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一种状态,一种把曾经炙热感情变成白开水的过程后的结果。两个人都有原因,女方很早就不满,却只用赌气,妥协,偶尔发泄来解决,为何不早早的坐下来谈谈?或者换个方式暗示一下?既然觉得感情重要,花些时间精力来晚会也值得吧。文中的男主人公明显有夸张地迹象,如果说他真的那样的爱过女主人公的话,最起码的忍让,耐心和为对方考虑是应该的。其实这应该是女人给男人的一个故事,告诉他们,女人很多时候不切合实际,喜欢浪漫,对于感情比男人更敏感,心灵更加脆弱。若是你们向女人们表白的那一刻是真的,如果爱情确实是把你们牵连在一起的最初理由的话,那么不要把自己爱的人一步步逼向别人的怀抱,虽然那个怀抱也不见得就别你的好。人说爱就是付出,当一个女人为了你在你们的小家里忙前忙后,蓬头垢面的时候,给写体贴,理解和感动,她这样是因为爱你。现代夫妻应该以沟通为主,忍受,赌气,发泄都不是办法。忙忙碌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的工作,都是让我们崩溃的源泉。家,爱人,应该是个减压的地方,休憩的港湾。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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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自始至终就在试图保持一种平衡, 锦诗这个形象是个有自恋倾向, 又觉得自己特有思想的人, 用自己光接吻, 黑屋约会, 而没有真正睡到一起去来维持小说中自己的居高临下,来给自己后面的发展留下伏笔, 殊不知, 发展到这一步和其它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了, 从思想和性质上说就全无差别. 还不如干脆睡了来的真实.

自己交了有女朋友的男朋友, 自己5年, 人家7年, 自己和余晓明几乎发展了一段恋情, 海南都去过了, 而另一方才开始摸摸肩膀什么的. 简直象个换妻的故事.

不喜欢里面这个余晓明, 他怎么有哪么多闲时间来讨好女人啊, 没有任何鲜明的男人的个性, 鄙视这个人物形象!

皆大欢喜的结局我也觉得很不真实, 而且和之前交代的人物性格不符, 不如就散了算了. 摔碎补好的瓷器, 怎么也是有裂纹的了, 而且任何人都是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的.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006-6-28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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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局是种无奈,是世俗,却也是事实。万事难两全,完美是缺憾,缺憾也是完美。有些人快乐,因为他把自己身边的元素分成若干个相近的等分,哪一方倒塌都不会让他失去重心。不管什么不在了,他都还在,他都是他,羡慕这样的人。爱情,是上帝发明出来惩罚人类的..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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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我都不喜欢,不喜欢,似乎没有我要的结局,似乎最好一切没有开始过,谁和谁都没有相识过,相爱过,那样最好..:(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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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瓶座小天天 于 2006-6-26 19:13 发表
over~~~

结局皆大欢喜, 但是不是我喜欢的, 因为我了解, 爱情的不高尚, 皆大欢喜毕竟只是故事, 讨好了人心, 拯救不了灵魂

生活只是一席华美的袍, 爬满了虱子



偶喜欢看残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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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

结局皆大欢喜, 但是不是我喜欢的, 因为我了解, 爱情的不高尚, 皆大欢喜毕竟只是故事, 讨好了人心, 拯救不了灵魂

生活只是一席华美的袍, 爬满了虱子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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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房间里还是空荡荡,不过我已经习惯。
  或者是麻木!
  多奇怪,人类的感情,人类自己都不清楚。
  忻怡以为自己爱上柯忺宇不是因为外在的表象,不是因为那同一张面孔,因此一直抗拒自己接受柯忺宁,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爱上的只是一个表象,一张面孔。
  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一开头,我们都只是爱上了一个虚幻的表象。
  真要深入地生活在一起,才知道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爱,一个美丽的表象就够了,相处,就要还原你爱人的真实面目。
  表象,多么可怕。
  也许刚开始面对爱情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将自己粉饰起来,乔装打扮得衣着光鲜的妖精怪物。需要通过生活这面照妖镜,将我们还原,撕掉精美的外包装,打回原型。
  彼此能接受憎狞本相,才算是真爱!
  我便在生活这照妖镜下,露了马脚,走了风声,志谦被我镜子里的面孔吓跑了……
  我忍不住冷笑。
  下一此,我是不是该打造一面反照妖镜呢?
生活变得越发乏味。
  最近,身体一直不好。
  咳嗽,咳嗽,咳嗽,肺都被揪扯地生痛,好像要炸开一般。
  而且老是觉得口渴,一天喝五六瓶水,还是觉得口渴。
  好像身体严重缺水似的。
  白天还好一点,晚上一声一声地咳嗽,根本睡不着,睁着眼,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到天明。
  还好,买了奥亭止咳露。
  这药很神奇,每次喝了就不咳嗽了,而且能很快镇定下来,进入睡眠状态。
  但是,也有负作用。
  药一发作,咳嗽停了,四肢却变得无力,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劲都使不上。
  一天半夜醒来,口渴难忍,简直干渴如同沙漠中的砂砾。
  想起来倒水喝,可是挣扎半天,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整个人昏沉沉的,手脚好像都变成了棉花,一点支撑力都没有。
  不得不颓然倒下,继续埋头苦睡。
  结果,梦到在沙漠里旅行,干渴孤单,孑然一身……
  
  每晚回家,房间里只有寂寞回音,只有形单影只,只有孤灯冷衾……
  想想也心寒。
  单身就是这点可怕。
  病来如山倒,任凭你本事再大,才华再盛,平时精力有多旺盛,都逃不过此劫。
  不管平时觉得单身有千万般好处,这一刻,还是会觉得虚弱无力,孤苦无依,觉得夜晚分外漫长凄清……
  不说连个嘘寒问暖,倒杯开水的人都没有,就连万一,病死家中,也无人知晓啊。
  才华满京华的才女张爱玲,病死家中多日,躯体发臭,才被邻人发现。
  多么可怕!
  所以,再挑剔的人,再清高,再喜欢独善其身的人,也要结婚,不结婚也要找个同住的伴。
  哪怕那个伴与你并不相爱,但有个照应,房间里多一个人呼吸,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我越发怀念志谦的好,哪怕是吵架,房间里总有生气,总是热闹的……
  不是没找过志谦,可是每次拿起电话,一想到也许电话那头志谦可能冰冷的声音,我的勇气就被打消。
  不打电话,我还可以幻想志谦也许正再想我,还可以了以自慰。

感冒没好几天,又开始无端端想呕吐,时时干呕,嗓子又痒又难受,而且病情似乎有加重现象。
  连说话也是沙哑的,可能前些天咳嗽把喉咙弄坏了,一说话,就象扯动破风箱。
  幸亏在医院工作,找了相熟的医生检查。
  检查结果,我竟然声带上长了息肉,需要手术才能治好。
  
