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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7-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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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毛泽东的稿费 
 中国人谈中国
 湖南网友 董季林
 
 
 毛泽东留下的巨额稿费究竟应该何去何从?这笔钱到底属于谁?
 
 毛泽东生前撰写了大量文章、书信和诗词,并被编成《毛泽东选集》1-4卷以及那本著名的红皮书《毛主席语录》。这些书籍曾被大量印刷和发行,尤其在“文革”期间,更是被成千上亿册地出版发行,几乎人手一册。他的书也许是世界上印刷量最多、发行量最大的作品。这些趋近于天文数字的书籍发行量,究竟会给毛泽东带来多少稿费?这是人们长期猜测的一个问题。最近,谜底终于被揭开。
 
 巨额稿费应如何处理?
 
 据2004年10月20日《报刊文摘》披露,截至2001年5月底,毛泽东的稿酬共计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新版稿酬及其外文版权费是否要纳税的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国务院做出三点答复:第一,作为特殊性质、特殊情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第二,作为党的特殊资产处理;第三,如果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
 
 该报道还说,毛泽东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从稿酬中提取22万元,给7名党外知名人士。从1965年至1976年,毛泽东先后9次提取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江青。后来,中办先后给李敏、李讷二人拨款近200万元,让其购买住宅并留作家用。
 
 “共产主义的表率”
 
 作为中共和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主要工作就是思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将思考形之于文字,让他的文章、讲话和指示成为全国和全党的行动指南。
 
 既然撰写文章以及这些文章组成的《选集》、《文集》和《语录》都是毛的职责所在,他又领取了全国的最高工资(还不包括全国各地为他所修建的别墅,以及种种以公务名义而享受的特殊待遇),照理他不应再领取什么稿费。更何况这些文章中的一部分,还是出自他的秘书,如陈伯达、田家英、吴冷西、胡乔木等人之手。毛不过是对其加以修改、补充,并以他的名义发表而已。严格来说,并不算是毛的文章。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毛还以“资产阶级法权”为由,下令取消稿费,不准别人领取应得的稿费。
 
 也许毛的诗词和书信不属于他的工作职责,但这些在毛所写的文字中所占比例微乎其微。据说有些(仅仅是据说)也是由他人代笔。那首著名的《沁园春·雪》据说就是由陈伯达代写的。
 
 毛泽东在文章中多次提到“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己,专门为人”,提到“共产主义理想”等等。但在他生前和死后,却留下如此大笔的稿费由他自由支配,并由他的妻子、女儿、亲属和朋友分享。这岂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我又不由想起伟大的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的创始人和奠基者,马克思撰写的文章和书籍要比毛泽东多出好几倍。但他一生却穷困潦倒,甚至一度到了没饭吃的地步,只好靠战友恩格斯接济,以维持基本生活。马克思的确称得上“著作等身”,但穷困一生。他是在贫困交加中离开这个世界的。
 
 话又说回来,毛泽东曾说要把他的稿费全部交作党费,也曾在死后遗体火化的倡议书上签过名。但他绝想不到,他的继承者会修一座豪华宫殿来保存他的遗体,供人们瞻仰。
 
 历史真是值得玩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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