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疯狂迷恋走路,每天下班,我都走着回家,沿着直直的大路行走,足足要走整整一个半钟头。我总是向前走,不看风景,低着头,一直静默地走。
  穿过人流,穿过车流,我不敢抬头,怕看见我们常常买提拉米苏的蛋糕店,还有街角那家你爱去闲逛的书摊……
  行走对于我来说,唯一的目的便是让自己身体疲累,这样我才不会睁着眼睛,一直看着天光从窗帘缝隙里泄进来。
  
  我发现你不在的空间变得很奇特,好像时间多了一倍,但四周依然一样大小,我简直无处可去。
  这个城市真是可怕,随便我走到那里,你都纠缠着我,如魅影随行。
  到咖啡店,服务员竟然推荐你喜欢的蓝山,而我也没有拒绝,喝到一半,才发觉过酸,丝毫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逛影唱片店,店里放的也你喜欢的“cat”,尽管我完全不能领略,也不明白怎么这种小店也会放歌剧?难道歌剧已经流行化?
  选碟片,我挑一部封面看起来很甜蜜温馨的“两小无猜”,看了我才发现是你曾经无数次推荐我看的片子。这种意识流的法国文艺电影,我会觉得艰涩缓慢而且难懂,可这一次,我却看得泪流满面。
  吃饭,楼下的餐馆的老板自作主张上了我们常吃的泡椒牛肉丝,我吃了,味道还是以前的味道,只是旁边已经没有了你。
  我突然想到惆怅旧欢如梦这个句子!
  查病房的时候,一个女孩笑着问躺在病床上的男孩,谁更爱谁多一点。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们吵架,我也是这样扬着脸问你,我们谁更爱谁多一点。你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我问你为什么。你愣了好久,然后表情严肃地回答:“因为我总是帮你拎重东西!”我当即哭笑不得。
  你见我表情怪异,赶紧又补充:“冬天你身体冰凉,可我总是抱着你睡!”
  我便彻底投降了,不再和你争辩。
  现在,我想,还是我爱你更多吧。
  因为你可以轻易将我放下,而我却放不下你,放不下这许许多多的回忆。
  我想,真怕我会变成回头看了美杜沙一眼的的那个旅人,只因为回头,最终成为沙柱,永恒地,凝固成一个千年不变的,回首的姿势。
  
  我搬了家,并且恐惧外出。
  然后,我养成了新的嗜好。
  除了工作,我成日窝在家中,不出门,也不敢会友人,唯恐他们问起你。
  我成了影碟店的常客,夜里,假日里,躺在床上,沙发上、地板上——肥皂剧、喜剧、悲剧、枪战片、爱情片、荒诞片……只要能占据我的思维不去想你,什么片子都好!
  我开始吃糖:太妃糖、巧克力糖、橘子糖、咖啡扭结糖、波板糖、水果糖、软糖……一粒一粒,不怕胖得吃下去。
  吞下这些糖块,让这些糖来取代我心坎里、胃壁里、思绪里的空洞……
  只是,这些糖块,不管是咖啡味的,草莓味的,还是牛奶味的,吃在我口里都是酸的。
  心酸的酸!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糖块吃出甜味。
  我不断尝试,寻找那有着单纯甜味的糖块,体重长了足足10斤。
  
  一次次,回忆的冲击,我以为哭完就没事了,我以为伤口结痂,就是复员的开始。
  我想,大抵我没有那么爱志谦吧。
  刚开始歇斯底里,几乎于疯狂的痛苦,终于还是过去了,我甚至习惯了没有志谦。
  终于,在玺彤找到我的时候,在她张口结舌、目瞪口呆看着我发胖的,甚至有了臃肿之态的身体时,我可以平静的告诉她,我和志谦分手了。
  玺彤毫不怀疑地相信了。
  她终于知道我对她避而不见的原因了。
  她想安慰我,可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由我来安慰她:“没关系,失恋又不是掉脑袋,天下男人那么多!”
  “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我庆幸自己总于醒来!”
  “分手,大抵是我不好,他也不够好,两个都不好的人,何必为难对方,分开是最妥当。”
  “佛说姻缘天定,证明志谦与我只有5年的缘分,我的真命天子还没出现呢!”
  “没有一场火不会熄灭,至少曾经燃烧过……”
  见我理论一套多过一套,玺彤终于放下心来。
  是啊,这些理论是这些日子以来,我不断说来游说自己,让自己放开心胸,解开情结的演说词,说得太多,早已经烂熟于心了。
  