  本来是个小手术,平时也见惯了各种手术病人,自己也亲自参与过手术,现在却无端端怕起来。
  很多事情,没有临到自己身上总是坦然自若,可是一轮到自己,才知道害怕。
  我担心手术的医生把我声带弄破了,彻底不能发音。
  我甚至还惧怕自己麻醉后,不能再醒过来!
  多荒谬,平时的专业知识,这时半分也用不上。
  许多手术失败,麻醉过敏的病例全都涌到脑子里。
  吓得我膝头发软。
  诸多顾虑,我便扯着破风箱一样的嗓子拖着,害的所有病人一听我说话就紧张地皱着眉头。
  可是,我不能告诉大家,我堂堂梁锦诗医生会惧怕这样一个小手术。
  所以,有苦不能诉。
  玺彤忙着做她的女强人,忙着看破红尘,看穿男人。
  忻怡正在如胶似漆的蜜恋中……
  余绍明新婚……
  总之,我找了所有我能找的人,想请他们陪我做手术,可是换来的居然都是嘲笑,统统认为我小题大做。
  
  长叹一口气!
  再叹一口气!
  向主任告了三天病假,准备鼓起勇气,将生死置之度外,把这个手术做了。
  清晨一大早,我便洗漱,准备好钱物,还有纸条,笔……
  做完手术暂时不能说话,所以纸笔可是我唯一可以与人交流的工具。
  正穿大衣。
  突然门铃响了。
  谁?这么早?
  我从猫眼看出去……
  天竟然是志谦!
  他任何时候来,我都很乐意邀他坐下喝杯茶,叙叙旧,可是现在,现在我得出门做手术!
  大病初愈,我脸色苍白、容颜憔悴,加上这两天对手术十分恐惧,睡眠不好,两个眼袋,鼓鼓地挂在眼睛下……
  真是惨不忍睹!
  我想象过无数次与志谦再见面的情况,可是从来没有想过是在这样窘迫仓促的情况下。
  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装不在家?我得出去,做手术的刘医生还在等我呢!
  我只得打开门。
  门一开,志谦便挤进门。
  他迅速地,上下打量我一番。
  “锦诗,你很憔悴!”他的声音有点哽。
  我一头雾水,什么时候志谦变得如此文艺腔?
  我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我能进来坐坐吗?”他放低声音问我。
  我看他一眼,又看看表:“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去医院!”
  志谦僵在门口,他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他。
  “你不欢迎我?那我们在门口谈谈也行!”志谦明显很失望。
  我立即反应过来,我怕他误会,赶紧解释:“我得去医院做个小手术!改天有空再聊!”
  “什么?你今天就要去做手术吗?”志谦眼睛瞪得老圆。
  “对啊!”
  “你不再考虑一下?你不怕吗?”他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啊?你都知道啦?现在怎么什么消息都传得怎么快?”我挤出笑容看着他,又看看表,时间真的快到了:“怕啊!你知道我胆小怕死!可是,这是必须解决得问题,我必须面对!”
  “是,我已经听人说了!”志谦似乎有话想说。
  我想赶快结束我们的谈话:“志谦,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你赶紧说吧,说完我好去医院了!”
  志谦突然一把拉着我的手:“锦诗,别去做手术!我会负责的,我们结婚吧!”
  我觉得越发莫名其妙,陈志谦同学今天是不是吃错了药?
  我茫然看着他:“结婚?你不是开玩笑吧?”
  “锦诗,我是认真的。前几天我听人说你整天呕吐,又听人说你到处打听做手术的事情,他们说你要把孩子打掉。我想了很久,其实我还是爱你的,无论如何,我们重新开始,我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的!”志谦的样子一点都不象开玩笑,十分认真。
  “我知道很仓促,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请你考虑一下嫁给我!别去做手术!我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些问题的!我知道你需要我,所以我来了!”志谦说得很急,眼睛都红了。
  我张大口,又忍不住想笑——是谁,是谁谣传说我怀孕了?是谁造谣?而且这谣言还传到了志谦耳朵里。
  这个老实人,居然眼巴巴一大早,跑到前女友家中来求婚,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孩子!
  我突然好想笑,可是我强忍住:“志谦,我要拿掉的并不是你的孩子!”
  志谦一下愣住,这个答案恐怕超出他的想象。
  我看见他的脸色迅速变化,然后他闭上眼睛,深深吸气,似乎在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我看着他,好奇于他会有怎样的反应。
  “那么——锦诗,要不要孩子随便你,但请让我照顾你!这些日子,我考虑过,生活里没有你,真的很糟糕,我知道,其实错的人是我,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来找你,来请求你的原谅,分手的时候,你表现得那么绝决,我怕找了你,连幻想和你和好的机会都没有了……但现在,无论如何,让我们重新来过……”他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片真诚的澄明。
  这次,换我有点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这个老式的男人!
  感谢那些蜚短流长、流言蜚语……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声线:“可是志谦,如果我没有怀孕,只是去医院做切除声带息肉的手术,你还会愿意照顾我吗?照顾一个暂时不能说话的女人?”
  这次,又轮到志谦张大口:“啊?你没怀孕?你只是声带长了息肉?”
  我微笑看着他:“对啊!所以,我要切除的,不是你的孩子!是息肉!”
  志谦整个人都松弛下来,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你这个傻瓜!害我担心死了!”
  我也抱住他:“你才是傻瓜……”
  
  刘医生特别同意志谦陪着我做手术。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麻醉药起作用,我心里还是一片澄明,十分踏实。
  多日来的忧虑与伤心,全都化为泡影。
  手术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因为我很快做了个美梦。
  醒来,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的手被人紧紧拽着,喉咙象火烧一样的灼痛。
  志谦正心疼地看着我。
  看着这个失而复得的男人,我觉得这个冬天发生的一切,都象一场梦。
  我不能出声,默默伸出手,搂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近自己,然后将脸埋进他的颈窝。
  我深深吸一口气,那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摸一样……
  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滑到我的唇边,我轻轻舔一舔,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味道……


尾声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来了。

  阳光暖暖地穿透我面前的落地玻璃。

  我坐在春熙路中山广场的玻璃房子里喝咖啡。




  这里已经不叫百度,而叫哈根达斯,不过一个单球冰淇淋还是卖28元一个。

  而我,也不是未婚女青年了,我已经是陈志谦的妻子,不过,我也还是我自己。

  我们的生活依然平静乏味,志谦的老毛病也一个都没改掉,我们还是时时争执、赌气、埋怨、相互不理睬……

  可是,毕竟,我又得回了我的男人。

  也许还有更好的。

  但是经此一役,谁又有力气再去爱一个人,并且习惯他呢?

  何况新人,未必有原来这个好。

  用顺手的东西,再次,也还有顺手这个优点。

  反正为着顺手和习惯这个原因冲进围城的,又不只我们这一对!

  至于婚姻里的激情?吃龙虾配的芥末?

