样做的。
) F. q4 K3 |- C. |2 }& t9 W! y人在德国 社区
+ r- W% _. ?8 H* O9 c  协议中,除了规定甲方陈铭每月支付一万元生活费外,其他条款都是郭芳自己草拟的,包括每周双方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双方权利义务等,郭芳承诺协议期间不找男朋友、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C, {! X: H3 |5 M
3 v& t2 H1 _& X3 u( F7 K2 d* b
  对于签订包养协议的作法,当地法律顾问尹鹏表示,协议内容违法,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Share |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