  分手时,玺彤坚持开车送我回家。
  经过那条街时,我才发现那是我和志谦曾经的家。
  一时间世界静下来,只有雨和引擎安稳的声音。
  然后玺彤说:“啊,是你以前的家!”
  我才淡淡回过神来说:“是啊!”说的时候,声音极力平稳,不带一点感情。
  原来,人总被自己的理智欺骗,但感情却往往会残忍地解开伤痂。
  
  我上了楼,迅速将房间里所有的灯打开,连卫生间和厕所的灯都不放过。
  可是,还是觉得不够亮,不够暖。
  然后,我疯狂掏出那些填补寂寞的糖块,塞进嘴里——这一次,竟然是苦的!
  我怔住!
  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
  我僵成一根沙柱。

每个人的心都有自我修复的能力。
  我的大概也不例外,只是每受一次伤害,免疫力便增强一次,如此反复几次,很快有了坚硬保护壳形成,大抵也就刀枪不入了吧,不过新感情也会被这壳封闭阻挡在外。
  我常常叹气,并不为了任何事情,只是叹成习惯而已。
  玺彤常常约我,我们两个失意的女人,对酒当歌,每每喝得醺醺然回家,倒头便睡。
  醒了,便是新的一天。
  说来也怪,已经好久不见忻怡,她似乎比我还躲藏得更深。
  每次约她,她都支支吾吾,不肯出来。
  
