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半天才看懂lz的帖子的断句。。。。

是“人身攻击是错误的。就如同大喊1+1=2一样,正确,但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这件事上,没用.”

而不是“人身攻击是错误的,就如同大喊1+1=2一样。正确,但在维护学生会的名 ...
雪糕黑天使 发表于 26/7/2009 01:57
靠,俺还真没注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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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受害的旅游团成员,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如同你们对立的一方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不受人身攻击一样.
对被攻击的个人而言,他们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信誉.
对被攻击的组织而言,人身攻击没有针对对象.它的信誉怎么维护?承认错误是第一步,补偿错误是第二部,避免再犯是第三步.没有这三部,哪里来什么信誉?
另一方面,就进行攻击的个人而言,攻击他人人身,对自己利益无助,容易伤害对方,让事不相关的大不痛快,让别有用心的小人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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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学不是自己新开了一个贴嘛,说找了律师云云,但是通篇只字未提她作为学生会副主席兼财务在这件事情上对学生会名誉的影响。
ijuinrei 发表于 2009-7-26 01:52



咱都不是学生会的人,学生会不是在法院注册,被市镇厅以及大使馆承认的吗?
那对学生会名誉的影响,就是对市镇厅以及大使馆名誉的影响,就是对德国和中国名誉的影响。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要让其上级知道其事,只见群猴,不见老虎。得把老虎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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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有人证明了是对的。
saponine 发表于 2009-7-26 01:53


看了半天才看懂lz的帖子的断句。。。。

是“人身攻击是错误的。就如同大喊1+1=2一样,正确,但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这件事上,没用.”

而不是“人身攻击是错误的,就如同大喊1+1=2一样。正确,但在维护学生会的名誉这件事上,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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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学不是自己新开了一个贴嘛,说找了律师云云,但是通篇只字未提她作为学生会副主席兼财务在这件事情上对学生会名誉的影响。
ijuinrei 发表于 2009-7-26 01:52


她那个帖子。。。看了等于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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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是错误的????
雪糕黑天使 发表于 2009-7-26 01:52


ms有人证明了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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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学不是自己新开了一个贴嘛,说找了律师云云,但是通篇只字未提她作为学生会副主席兼财务在这件事情上对学生会名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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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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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觉得现在的关键不是找律师维护自己的名誉,而是怎么维护我们学生会的名誉,毕竟报名的人不是冲着个人的名声好坏去的,而是冲着对学生会的信任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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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歌的老人把情况向大使馆反应?
难道真得让他们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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