  我已经能够清晰地分清楚主次。

  我知道,没有任何感情可以历久常新,永远激情澎湃。

  可是,我不敢保证,下一次,我遇到另一份新鲜热辣,让人血液上涌的芥末,我能不能抵抗住那致命的诱惑……

  毕竟,我知道,虽然我爱志谦,可是我真正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不过,现在,我得赶回家给陈志谦熬汤做饭,做一个贤惠尽责的妻子……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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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疯狂迷恋走路,每天下班,我都走着回家,沿着直直的大路行走,足足要走整整一个半钟头。我总是向前走,不看风景,低着头,一直静默地走。
  穿过人流,穿过车流,我不敢抬头,怕看见我们常常买提拉米苏的蛋糕店,还有街角那家你爱去闲逛的书摊……
  行走对于我来说,唯一的目的便是让自己身体疲累,这样我才不会睁着眼睛,一直看着天光从窗帘缝隙里泄进来。
  
  我发现你不在的空间变得很奇特,好像时间多了一倍,但四周依然一样大小,我简直无处可去。
  这个城市真是可怕,随便我走到那里,你都纠缠着我,如魅影随行。
  到咖啡店,服务员竟然推荐你喜欢的蓝山,而我也没有拒绝,喝到一半,才发觉过酸,丝毫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逛影唱片店,店里放的也你喜欢的“cat”,尽管我完全不能领略,也不明白怎么这种小店也会放歌剧?难道歌剧已经流行化?
  选碟片,我挑一部封面看起来很甜蜜温馨的“两小无猜”,看了我才发现是你曾经无数次推荐我看的片子。这种意识流的法国文艺电影,我会觉得艰涩缓慢而且难懂,可这一次,我却看得泪流满面。
  吃饭,楼下的餐馆的老板自作主张上了我们常吃的泡椒牛肉丝,我吃了,味道还是以前的味道,只是旁边已经没有了你。
  我突然想到惆怅旧欢如梦这个句子!
  查病房的时候,一个女孩笑着问躺在病床上的男孩,谁更爱谁多一点。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们吵架,我也是这样扬着脸问你,我们谁更爱谁多一点。你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我问你为什么。你愣了好久,然后表情严肃地回答:“因为我总是帮你拎重东西!”我当即哭笑不得。
  你见我表情怪异,赶紧又补充:“冬天你身体冰凉,可我总是抱着你睡!”
  我便彻底投降了,不再和你争辩。
  现在,我想,还是我爱你更多吧。
  因为你可以轻易将我放下,而我却放不下你,放不下这许许多多的回忆。
  我想,真怕我会变成回头看了美杜沙一眼的的那个旅人,只因为回头,最终成为沙柱,永恒地,凝固成一个千年不变的,回首的姿势。
  
  我搬了家,并且恐惧外出。
  然后,我养成了新的嗜好。
  除了工作,我成日窝在家中,不出门,也不敢会友人,唯恐他们问起你。
  我成了影碟店的常客,夜里,假日里,躺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肥皂剧、喜剧、悲剧、枪战片、爱情片、荒诞片……只要能占据我的思维不去想你,什么片子都好!
  我开始吃糖:太妃糖、巧克力糖、橘子糖、咖啡扭结糖、波板糖、水果糖、软糖……一粒一粒,不怕胖得吃下去。
  吞下这些糖块,让这些糖来取代我心坎里、胃壁里、思绪里的空洞……
  只是,这些糖块,不管是咖啡味的,草莓味的,还是牛奶味的,吃在我口里都是酸的。
  心酸的酸!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糖块吃出甜味。
  我不断尝试,寻找那有着单纯甜味的糖块,体重长了足足10斤。
  
  一次次,回忆的冲击,我以为哭完就没事了,我以为伤口结痂,就是复员的开始。
  我想,大抵我没有那么爱志谦吧。
  刚开始歇斯底里,几乎于疯狂的痛苦,终于还是过去了,我甚至习惯了没有志谦。
  终于,在玺彤找到我的时候,在她张口结舌、目瞪口呆看着我发胖的,甚至有了臃肿之态的身体时,我可以平静的告诉她,我和志谦分手了。
  玺彤毫不怀疑地相信了。
  她终于知道我对她避而不见的原因了。
  她想安慰我,可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由我来安慰她:“没关系,失恋又不是掉脑袋,天下男人那么多!”
  “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我庆幸自己总于醒来!”
  “分手,大抵是我不好,他也不够好,两个都不好的人,何必为难对方,分开是最妥当。”
  “佛说姻缘天定,证明志谦与我只有5年的缘分,我的真命天子还没出现呢!”
  “没有一场火不会熄灭,至少曾经燃烧过……”
  见我理论一套多过一套,玺彤终于放下心来。
  是啊,这些理论是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说来游说自己,让自己放开心胸,解开情结的演说词,说得太多,早已经烂熟于心了。
  
  分手时,玺彤坚持开车送我回家。
  经过那条街时,我才发现那是我和志谦曾经的家。
  一时间世界静下来,只有雨和引擎安稳的声音。
  然后玺彤说:“啊,是你以前的家!”
  我才淡淡回过神来说:“是啊!”说的时候,声音极力平稳,不带一点感情。
  原来,人总被自己的理智欺骗,但感情却往往会残忍地解开伤痂。
  
  我上了楼,迅速将房间里所有的灯打开,连卫生间和厕所的灯都不放过。
  可是,还是觉得不够亮,不够暖。
  然后,我疯狂掏出那些填补寂寞的糖块,塞进嘴里——这一次,竟然是苦的!
  我怔住!
  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
  我僵成一根沙柱。

每个人的心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我的大概也不例外,只是每受一次伤害,免疫力便增强一次,如此反复几次,很快有了坚硬保护壳形成,大抵也就刀枪不入了吧,不过新感情也会被这壳封闭阻挡在外。
  我常常叹气,并不为了任何事情,只是叹成习惯而已。
  玺彤常常约我,我们两个失意的女人,对酒当歌,每每喝得醺醺然回家,倒头便睡。
  醒了,便是新的一天。
  说来也怪,已经好久不见忻怡,她似乎比我还躲藏得更深。
  每次约她,她都支支吾吾,不肯出来。
  