  周末,玺彤终于向忻怡发最后通谍,让她必须显身,否则断绝姐妹情谊。
  这一招,还真管用。
  果然,当我们在樱花准备再次买醉的时候,忻怡出现了。
  不过,跟在她身后的还有另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长着柯忺宇医生面孔的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男性化的魅力,是温文的柯医生所不能拥有的。
  哦,是柯忺宁!
  忻怡有点怪异,坐下来,半天不肯说话。
  反倒是柯忺宁十分大方地与我们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们一个消息。
  “我哥,下个月结婚。”他一笑便露出雪白牙齿,与黝黑的皮肤一对比,显得十分性感。
  “啊?和谁啊?”玺彤张大口,然后紧张地看着忻怡。
  忻怡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似乎早已经知道结果,并且脸上没有一丝伤感。
  难道,忻怡利用这段时间,搞定了柯忺宇,并且准备做新娘了?
  “当然是和我嫂子丁莉莉结婚!不然你们以为是谁?”柯忺宁笑起来,似乎觉得我们太过大惊小怪。
  笑声未落,他的电话响起来,他礼貌地站起来,走到外面接电话。
  我们赶紧抓紧时间审问忻怡。
  “忻怡,你是不是早知道柯医生结婚的事情?”
  “嗯!”忻怡老老实实回答,语气平静。
  “你不难过?”我追问。
  “不难过。已经过去了!”她神情中反而有别的忧虑,似乎正被什么事情困扰着。
  “那你是和柯忺宁好了?”玺彤根本不给忻怡喘气的机会。
  “没有,我们只是朋友!我承认我爱上他了,这感觉和当年读书时候一样,只要看着他,我便觉得满足欣喜。”终于忻怡肯面对自己的感情,她终于又有了可以让她心动的男子。
  “那是好事啊?你没向他表白?”玺彤急切地看向忻怡。
  忻怡摇头,一脸的茫然无措:“怎么启齿?告诉他,我暗恋他哥哥多年,一度想把他嫂子给撬掉,现在又爱上了他!”
  “有什么不可以?你有爱任何人的权利!而且看柯忺宁对你也蛮有意思的。”玺彤急不可耐地抢白忻怡。
  她一向最恨人扭捏作态,犹豫不绝、拖泥带水,优柔寡断……
  她的做事风格一直是快刀斩乱麻式的。
  忻怡还是摇头:“不行,他会以为我追求哥哥不成,因他有同一张面孔而转向追求他的!”
  玺彤急得伸手摇忻怡的胳膊:“迂腐!”
  我正要帮腔,可惜,柯忺宁已经走过来。
  他正好看见玺彤猛摇忻怡胳膊:“怎么?谈什么话题这么激动?”
  玺彤不怀好意地看了忻怡一眼,然后故意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只是在谈忻怡的一段暗恋史!”
  “是吗?忻怡,不介意说来听听!”柯忺宁愣了一下,然后用半试探半询问,又带点好奇的语气说。
  “没什么好讲的!”忻怡白了玺彤一眼,不肯说。
  “没什么好讲的?估计这是21世纪最漫长、最古典、最隐晦、最深切的一场暗恋了吧!”玺彤回瞪忻怡一眼,故意拿话气她。
  “哦,那更要听听了!”柯忺宁被玺彤的话吸引,立刻表示出强烈的兴趣。
  忻怡见实在推不了,只得长长叹口气:“好吧!那是我刚上高中的时候,暗恋上高年级的一名男生。每次只要远远瞥见他的一个影子,我的心都会激动得跳出来,常常偷偷在操场的一角躲着看他打球,骑了车跟在他身后,转半个城,不觉得累,反倒幸福无比。有一年圣诞节,我很想送圣诞卡给他,想把最美的那一张挑出来,可是选来选去,我选了十张卡片,张张都觉得应该送给他欣赏,于是从圣诞节前的10天开始,我每天偷偷写一张卡片塞进学校的信箱里,每一张都写满了字,我想把最好的祝福都送给他。最好笑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姓,知道他是他们班班长,我就把班长前面加上他的姓,作为收信人的名字……还有一次,上学的时候他自行车气门芯坏了,他满头大汗推着车子进学校车棚。于是,我偷偷把自己自行车的气门芯拔下来给他换上……”
  忻怡絮絮地说着,眼睛里有着异样的神采,她又一次陷入了当时感情里,整个人似被一层晶莹的光蒙着:“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能这样心动的爱上任何人了。后来,我又遇见了这个人,我以为是上天给我机会,却原来不过是让我更多一次失望,原来他已经有未婚妻了……”
  忻怡的眸子黯淡下来,我和玺彤都有点不忍。
  反倒是柯忺宁一直静默地、微笑着凝听。
  玺彤伸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我知道,她为自己一时冲动,让忻怡又一次揭开疮疤感到内疚。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并不向他们说得那样对吧?”忻怡抬起头,看着柯忺宁。
  柯忺宁微微笑一笑:“那我也讲一个我自己的,暗恋的故事给你们听!”
  我们同时愣了一下,这个柯忺宁以为我们在开故事会啊?
  不过,也许他想讲自己的故事作为交换,免得忻怡难堪尴尬。
  这个男人还真体贴。
  我忍不住又给柯忺宁加上十分。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年圣诞节,连续十天,每天收到一张署名很奇怪的卡,卡上的署名是‘柯班长’。每张卡都写满了字,每张都很美,每张都是同一个娟秀的笔迹,但每张都没有落款。我好想知道送卡的女孩是谁!”
  “有一次,我的自行车气门芯坏了,害我从半路开始,推到学校车棚,放学时竟发现,气门芯偷偷被人换上了好的,还补足了气,守车棚得大爷告诉我,是个女孩向她借了气枪……我好像知道这个好心的女孩是谁。”
  柯忺宇的故事把我们都惊呆了,忻怡不断地用力地咬着自己的下唇,嘴唇都咬得泛青了。
  是惊人的巧合?还是……
  我和玺彤都睁圆了眼睛看着柯忺宁,柯忺宁镇定,一直用温和而怀旧得语调叙述着,他得描述十分生动,似乎把当时得情景都一一重现在我们面前。
  “还有一次,学校举行文艺演出,我把书包落在了礼堂。我返回去拿,发现礼堂门已经锁了。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去拿,回到教室才发现,书包上竟然被人系了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小人的脸上有很细腻的,微笑的表情,那个笑容很温暖。最让我感动的是,我书包上脱线的地方都被人补好了。”
