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对于这段文摘,其实我认为只是一种专家的角度,所谓专家,也只是人,也有他理论的弱点,因此并不永远是对的!再加上西方的专家研究的是西方的心理态度是否在东方人身上也能适用,也许也尚待考虑!
我认为这段说法的前题是基于男女双方都能够无障碍的享受性爱的前题所做出的结论.也就是说,假设女方跟本就无法在性生活中体会到所谓的温暖,愉悦,兴奋,快乐的感觉,我不认为性活动能对夫妻问题产生任何帮助!
近年来在心理学上有一种理论说,心理和生理上的行为是互相影响的,也就是说向大家知道的,当心情不好时会影响食欲;相对的,如果你在心情不好时能够好好吃些喜欢的东西,例如喝一碗喷香的浓汤,就会使心情变好一点!当你心情不好时,看着镜子用手帮忙在脸上做出快乐的表情也能调整心情.
好像离题有点远了,我想作者有两点说法是值得重视的,
第一,所谓惩罚性的相处方式对夫妻关系的维系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例如冷战,分房,等等,这些方式简单说就是威胁,勒索对方,因为你(妳)使我不高兴所以我…除非你…不然我就…对于威胁,勒索一个正常的人性反应当然是愤怒,然后也许基于利害考虑而屈从,但无疑已经使关系产生裂痕!
第二,夫妻双方应该要有能够共同参与同时都能享受快乐的活动,例如打球,钓鱼,戏剧,音乐,阅读等等,当有争执发生时能够暂时抛开,共同分享一下快乐然后再回头共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唉!废话讲多了,简单讲,在大鱼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后回头仔细检讨并且思考经验后确认婚姻决不是单纯在相爱的基楚下共同走进礼堂这么简单的事,奉劝各位未婚人士,如果你(妳)和你(妳)的对象没有能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下解决问题的能力,婚,不结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