  周末,玺彤终于向忻怡发最后通谍,让她必须显身,否则断绝姐妹情谊。
  这一招,还真管用。
  果然,当我们在樱花准备再次买醉的时候,忻怡出现了。
  不过,跟在她身后的还有另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长着柯忺宇医生面孔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男性化的魅力,是温文的柯医生所不能拥有的。
  哦,是柯忺宁!
  忻怡有点怪异,坐下来,半天不肯说话。
  反倒是柯忺宁十分大方地与我们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们一个消息。
  “我哥,下个月结婚。”他一笑便露出雪白牙齿,与黝黑的皮肤一对比,显得十分性感。
  “啊?和谁啊?”玺彤张大口,然后紧张地看着忻怡。
  忻怡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似乎早已经知道结果,并且脸上没有一丝伤感。
  难道,忻怡利用这段时间,搞定了柯忺宇,并且准备做新娘了?
  “当然是和我嫂子丁莉莉结婚!不然你们以为是谁?”柯忺宁笑起来,似乎觉得我们太过大惊小怪。
  笑声未落,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礼貌地站起来,走到外面接电话。
  我们赶紧抓紧时间审问忻怡。
  “忻怡,你是不是早知道柯医生结婚的事情?”
  “嗯!”忻怡老老实实回答,语气平静。
  “你不难过?”我追问。
  “不难过。已经过去了!”她神情中反而有别的忧虑,似乎正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那你是和柯忺宁好了?”玺彤根本不给忻怡喘气的机会。
  “没有,我们只是朋友!我承认我爱上他了,这感觉和当年读书时候一样,只要看着他,我便觉得满足欣喜。”终于忻怡肯面对自己的感情,她终于又有了可以让她心动的男子。
  “那是好事啊?你没向他表白?”玺彤急切地看向忻怡。
  忻怡摇头,一脸的茫然无措:“怎么启齿?告诉他,我暗恋他哥哥多年,一度想把他嫂子给撬掉,现在又爱上了他!”
  “有什么不可以?你有爱任何人的权利!而且看柯忺宁对你也蛮有意思的。”玺彤急不可耐地抢白忻怡。
  她一向最恨人扭捏作态,犹豫不绝、拖泥带水,优柔寡断……
  她的做事风格一直是快刀斩乱麻式的。
  忻怡还是摇头:“不行,他会以为我追求哥哥不成,因他有同一张面孔而转向追求他的!”
  玺彤急得伸手摇忻怡的胳膊:“迂腐!”
  我正要帮腔,可惜,柯忺宁已经走过来。
  他正好看见玺彤猛摇忻怡胳膊:“怎么?谈什么话题这么激动?”
  玺彤不怀好意地看了忻怡一眼,然后故意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只是在谈忻怡的一段暗恋史!”
  “是吗?忻怡,不介意说来听听!”柯忺宁愣了一下,然后用半试探半询问,又带点好奇的语气说。
  “没什么好讲的!”忻怡白了玺彤一眼,不肯说。
  “没什么好讲的?估计这是21世纪最漫长、最古典、最隐晦、最深切的一场暗恋了吧!”玺彤回瞪忻怡一眼,故意拿话气她。
  “哦,那更要听听了!”柯忺宁被玺彤的话吸引,立刻表示出强烈的兴趣。
  忻怡见实在推不了,只得长长叹口气:“好吧!那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上高年级的一名男生。每次只要远远瞥见他的一个影子,我的心都会激动得跳出来,常常偷偷在操场的一角躲着看他打球,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不觉得累,反倒幸福无比。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十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最好笑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姓,知道他是他们班班长,我就把班长前面加上他的姓,作为收信人的名字……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芯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芯拔下来给他换上……”
  忻怡絮絮地说着,眼睛里有着异样的神采,她又一次陷入了当时感情里,整个人似被一层晶莹的光蒙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这样心动的爱上任何人了。后来,我又遇见了这个人,我以为是上天给我机会,却原来不过是让我更多一次失望,原来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忻怡的眸子黯淡下来,我和玺彤都有点不忍。
  反倒是柯忺宁一直静默地、微笑着凝听。
  玺彤伸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我知道,她为自己一时冲动,让忻怡又一次揭开疮疤感到内疚。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并不向他们说得那样对吧?”忻怡抬起头,看着柯忺宁。
  柯忺宁微微笑一笑:“那我也讲一个我自己的,暗恋的故事给你们听!”
  我们同时愣了一下,这个柯忺宁以为我们在开故事会啊?
  不过,也许他想讲自己的故事作为交换,免得忻怡难堪尴尬。
  这个男人还真体贴。
  我忍不住又给柯忺宁加上十分。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年圣诞节,连续十天,每天收到一张署名很奇怪的卡,卡上的署名是‘柯班长’。每张卡都写满了字,每张都很美,每张都是同一个娟秀的笔迹,但每张都没有落款。我好想知道送卡的女孩是谁!”
  “有一次,我的自行车气门芯坏了,害我从半路开始,推到学校车棚,放学时竟发现,气门芯偷偷被人换上了好的,还补足了气,守车棚得大爷告诉我,是个女孩向她借了气枪……我好像知道这个好心的女孩是谁。”
  柯忺宇的故事把我们都惊呆了,忻怡不断地用力地咬着自己的下唇,嘴唇都咬得泛青了。
  是惊人的巧合?还是……
  我和玺彤都睁圆了眼睛看着柯忺宁,柯忺宁镇定,一直用温和而怀旧得语调叙述着,他得描述十分生动,似乎把当时得情景都一一重现在我们面前。
  “还有一次,学校举行文艺演出,我把书包落在了礼堂。我返回去拿,发现礼堂门已经锁了。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去拿,回到教室才发现,书包上竟然被人系了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小人的脸上有很细腻的,微笑的表情,那个笑容很温暖。最让我感动的是,我书包上脱线的地方都被人补好了。”
  我和玺彤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我们都无数次听忻怡讲过这个故事,那一年,他的书包落在了学校礼堂。因为整个演出过程,她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所以她一早便发现他落了书包。她乘人走光了,偷偷将她父亲从德国带回来的铜扣子人系在他的书包上,然后发现他的书包脱线了,又把包里的针线取出来为他缝补。因为太过专注和激动,竟然连老师锁了礼堂大门都没察觉,结果在礼堂抱着他的书包过了一整夜。害得她父母整个晚上都在找她,差点报警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来取书包的时候,她竟然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来见他。
  事后,我们痛斥鄙视了她好久。
  我们一直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连忻怡也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
  “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存在着一个迷,这个迷很美丽,可是我总是窥不破它。我总觉得身后随时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可是每次我回头,又什么都没发现……”柯忺宁轻轻地说:“我多么想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啊,是谁让我拥有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高中时代。我常常猜想这个女孩是什么样的?我想象了一千次,一万次,每一次她的样子都不同,但是我唯一肯定的是,这个女孩该有那铜扣子人那样温暖的笑容吧!”
  柯忺宁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钥匙上真的有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
  柯忺宁将钥匙串放到忻怡跟前,那些扣子显然被人常常放在手中把玩,已经被磨得光润而锃亮了。
  忻怡的眼睛一下红了,然后她的脸也红了,她缓缓拿起那个小人,握紧在掌心,低头不说话。
  柯忺宁大方地伸出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忻怡的身子微微抖了一下,似乎想将手抽回。但是被柯忺宁牢牢握住:“现在,我终于知道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谁了!”
  我和玺彤禁不住相互击掌以示庆贺。
  玺彤更是激动不已:“柯忺宁,你怎么不早说?”
  柯忺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逢人就讲高中时曾经有个女孩暗恋我吧……”
  我们都被她惹笑了。
  终于,我和玺彤你一言,我一语将忻怡误会柯忺宁是柯忺宇的事情告诉他。
  他听得不住皱眉头:“一开始,我哥哥就告诉我,有个很优秀的女孩很喜欢他,他觉得自己不能回报对方的感情很内疚。第一次在家看见忻怡的时候,她的样子苍白得吓人。我想我哥这次可把人家女孩的心伤厉害了!所以,后来我一直找机会接近忻怡,想开导她,使她摆脱失恋的低糜情绪,帮我哥补救一下。可是后来,我慢慢发觉忻怡和我很合拍,我们的喜好相同、性格互补,渐渐我喜欢上她温暖的笑容。可是,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哥哥,我更加不能流露自己的感情,让忻怡更加心烦,所以,对她有好感也不敢说……”
  “看,结果,忻怡原来喜欢的是我,根本不是我哥,他瞎掺和什么啊……什么都被他的出现给搅乱了……”柯忺宁爽朗的,孩子气地笑起来。
  我们全都被他的情绪感染:“要是没你哥哥,忻怡也不可能认识你,可别把你哥的功劳都抹杀了……”
  “可忻怡怎么每次在学校遇到的都是你,而不是柯忺宇呢?”我有点纳闷了。
  这个问题一出,连忻怡自己也懵了。
  “我哥根本没在成都读高中,他一直在外地读书啊,和忻怡同一个学校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怎么一开始我们都忽略了?
  生活就是这样,阴差阳错的,和我们每一个人开着玩笑!
  终于,忻怡也抬起头,扬起脸,看着柯忺宇笑了……
  这笑容那么美丽,那么温暖,是雨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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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逃也似得出来,才发现忘记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会儿,每次心情不好,我都会选择走很长很长一段路,什么也不想,让思维空白,让身体疲倦,然后就可以忘掉烦恼。
  可是今天,我连走路的兴致都没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着想回家躲起来,把自己蜷缩起来,象猫儿一样舔舔伤口。
  可是连老天都欺负我,在路口站了快半个钟头,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
  就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终于有出租车停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生怕节外生枝,有人跟我抢。
  上了车,我默不作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呼吸和思维都停止了,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过了好半晌,司机突然说话“小姐?失恋啦?”
  我愣一下,看着司机后视镜里望着我的同情的眼睛,顿时怒火中烧:“谁说我失恋啦?我脸上写着失恋两个字吗?”
  司机笑一笑:“小姐,你这样的,我见多啦!”
  我正要反驳,突然看见镜子里,我苍白的脸上竟然满是泪水——我顿时如突然在照妖镜里现了原型的妖精,很么底都漏光了。
  我陷在座位里不敢动弹,心想,要是这个司机再多嘴我就下车了。
  好在司机知趣,并没有再搭话。
  