  我和玺彤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我们都无数次听忻怡讲过这个故事,那一年,他的书包落在了学校礼堂。因为整个演出过程,她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所以她一早便发现他落了书包。她乘人走光了,偷偷将她父亲从德国带回来的铜扣子人系在他的书包上,然后发现他的书包脱线了,又把包里的针线取出来为他缝补。因为太过专注和激动,竟然连老师锁了礼堂大门都没察觉,结果在礼堂抱着他的书包过了一整夜。害得她父母整个晚上都在找她,差点报警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来取书包的时候,她竟然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来见他。
  事后,我们痛斥鄙视了她好久。
  我们一直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连忻怡也以为这个人是柯忺宇
  “我的整个中学时代,都存在着一个迷,这个迷很美丽,可是我总是窥不破它。我总觉得身后随时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可是每次我回头,又什么都没发现……”柯忺宁轻轻地说:“我多么想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是谁啊,是谁让我拥有一个如此与众不同的高中时代。我常常猜想这个女孩是什么样的?我想象了一千次,一万次,每一次她的样子都不同,但是我唯一肯定的是,这个女孩该有那铜扣子人那样温暖的笑容吧!”
  柯忺宁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钥匙上真的有一个铜扣子做的小人。
  柯忺宁将钥匙串放到忻怡跟前,那些扣子显然被人常常放在手中把玩,已经被磨得光润而锃亮了。
  忻怡的眼睛一下红了,然后她的脸也红了,她缓缓拿起那个小人,握紧在掌心,低头不说话。
  柯忺宁大方地伸出手,握住忻怡放在桌上的手,忻怡的身子微微抖了一下,似乎想将手抽回。但是被柯忺宁牢牢握住:“现在,我终于知道这双眼睛的主人是谁了!”
  我和玺彤禁不住相互击掌以示庆贺。
  玺彤更是激动不已:“柯忺宁,你怎么不早说?”
  柯忺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逢人就讲高中时曾经有个女孩暗恋我吧……”
  我们都被她惹笑了。
  终于,我和玺彤你一言,我一语将忻怡误会柯忺宁是柯忺宇的事情告诉他。
  他听得不住皱眉头:“一开始,我哥哥就告诉我,有个很优秀的女孩很喜欢他,他觉得自己不能回报对方的感情很内疚。第一次在家看见忻怡的时候,她的样子苍白得吓人。我想我哥这次可把人家女孩的心伤厉害了!所以,后来我一直找机会接近忻怡,想开导她,使她摆脱失恋的低糜情绪,帮我哥补救一下。可是后来,我慢慢发觉忻怡和我很合拍,我们的喜好相同、性格互补,渐渐我喜欢上她温暖的笑容。可是,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哥哥,我更加不能流露自己的感情,让忻怡更加心烦,所以,对她有好感也不敢说……”
  “看,结果,忻怡原来喜欢的是我,根本不是我哥,他瞎掺和什么啊……什么都被他的出现给搅乱了……”柯忺宁爽朗的,孩子气地笑起来。
  我们全都被他的情绪感染:“要是没你哥哥,忻怡也不可能认识你,可别把你哥的功劳都抹杀了……”
  “可忻怡怎么每次在学校遇到的都是你,而不是柯忺宇呢?”我有点纳闷了。
  这个问题一出,连忻怡自己也懵了。
  “我哥根本没在成都读高中,他一直在外地读书啊,和忻怡同一个学校的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怎么一开始我们都忽略了?
  生活就是这样,阴差阳错的,和我们每一个人开着玩笑!
  终于,忻怡也抬起头,扬起脸,看着柯忺宇笑了……
  这笑容那么美丽,那么温暖,是雨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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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房间里还是空荡荡,不过我已经习惯。
  或者是麻木!
  多奇怪,人类的感情,人类自己都不清楚。
  忻怡以为自己爱上柯忺宇不是因为外在的表象,不是因为那同一张面孔,因此一直抗拒自己接受柯忺宁,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爱上的只是一个表象,一张面孔。
  也许,爱一个人的时候,一开头,我们都只是爱上了一个虚幻的表象。
  真要深入地生活在一起,才知道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爱,一个美丽的表象就够了,相处,就要还原你爱人的真实面目。
  表象,多么可怕。
  也许刚开始面对爱情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将自己粉饰起来,乔装打扮得衣着光鲜的妖精怪物。需要通过生活这面照妖镜,将我们还原,撕掉精美的外包装,打回原型。
  彼此能接受憎狞本相,才算是真爱!
  我便在生活这照妖镜下,露了马脚,走了风声,志谦被我镜子里的面孔吓跑了……
  我忍不住冷笑。
  下一此,我是不是该打造一面反照妖镜呢?
生活变得越发乏味。
  最近,身体一直不好。
  咳嗽,咳嗽,咳嗽,肺都被揪扯地生痛,好像要炸开一般。
  而且老是觉得口渴,一天喝五六瓶水,还是觉得口渴。
  好像身体严重缺水似的。
  白天还好一点,晚上一声一声地咳嗽,根本睡不着,睁着眼,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到天明。
  还好,买了奥亭止咳露。
  这药很神奇,每次喝了就不咳嗽了,而且能很快镇定下来,进入睡眠状态。
  但是,也有负作用。
  药一发作,咳嗽停了,四肢却变得无力,全身软绵绵的,一点劲都使不上。
  一天半夜醒来,口渴难忍,简直干渴如同沙漠中的砂砾。
  想起来倒水喝,可是挣扎半天,一丝力气都使不出来,整个人昏沉沉的,手脚好像都变成了棉花,一点支撑力都没有。
  不得不颓然倒下,继续埋头苦睡。
  结果,梦到在沙漠里旅行,干渴孤单,孑然一身……
  
