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MM我理解你的感受,敝帚尚且自珍,更何况每天陪你上学的自行车呢。

那个偷车的人真的损人不利己啊。 建议楼主MM把他跟图中的蜡烛一样,点天灯。
逮谁捧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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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引用的诗的出处就知,哎: 北岛------被盗。这难道是巧合???
希望这件事早点过去吧,举头三尺有神明,作恶的人也未必愉快吧。
做一个好人就是你此生最好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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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SPASS的文采比那个写长篇的要好一些。
逮谁捧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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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lz的文笔我一向是钦佩的,啥时有空给我签个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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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星辰大海 at 2005-12-15 20:04:
你看你引用的诗的出处就知,哎: 北岛------被盗。这难道是巧合???
希望这件事早点过去吧,举头三尺有神明,作恶的人也未必愉快吧。
做一个好人就是你此生最好的护身符。

我同意这个观点,向所怀疑的人报复,不就和那些卑鄙的人一样了吗?
人要行得正走得端!!

[ Last edited by 大象 on 2005-12-15 at 23:14 ]
彪悍的人生从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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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riemhild at 2005-12-15 20:09:
我觉得SPASS的文采比那个写长篇的要好一些。

长篇才见功力的;)
偶就是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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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网上发长篇的,一般都要提前存个几万几十万字的稿子,再慢慢上传。嘿嘿,老大妈你那篇挤牙膏的作品可千万别太监了哦!
][IMG]http://tinypic.com/1736rm[/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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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bmansky at 2005-12-15 20:32:
现在在网上发长篇的,一般都要提前存个几万几十万字的稿子,再慢慢上传。嘿嘿,老大妈你那篇挤牙膏的作品可千万别太监了哦!

有点写不下去了,真到那时候,太监就太监吧.
哎,看永远比写容易,看别人总觉得这不好,那不好,如果自己写会怎么样,真要是自己写起来,远达不到自己要求别人的高度的.开笔前想写个稍微小一点的东东,比较严肃点的,考虑的时候想得挺好的,写了没一会,就驾驭不住了,临时改侃了.喏,就成现在这样了.心里苦啊cry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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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大象 at 2005-12-15 20:22:

我同意老李的观点,起初我也想向我怀疑的人报复。后来我想如果我这样做不就和那些卑鄙的人一样了吗。我们要行得正走得端!!

不过,我觉得大象应该尽可能收取证据,并且在这里申明保留追究的权利,可以选择不报复,但是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最起码还可以威慑一下.
偶就是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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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捧场,不过ldm那边开凉茶铺,铜壶煮三江,广迎天下客,人气不是一般的旺阿。

[ Last edited by spass on 2005-12-15 at 23:33 ]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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