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条优惠吸引海归

在即将在斯图加特举行的第四届中国青岛•国际化人才创业项目洽谈会留学生座谈会上,青岛市人事局局长谢保家将向与会人员介绍青岛市对留学人员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青岛市留学人员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1、来青定居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国外获硕士以上学位的,其在国外的留学年限按连续工龄计算;其他人员出国前与回国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2、国家机关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用人单位应安排其不低于副处级的职务。留学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指标限制,可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来青短期服务或长期工作的留学人员,可通过市人事部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部分科研资助经费。凡国家部委划拨给我市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资助经费,市财政按国家规定予以匹配。


4、市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留学人员科研启动、攻关资金,用于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前期资助。对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可优先获得该资金的资助。


5、鼓励留学人员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来青创办独资、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收购中小企业。对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有关部门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免收手续费。留学人员在国外已经取得长期居留权或再入境资格的,其创办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执行。


6、凡来青投资、创办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留学人员和其他海外学人,经批准可优先进入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并享受创业园区内的有关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对经审定、批准入园的留学人员企业。其办公和研发用房三年给予两年免租优惠。


7、留学人员在创业园区内创办、领办的企业,经认定属外商投资企业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的头两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属内资企业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属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8、来青工作定居的留学人员,其子女需上中、小学或入托的,教育部门根据留学人员的要求(可择校或就近)优先给予安排办理手续,并免收正常学杂费以外的费用。


9、新引进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连续三年由市政府发给安家补贴,博士每年2万元,硕士每年1万元。


10、引进的优秀人才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建设的,按《青岛市奖励贡献突出人才暂行办法》由市委、市政府给与表彰奖励。“贡献突出人才特别奖”奖励50万元,“贡献突出人才奖”15万元,同时授予“青岛市贡献突出人才”称号。


第四届青岛国际化人才创业项目洽谈会

主办: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承办:德国斯图加特华人学者学生联谊会

会议时间:2005年10月29日14:30-20:00

会议地点:斯图加特市中心Liederhalle (Liederhalle Stuttgart)

联系人:王藤皓

电话:01797017610

email:wangtengha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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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出的条件还是不错的,海外学子们要加倍努力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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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是不错,可惜啊,偶还没有毕业,遥遥无期。
烟花深处寻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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