  每晚回家,房间里只有寂寞回音,只有形单影只,只有孤灯冷衾……
  想想也心寒。
  单身就是这点可怕。
  病来如山倒,任凭你本事再大,才华再盛,平时精力有多旺盛,都逃不过此劫。
  不管平时觉得单身有千万般好处,这一刻,还是会觉得虚弱无力,孤苦无依,觉得夜晚分外漫长凄清……
  不说连个嘘寒问暖,倒杯开水的人都没有,就连万一,病死家中,也无人知晓啊。
  才华满京华的才女张爱玲,病死家中多日,躯体发臭,才被邻人发现。
  多么可怕!
  所以,再挑剔的人,再清高,再喜欢独善其身的人,也要结婚,不结婚也要找个同住的伴。
  哪怕那个伴与你并不相爱,但有个照应,房间里多一个人呼吸,也是好的!
  这个时候,我越发怀念志谦的好,哪怕是吵架,房间里总有生气,总是热闹的……
  不是没找过志谦,可是每次拿起电话,一想到也许电话那头志谦可能冰冷的声音,我的勇气就被打消。
  不打电话,我还可以幻想志谦也许正再想我,还可以了以自慰。

感冒没好几天,又开始无端端想呕吐,时时干呕,嗓子又痒又难受,而且病情似乎有加重现象。
  连说话也是沙哑的,可能前些天咳嗽把喉咙弄坏了,一说话,就象扯动破风箱。
  幸亏在医院工作,找了相熟的医生检查。
  检查结果,我竟然声带上长了息肉,需要手术才能治好。
  