  回到家,我用力摔上门。
  一声巨响后,房间归于一片死寂。
  除了我,这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的呼吸和心跳了。
  也好,明天我就再带个活的,有呼吸和心跳的男人回来。
  中国12亿人口,我梁锦诗还怕找不到男人?中国实在找不到,我大可扩大范围,金发碧眼的也行,我又不是不会英文。
  我强迫自己笑了笑,想自嘲。
  可惜,作用不大,反而把眼泪给笑出来了。
  今天,怎么连泪腺都与我作对,不受我控制了。
  
  我躲进浴室,想洗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可是,连感觉都迟钝了。
  刚才走在路上不觉得冷,现在水温调得再热,皮肤都快起泡了,也不觉得烫。
  分明整个人都麻木了!
  也好,麻木就不知道痛了!
  但愿我的心也能如身体的所有感观一样,封闭起来,麻木起来……
  
  对了,睡觉,睡觉是逃避现实的最好方法!
  我跳上床,从抽屉里搜出安眠药。
  倒了两粒,担心睡不着,干脆再倒两粒,这下该万无一失了吧!
  既然陈志谦这样绝决,我也不要想他。
  我要立即睡着,睡着了,便不会再难过了!
  就着床头隔夜的凉水,我便一口将药吞下。
  药吞下的同时,我也松了口气——很快便可以睡着了吧!
  我安慰着自己:斯佳丽失去白瑞德的时候,也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承认我是鸵鸟,遇到问题只想逃避,反正我也是顾了头就顾不了尾了。
  
  大概醉酒的人,求得也不过是可以逃离这残酷现实的短暂时刻吧。
  不睡不醉,就得承受万箭穿心,剜心之痛,药物酒精的小小负作用算得了什么?
  只要能求得片刻安宁,再大代价我都愿意付出。
  舒乐安定真是好东西,听名字就让人安逸。
  我还没来的及感觉药什么时候开始起效果,就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看见志谦站在我的床前,冷漠地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疑问和不屑。
  我跳起来,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喘着气,流着泪,歇斯底里地质问他:“为什么,你宁肯相信别人也不相信我?为什么要离开我?”我疯狂地冲他大喊,可是志谦却一把将我推开,我一下失重栽倒向地面,地一下裂开,我向深渊里坠下去……
  然后,我醒来。
  眼泪从一侧的眼角流过鼻梁,滑过另一只眼睛,再慢慢滑进耳朵里……
  我躺在床上,思维无比清晰,我甚至能清晰的感觉到一股凌厉尖锐的疼痛正划遍全身,心跳急速,我不敢动,一下都不敢,我怕,我怕自己一动,就碎了,再也补不起来了。
  也许,梦里摔的那一下,我就已经碎了,不只是心,不只是五脏六腑,是整个身体,是我所有的感情和爱!
  
  然后,我起身,挣扎着,摸黑找出那瓶安眠药。
  倒出更多粒,也不数,统统倒进口里,混了水大口吞下。
  然后我躺下,小心得为自己将被子盖好,温柔地,小声地,不断地,反复地对自己说:“锦诗,没关系的,振作起来,你会好的,你能承受的,过了今天晚上就好了,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就这样,我安慰着自己,自己给自己勇气,自己给自己温暖,在药的帮助下,又昏沉沉睡了过去……
  
  终于,还是要醒来!
  终于还是醒来了!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房间,悄无声息的,似乎怕惊扰了我。
  可是,我还是醒来了。
  意识恢复的第一瞬间,我便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失落和孤单将自己包围。
  我半眯着眼睛,看阳光从缝隙里照进来的小小光柱,里面有无数轻轻飞扬悬浮的灰尘,它们都是没有分量的,如同此刻的我一样。
  
  旁边的枕头上,志谦的味道还清晰可辩,这味道将我的身体迅速瓦解,使我成为一个空壳,与这个空荡荡的房间相互嘲讽着。
  他遗弃了我,遗弃了我们的家。
  我的身体便空荡荡的,我们的家也空荡荡的了。
  一切我们曾经编织的幸福的美梦都成了空……
  
  今天,已经是新的一天,但没更有好,只有更坏,至少昨天,昨天我还和志谦坐在同一辆车上看日出……
  斯佳丽你是个骗子!
  你骗了自己,也骗了我。
  没有白瑞德,你还能有新的明天吗?
  