  本来是个小手术,平时也见惯了各种手术病人,自己也亲自参与过手术,现在却无端端怕起来。
  很多事情,没有临到自己身上总是坦然自若,可是一轮到自己,才知道害怕。
  我担心手术的医生把我声带弄破了,彻底不能发音。
  我甚至还惧怕自己麻醉后,不能再醒过来!
  多荒谬,平时的专业知识,这时半分也用不上。
  许多手术失败,麻醉过敏的病例全都涌到脑子里。
  吓得我膝头发软。
  诸多顾虑,我便扯着破风箱一样的嗓子拖着,害的所有病人一听我说话就紧张地皱着眉头。
  可是,我不能告诉大家,我堂堂梁锦诗医生会惧怕这样一个小手术。
  所以,有苦不能诉。
  玺彤忙着做她的女强人,忙着看破红尘,看穿男人。
  忻怡正在如胶似漆的蜜恋中……
  余绍明新婚……
  总之,我找了所有我能找的人,想请他们陪我做手术,可是换来的居然都是嘲笑,统统认为我小题大做。
  
  长叹一口气!
  再叹一口气!
  向主任告了三天病假,准备鼓起勇气,将生死置之度外,把这个手术做了。
  清晨一大早,我便洗漱,准备好钱物,还有纸条,笔……
  做完手术暂时不能说话,所以纸笔可是我唯一可以与人交流的工具。
  正穿大衣。
  突然门铃响了。
  谁?这么早?
  我从猫眼看出去……
  天竟然是志谦!
  他任何时候来,我都很乐意邀他坐下喝杯茶,叙叙旧,可是现在,现在我得出门做手术!
  大病初愈,我脸色苍白、容颜憔悴,加上这两天对手术十分恐惧,睡眠不好,两个眼袋,鼓鼓地挂在眼睛下……
  真是惨不忍睹!
  我想象过无数次与志谦再见面的情况,可是从来没有想过是在这样窘迫仓促的情况下。
  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装不在家?我得出去,做手术的刘医生还在等我呢!
  我只得打开门。
  门一开,志谦便挤进门。
  他迅速地,上下打量我一番。
  “锦诗,你很憔悴!”他的声音有点哽。
  我一头雾水,什么时候志谦变得如此文艺腔?
  我睁着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我能进来坐坐吗?”他放低声音问我。
  我看他一眼,又看看表:“不好意思,我赶时间去医院!”
  志谦僵在门口,他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他。
  “你不欢迎我?那我们在门口谈谈也行!”志谦明显很失望。
  我立即反应过来,我怕他误会,赶紧解释:“我得去医院做个小手术!改天有空再聊!”
  “什么?你今天就要去做手术吗?”志谦眼睛瞪得老圆。
  “对啊!”
  “你不再考虑一下?你不怕吗?”他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啊?你都知道啦?现在怎么什么消息都传得怎么快?”我挤出笑容看着他,又看看表,时间真的快到了:“怕啊!你知道我胆小怕死!可是,这是必须解决得问题,我必须面对!”
  “是,我已经听人说了!”志谦似乎有话想说。
  我想赶快结束我们的谈话:“志谦,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你赶紧说吧,说完我好去医院了!”
  志谦突然一把拉着我的手:“锦诗,别去做手术!我会负责的,我们结婚吧!”
  我觉得越发莫名其妙,陈志谦同学今天是不是吃错了药?
  我茫然看着他:“结婚?你不是开玩笑吧?”
  “锦诗,我是认真的。前几天我听人说你整天呕吐,又听人说你到处打听做手术的事情,他们说你要把孩子打掉。我想了很久,其实我还是爱你的,无论如何,我们重新开始,我会好好照顾你和孩子的!”志谦的样子一点都不象开玩笑,十分认真。
  “我知道很仓促,没有玫瑰,没有戒指,可是请你考虑一下嫁给我!别去做手术!我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这些问题的!我知道你需要我,所以我来了!”志谦说得很急,眼睛都红了。
  我张大口,又忍不住想笑——是谁,是谁谣传说我怀孕了?是谁造谣?而且这谣言还传到了志谦耳朵里。
  这个老实人,居然眼巴巴一大早,跑到前女友家中来求婚,为了一个莫须有的孩子!
  我突然好想笑,可是我强忍住:“志谦,我要拿掉的并不是你的孩子!”
  志谦一下愣住,这个答案恐怕超出他的想象。
  我看见他的脸色迅速变化,然后他闭上眼睛,深深吸气,似乎在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
  我看着他,好奇于他会有怎样的反应。
  “那么——锦诗,要不要孩子随便你,但请让我照顾你!这些日子,我考虑过,生活里没有你,真的很糟糕,我知道,其实错的人是我,但我一直没有勇气来找你,来请求你的原谅,分手的时候,你表现得那么绝决,我怕找了你,连幻想和你和好的机会都没有了……但现在,无论如何,让我们重新来过……”他看着我,眼睛里是一片真诚的澄明。
  这次,换我有点哽!
  志谦,还是我的志谦,这个老式的男人!
  感谢那些蜚短流长、流言蜚语……
  我努力克制自己的声线:“可是志谦,如果我没有怀孕,只是去医院做切除声带息肉的手术,你还会愿意照顾我吗?照顾一个暂时不能说话的女人?”
  这次,又轮到志谦张大口:“啊?你没怀孕?你只是声带长了息肉?”
  我微笑看着他:“对啊!所以,我要切除的,不是你的孩子!是息肉!”
  志谦整个人都松弛下来,他一把将我拉进怀里:“你这个傻瓜!害我担心死了!”
  我也抱住他:“你才是傻瓜……”
  
  刘医生特别同意志谦陪着我做手术。
  他一直握着我的手,直到麻醉药起作用,我心里还是一片澄明,十分踏实。
  多日来的忧虑与伤心,全都化为泡影。
  手术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因为我很快做了个美梦。
  醒来,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我的手被人紧紧拽着,喉咙象火烧一样的灼痛。
  志谦正心疼地看着我。
  看着这个失而复得的男人,我觉得这个冬天发生的一切,都象一场梦。
  我不能出声,默默伸出手,搂着他的脖子,将他拉近自己,然后将脸埋进他的颈窝。
  我深深吸一口气,那味道,还是和以前一摸一样……
  眼泪顺着脸颊滑下来,滑到我的唇边,我轻轻舔一舔,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味道……


尾声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来了。

  阳光暖暖地穿透我面前的落地玻璃。

  我坐在春熙路中山广场的玻璃房子里喝咖啡。




  这里已经不叫百度,而叫哈根达斯,不过一个单球冰淇淋还是卖28元一个。

  而我,也不是未婚女青年了,我已经是陈志谦的妻子,不过,我也还是我自己。

  我们的生活依然平静乏味,志谦的老毛病也一个都没改掉,我们还是时时争执、赌气、埋怨、相互不理睬……

  可是,毕竟,我又得回了我的男人。

  也许还有更好的。

  但是经此一役,谁又有力气再去爱一个人,并且习惯他呢?

  何况新人,未必有原来这个好。

  用顺手的东西,再次,也还有顺手这个优点。

  反正为着顺手和习惯这个原因冲进围城的,又不只我们这一对!

  至于婚姻里的激情?吃龙虾配的芥末?