  我起身,可是头昏沉沉,我知道是药物的作用。
  可是,想继续睡觉,心里又总是不断地想着志谦,想着志谦的种种好处。
  我甚至,想冲动地给志谦打电话,求他回来!
  电话就在床头,一伸手就可以拿起来。
  可是,我没有,我怕他更加无情的拒绝我。
  我再次拿起安眠瓶,倒出两粒,想一想,再倒出两粒。
  不,我并不想死,我只想睡得再久一点,也许一觉醒来,我会突然忘记志谦这个人。
  医学上不是有选择性失忆的病例吗?
  也许明天醒来,我就幸运的失忆了呢?
  
  我昏沉沉睡着,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重很重,重得不能动弹。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睡梦中,已经没有了天日。
  隐约的,我听见有人从床上起来,然后是窸窸唆唆的穿衣服的声音,接着是轻手轻脚的走动的脚步声,洗手间传出细细的流水声,跟着是杯盘轻轻碰动的响声,然后是客厅餐桌前椅子挪动的声音。
  最后,我听见有人在翻报纸,搅动杯子。
  我脑袋里突然“嗡”的一响。。
  哦,一定是志谦回来了,这声音,是每日早晨志谦起床必定会发出的生活杂音。
  我听了这么些年,我不会听错的,我闭着眼睛也能分辨出他得每个细微得动作。
  尽管平时睡觉时,我恼怒这些杂音影响我睡眠,可是现在,我无比欣喜无比期待。
  我知道,接下来,志谦会到床边,弯身轻轻吻我的额角和面颊,然后“碰”一声关门离去。
  我等着,等着……
  良久,志谦都没有过来?
  终于,我睁开眼睛——房间里一片黑暗,并没有志谦,甚至根本不是早晨。
  是,怎么会是志谦呢?我怎么这么笨?志谦已经不要我了,他不会回来了!
  是我的心,我的记忆,重新模拟了一遍志谦起床的过程。
  不,我还没有失忆,而且记得更清楚,更牢固,我还爱着志谦,我还在迫切的想着他。
  我恼怒起来,狠狠将头埋进枕头,强迫自己继续睡觉。
  
  梦里不知身是客。
  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肉身与灵魂完全脱离了。
  要好半天,才能回魂。
  睡太久,全身都在痛,酸酸的,象刚挨过人的打。
  喉咙干得快着火了,嘴唇已经龟裂,上下唇粘在一起,胃一阵阵绞痛,仿佛被人放在搅拌机里磨着。
  不吃不喝,好几天了吧!
  我一定已经脱水,并且极度虚弱了。
  再不振作,我就真的会长睡不起,永远都不再醒来,不再有烦恼,永恒失忆了……
  对死亡的恐惧,让我一下觉得好像没有那么难过了。
  我吸口气,对自己说,好了梁锦诗,你已经为你的爱情默哀了这么多天,该是振作起来,重新生活的时候了!
  我挣扎着起身,步子是虚浮的,如同踩在云端,每一步都不实在。
  一半是因为几天没吃东西了,一半是因为安眠药的药效还没有消散。
  
  我吃力地用微波炉热了一杯牛奶,强迫自己小口小口喝下,花了半个钟头喝完。
  又到浴室,简单沐浴,将苍白暗哑,甚至已经灰败的皮肤烫成粉红色。
  冰箱里没有吃的。
  我穿上最厚的羽绒服,对着镜子,深深的吸气,镜子里的我,眼眶都凹陷下去,脸小了整整一圈。
  好了,不用减肥了!
  我对自己笑。
  锦诗,要吃东西,要振作,减肥已经成功,赶快找个新男友!
  
  房间里已经有股腐败的霉烂的味道,这些都是这些天从我身上发出来的吧。
  我打开窗户,把新鲜空气换进来。
  然后打开电脑查看日期,原来今天已经是周五了,我昏睡了整整四天,还有两天我就得上班了。
  失恋事小,失业事大,千万别把工作丢了!
  我得利用这两天,好好恢复身体。
  
  我走下楼,半扶着墙壁,一晃一晃的,我得活动身体,躺太久,关节都不灵活了。
  在楼下超市,我买了蛋糕,吃了两口,想吐,但我忍住了。
  走两步路,似乎需要耗费许多体力,还微微有些喘气。
  每走一小段路,我便吃两口蛋糕。
  我暗自好笑,这大概叫边消耗,边补充吧。
  街上到处是人,熙熙攘攘,每条路走到一半,就有一个岔口。
  可我不知道该往那里去?
  正犹豫,突然看见街边一个报摊上,志谦最喜欢阅读的报纸。
  我几乎站成化石,双脚立即失去行走能力,蛋糕也含在嘴里忘了吞下。
  拿起那份报纸,我慌乱地付了钱,急急地抱住,死死嵌进怀里,以为抱住了他……
  
  因着这份报纸,我一下乱了方寸,刚才想好的一切积极的念头,全都争相走避,弃我而去。
  抱着报纸,我喘着粗气跌跌撞撞、摇摇晃晃地跑回家。
  一关上门,我便跪倒在地上。
  我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眼泪汹涌而出……
  志谦,我怎么才能忘记你。
  怎么才能逃开你?
  怎么才能不再想你!
  眼泪模糊了眼睛,朦胧中,我竟然看见志谦坐在客厅的餐桌上,正在给面包涂抹果酱,然后,他不耐烦地皱皱眉头,“锦诗,你又忘了取报纸!”“锦诗,你牛奶里又没放糖!”
  不,这不是志谦!
  现在明明是下午!
  我一步步后退,退进书房。
  志谦坐在电脑前,头也不抬,看也不看我一眼,全身心都在电脑上:“锦诗,你回来了?快洗澡睡觉!”
  我张大口,奔出房间,躲进卧室。
  志谦正躺在床上看书:“锦诗?又光着脚到处走?小心感冒!”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我用力拧自己的大腿,很痛,然后志谦不见了!
  对,一定是过度服用安眠药的负作用!
  我向自己解释着,然后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拼命冲洗自己的脸、眼睛,想清醒一点。
  我抬起头,镜子里是我,可是我的脸上是志谦的,一贯的表情——微微皱着眉头。
  天,我的脸,不自觉的模仿着,重叠着志谦的表情!
  