  我已经能够清晰地分清楚主次。

  我知道,没有任何感情可以历久常新,永远激情澎湃。

  可是,我不敢保证,下一次,我遇到另一份新鲜热辣,让人血液上涌的芥末,我能不能抵抗住那致命的诱惑……

  毕竟,我知道,虽然我爱志谦,可是我真正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不过,现在,我得赶回家给陈志谦熬汤做饭,做一个贤惠尽责的妻子……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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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

结局皆大欢喜, 但是不是我喜欢的, 因为我了解, 爱情的不高尚, 皆大欢喜毕竟只是故事, 讨好了人心, 拯救不了灵魂

生活只是一席华美的袍, 爬满了虱子
┄┄ァ願朢褆衿生∝喓啝樶僾的伱べ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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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瓶座小天天 于 2006-6-26 19:13 发表
over~~~

结局皆大欢喜, 但是不是我喜欢的, 因为我了解, 爱情的不高尚, 皆大欢喜毕竟只是故事, 讨好了人心, 拯救不了灵魂

生活只是一席华美的袍, 爬满了虱子



偶喜欢看残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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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我都不喜欢,不喜欢,似乎没有我要的结局,似乎最好一切没有开始过,谁和谁都没有相识过,相爱过,那样最好..:(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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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局是种无奈,是世俗,却也是事实。万事难两全,完美是缺憾,缺憾也是完美。有些人快乐,因为他把自己身边的元素分成若干个相近的等分,哪一方倒塌都不会让他失去重心。不管什么不在了,他都还在,他都是他,羡慕这样的人。爱情,是上帝发明出来惩罚人类的..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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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自始至终就在试图保持一种平衡, 锦诗这个形象是个有自恋倾向, 又觉得自己特有思想的人, 用自己光接吻, 黑屋约会, 而没有真正睡到一起去来维持小说中自己的居高临下,来给自己后面的发展留下伏笔, 殊不知, 发展到这一步和其它也没有什么大的差别了, 从思想和性质上说就全无差别. 还不如干脆睡了来的真实.

自己交了有女朋友的男朋友, 自己5年, 人家7年, 自己和余晓明几乎发展了一段恋情, 海南都去过了, 而另一方才开始摸摸肩膀什么的. 简直象个换妻的故事.

不喜欢里面这个余晓明, 他怎么有哪么多闲时间来讨好女人啊, 没有任何鲜明的男人的个性, 鄙视这个人物形象!

皆大欢喜的结局我也觉得很不真实, 而且和之前交代的人物性格不符, 不如就散了算了. 摔碎补好的瓷器, 怎么也是有裂纹的了, 而且任何人都是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的.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006-6-28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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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一种状态,一种把曾经炙热感情变成白开水的过程后的结果。两个人都有原因,女方很早就不满,却只用赌气,妥协,偶尔发泄来解决,为何不早早的坐下来谈谈?或者换个方式暗示一下?既然觉得感情重要,花些时间精力来晚会也值得吧。文中的男主人公明显有夸张地迹象,如果说他真的那样的爱过女主人公的话,最起码的忍让,耐心和为对方考虑是应该的。其实这应该是女人给男人的一个故事,告诉他们,女人很多时候不切合实际,喜欢浪漫,对于感情比男人更敏感,心灵更加脆弱。若是你们向女人们表白的那一刻是真的,如果爱情确实是把你们牵连在一起的最初理由的话,那么不要把自己爱的人一步步逼向别人的怀抱,虽然那个怀抱也不见得就别你的好。人说爱就是付出,当一个女人为了你在你们的小家里忙前忙后,蓬头垢面的时候,给写体贴,理解和感动,她这样是因为爱你。现代夫妻应该以沟通为主,忍受,赌气,发泄都不是办法。忙忙碌碌的生活,让人喘不过气的工作,都是让我们崩溃的源泉。家,爱人,应该是个减压的地方,休憩的港湾。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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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结婚也好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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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结婚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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