  是的,我在这个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举动,都能感觉到志谦的存在。
  我们在这个空间里生活得如此长久,长久到我们的生活习性、面部表情、说话语气……也不自觉地重叠在了一起。
  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怎么分得开?
  如果,我原谅了我,志谦至少应该原谅我一半吧?
  我突然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激动起来……
  我走进客厅,收拾起餐桌上散落的报纸。
  志谦一直有好习惯,看完的报纸总是分类叠好。而我总是随手乱扔,昨天的今天的前天的,全混在一起。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乱扔报纸了!”我对着报纸说,想象那是志谦生气地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皱着眉头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书房,打开电脑,我总是埋怨电脑抢走了志谦,总是在工作的时候打扰他,和他吵架。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骚扰你工作了!”我对着电脑说,想象那是志谦不耐烦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无奈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卧室,将散落一地的碟片一张张拾起来。
  我总是没收拾,听过的音乐,看过的碟,全都尸骨分离,包装壳、歌词,散落一地。每次志谦有空,总是一张张帮我装好,摆放整齐,然后装作生气地、宠溺地捏我的鼻子。
  “志谦,回来!我会把碟片都收好!”我对着碟片说,想象那是志谦微笑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温和地说:“好,我原谅你!”
  我走进浴室,我洗澡总是忘记拿睡衣,每次洗完都扯着嗓子喊:“志谦,我忘了拿睡衣!”
  而每一次,志谦都会把睡衣递到我手里,然后埋怨:你怎么老不长记性?
  “志谦,回来!我不会再忘记拿睡衣了!”我对着浴室门上的挂钩说,想象那是志谦嗔怪的脸。
  然后我学着志谦的口气,极不耐烦地说:“好,我原谅你!”
  
  然后我转身,四处张望,可是,志谦并没有出现。
  我只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形单影只,满脸泪痕,像个孤魂……
  我轻轻对镜子里的我说:“不,锦诗,志谦不会回来了!他不会原谅你了……”

工作,不知道是现代女性的悲哀还是幸运。
  说幸运也可以,至少我们可以骄傲的说,没有爱情,我们还有事业。
  说悲哀也可,旧时女子失恋大可成天在家对镜自恋,把失恋的哀怨发挥到极至
  终于还是要从极度悲伤绝望的情绪里挣扎出来,换上一个恍惚的笑容,面对自己的病人和同事。
  志谦,你知道吗?
  我已经如常工作一周,并没有人发现我有什么不同,即便是这些与我朝夕相处的同事与病人。
  我甚至如常回家吃饭,母亲问起你,我还可以谈笑自如,说你出长差了。
  是啊,是啊,就当你出长差了吧。
  也许这样想,我的心情会得平静许多。
  
  只有我知道,我更安静了,静默与发呆成了我大部分存在的形式。
  虽然身边的人感受不到我情绪的波动,可是我常常不由自主思维停顿空白,像个得了老年痴呆症的病人,说着说着就忘了要说什么,做着做着就忘了要做什么。
  虽然,你并没有拿走什么,我却流掉了生命中一部分的岁月,我甘愿失去记忆,不肯回忆,让生命抽离出5年的空白,我不愿意承认你的存在,唯恐承认了,自己就会成为回头看了美杜沙一样的旅人,成为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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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以后,你要好好的,别不懂得照顾自己!”志谦少有的温柔。
  我笑一笑:“好像一直照顾你的人是我!事无巨细,你的一切都由我办妥!”
  志谦抬起头,看我一眼“是,感谢你五年来的照顾,可你知道吗?我一直渴望由女友亲自织一条围巾给我,我不要求每件毛衣围巾都是温暖牌,但至少要有一件,让我尝尝老式男人的幸福。”
  我愣住。
  志谦竟然还在为这个耿耿于怀。
  我一直觉得,手织围巾或毛衣,是极端愚蠢的一件事情,旧时,由男人编排出,捆绑住女人的手脚与思维,将其牵绊套牢在家中,见不得外间的天日,在毛线与棒针见度过整个岁月。况且我手工欠佳,一定出不得台面,只是白浪费时间与精力。
  故此,每次志谦提出,我都一笑置之。
  多年来他的衣服统统由我打理,但是全都购置于商场。
  我一直认为,同样是衣服,我同样付出劳动赚钱,精心选购的与手织的有什么区别呢?
  反倒更能体现时代女性的独立与温柔。
  没想到成为志谦心中的一个结。
  
  “锦诗,你始终不知道我真正想要什么?”见我表情茫然,志谦叹口气。
  我一口浊气上涌:“那你又可知我想要的是什么?我认为最浪漫的事情,莫过于与心爱的人一同看日出。可是,多年来,我这简单夙愿从来没实现。你总是觉得荒谬,总是觉得矫情,总是不肯早起。可为了给你做早餐,我日日都比太阳起得早!”
  我语气愤愤,令志谦也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房间里,又恢复了死一样的寂静。
  过了好久,志谦才轻轻说:“锦诗,过两日我陪你去看日出好吗?就当分手前,我对你做最后补偿!了你多年来一个心愿!”
  我看牢他,想分辨他语气里的真诚。
  可是,他始终埋着头,不肯看我。
  我的心突然软了,放低声音说:“好啊!”
  可是随即,他又说:“这两日,我还是到朋友家暂住,我没有理由再住在这里。”
  原来他一分钟也不愿再见我,我的心,陡地又硬起来,板着脸,冷着声音“好啊,最好现在就走,我也一分钟不想你多留。”
  然后,志谦,开始收拾简单衣物。
  很快离开。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
  听着门砰然关上的声音,我觉得心都被这声音震碎了。

对着空白的墙壁,发了老半天呆。
  思维游离,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也许意识已经全部被那关门的声音摧毁。
  房间里静默地可怕,象世界末日到来的最后一刻。
  想到当初和志谦约会时,总是拖到很晚也舍不得分开,缠绵着不肯让对方回家,即便困地眼皮打架,也要抱着彼此,在家门口流连再三。
  终于,不顾家人反对,兴冲冲租了房,热闹闹地添置家当,一点一点,将这空房间填充起来,每日房间里都是幸福的欢笑与呓语。
  可是,再热闹,如今也消寂下来,如同一个墓穴,埋葬了我们所有的爱情与激情,所有的回忆与欢乐。
  是啊,没有一场火,是不会熄灭的。
  即便燃烧了整个森林,还是会熄灭。
  可是,至少曾经燃烧过。
  好过永远不知道情爱的滋味吧!
  想到这里,我突然释怀。
  就当是生命里最灿烂,最绚丽浩大的一场火,如今也该平静了。
  我们并不是仇人,我们曾经深爱过啊!
  然后,志谦的话开始在我头脑里反复盘旋萦绕。
  是,做了他五年女友,从来没有亲手为他织过任何一样服饰。
  我不了解这手织衣物对志谦这个老式男人,有什么样的情节,但是我愿意实现他渴望已久的这个心愿,就当今生,我最后为他再做一件事情。


想到这里,我再也坐不住了。
  抓起钱包,随便套件厚重外套便冲出门,
  头发随意散乱着,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涂抹,连护肤霜都忘了擦。
  可是,路过楼下橱窗时,我发现,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眼睛里有异常狂热的火焰。
  如同刚刚与志谦恋爱时,整个人兴奋地似要燃烧起来。
  原来,感情也可以回光返照的。
  我嘲笑自己,此刻的表情象个怀春的少女。
  出了门,才知道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毛线卖。
  只得打了若干电话四处询问,才从医院一名年过半百的女医生处,问到地点。
  急急地打车赶过去。
  一间一间相邻的铺面,我逐一进去挑选。
  我发现,到这里买毛线的人,都少得可怜,即便有,也是上了年纪,买点毛线,打发时间的主妇。
  但是,我还是很仔细的挑选。
  我跳了志谦喜欢的浅灰色毛线,质地柔软温暖,摸起来象动物身上极好的皮毛。
  
  我选了线,又配好棒针。
  再打车到书城,选购了两本教授编织技术和花饰的书。
  然后,捧着这堆东西,我一刻也不敢停留地赶回家。


 坐下来,开始翻阅这些书。
  说实话,自小我便不精通手工,高中那年全班女生疯狂迷恋织围巾毛衣。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3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只有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五年来付出的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征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胧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我居然一觉从中午睡到现在!
  我跳起来,可惜腿还没恢复知觉,咚一声栽到在地上,胳膊撞在柜角上,痛得我眼泪当即滚落出来。
  好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
  刚爬起来,床头电话又响了。
  我扑过去接。
  结果又在床角撞了腿,痛得我雪雪呼痛。
  但电话铃声催命符般不依不饶,我只得一手抚腿,一手接电话。
  “锦诗,快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还是志谦的声音。
  我强忍着疼痛,支吾了两声。
  
  挂了电话,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是志谦找我!
  哦,该是来和我做最后的诀别的吧!
  诀别!
  这两个字,听起来怎么象两块冰,互相碰撞,撞出来的依旧是一堆寒气,冰凉凉的,冷到人骨子里去,没有一点感情,还有点绝望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个词。
  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憎恶这个词语!
  也许,这样的词语,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人憎恶的吧。
  
  极端不想下楼结束这段感情。
  可是整个森林都已经烧光了,我还能怎么样?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拔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的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 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得,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颜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暗哑。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这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的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肺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这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篮紫色的天幕上,象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的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即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的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和夜光杯?你还说,熏染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嘛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纳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朦胧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和唳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灭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象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黯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的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朦胧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以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象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踏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蒙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的云彩,那云彩,象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桔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屡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让他看。志谦也拽紧我的手。
  我盼望这样一个时刻太久,真的到来了,反而象个梦境,我几乎想用力掐掐自己的手心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象山尖上的一个金色明珠,不断射出金箭,一缕缕的光线,透过厚重的云层洒下来……
  等了一个通宵,为的就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我以为我会尖叫,我会惊叹,会欢呼,会雀跃……
  但是,我没有,我反而死死要住嘴唇,无比的沉默,所有强烈的感情都被压了下来。
  我侧目看着志谦,他正看着太阳。
  他的脸上有薄薄一层淡金色的光,神情有点倦,眼睛里有血丝,少了平时清澈,多了几分成熟和忧郁。
  是啊,真正等了一个通宵的人,是志谦,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梦境错过了这短暂而瑰丽的时刻。
下山的路上,我们都沉默了,尽管我的手上还停留着志谦掌心的余温,但是握着方向盘的他的手的温度,我将再也感觉不到了。
  想到这里,看着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他的侧面,我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心如死灰。
  下山的路其实和上山的路是同一条,可是此刻,我却觉得这条路突然变短了,要不就是志谦刻意提高了车速。
  想来想去,我突然醒悟,原来是我自己舍不得将这条路走完!
  舍不得就这样仓促的与志谦将五年的情感结束。
  多么象我们旅行,去的时候,充满期待,总希望快一点到达目的地,因为太过迫切反而显得来路太长,总也到不了。可是走的时候,却万分留恋,希望慢点,再慢点,可是路总有走完的时候,不管再慢,你也觉得太快。
  我禁不住苦笑。
  我多想志谦和我说说话,可是,他是沉默少言的男子,他紧紧抿着他的嘴唇,让我觉得这被我吻过千万次的唇是如此薄情寡性。
  我恨不能用刀将他的嘴撬开,让他说:锦诗,我们别分手,好好过吧!
  可惜,我的理智还是占了上风。
  
  上班时间到了,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
  第一次, 他先下车,为我开了车门,站在门口等我。
  是,诀别的时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静下来,但这平静里又夹杂了许多我不能言说的情绪。
  也许每个死囚在求生无望的时候,都只能坦然面对,但是再坦然,心里还是难免充斥了对死亡的恐惧、慌乱、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车,顺手将围巾取出,走到志谦跟前,一言不发,将围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谦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视着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开他的目光,轻轻在他面颊上印一个吻,象已往每一个早上与他道别时一样,然后微笑看着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们的种种好,对我说,锦诗,我错了!
  我盯着他的唇。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动了动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来。
  我反复在心里祈祷,快说,我们不分手了!
  “锦诗,别这样好吗?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他甚至皱了皱眉头。
  我的心,不,我的五脏六腑都凉透了!
  我看着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放心好了,我会过得很好,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男友!。”
  然后,我飞快地转身离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抬头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么滑稽,“很快会有新男友!”,与刑场上高喊“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死囚有什么区别?
  简直异曲同工!
  我知道,我转身离开的背影一定仓促、狼狈、蹒跚、跌撞,姿势难看到极点。
  可是,这一刻,我已经顾不得姿势好看,我只想赶紧离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把伤口好好清洗一遍。
  
  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小张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说着什么。
  “刚才看见梁医生的男友送她上班,两个人好亲热,梁医生还和他吻别呢!”
  看,多么荒谬!
  外人永远不知道真相。
  即便当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着刀子,外人还以为他们甜蜜得如胶似漆,刀戈相向,不过是耍花枪。
  也许,祝英台根本脚踏两条船,梁山伯才被气得吐血身亡。
  也许,董永与七仙女离婚多年,每年7月7见面不过为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利。
  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
  又或者当事人都麻木了,被传言左右,分不清那个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办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经元神出窍,魂不附体了。
  走错病房、看错病人、开错药、手忙脚乱,仓惶狼狈……
  所有人都看不过去。
  连主任都过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适。
  我知道,我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是不能对病人不负责任,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并不属于我。
  我赶紧乘机请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脸憔悴,苍白到几乎虚脱的样子,一向最讨厌医生请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还反复嘱咐我多休息几天。
  脱掉比我脸色还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来我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并不出众,没有我,病人一样康复,连重新调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绍明也好,志谦也好,我都不是他们不能失去的女人。
  没有我,照样春夏秋冬,吹风下雨。
  多么可悲,原来,人在感情失意的时候,会将自己的一切抹杀,尽可能将自己贬低。
  最好先将自己踩成地毯,以免从别人口中听到更难听的话。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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