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干部恐吓中行遭遇911式袭击获刑3年

“我当初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啊,
真的不知道啊……”被告人梁某五次给中国银行打电话,声称要对银行进行“9·11”式袭击,结果被判3年徒刑。法庭一宣判,他边哭边说。

  梁某是北京市一国家税务局干部,因对中国银行有关政策不满,于2004年4月24日,在宣武区右安门附近,向中国银行总行行长投寄恐吓信,编造将用投毒、放火、袭击等方式攻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恐怖信息。2004年5月13日14时,在宣武区右安门附近,用公用电话向“110”拨打恐吓电话,编造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有炸弹的恐怖信息。2004年7月22日11时,向中国银行总行拨打恐吓电话,编造中国银行总行将遭受“9·11”式袭击的恐怖信息。2004年8月3日15时,向“110”拨打恐吓电话,编造中国银行总行内有炸弹,将遭受“9·11”式袭击的恐怖信息。2004年8月26日9时,向“110”拨打恐吓电话,编造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有炸弹的恐怖信息。后被告人梁某被抓获。

  3月18日,西城法院宣判:被告人梁某的上述行为,致使有关部门调动大量人员进行排查并造成恐慌。梁某无视国法,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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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shishi at 2005-3-21 10:16:
“我当初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啊,
真的不知道啊……”被告人梁某五次给中国银行打电话,声称要对银行进行“9·11”式袭击,结果被判3年徒刑。法庭一宣判,他边哭边说。

  梁某是北京市一国家税务局干部,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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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明白,国家干部连这点法律知识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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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电邮敲诈西单集团 山东网民今获刑5年

从没有来过北京的山东人李涛,竟坐在老家的网吧内,通过互联网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发送恐吓电子邮件,索要10万元。今天上午,鉴于其犯罪未遂,西城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李涛有期徒刑5年。
  今年22岁的山东人李涛自2000年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正当工作。他无意中在报纸、杂志上看到有人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敲诈勒索钱财,于是他决定铤而走险“弄点钱花”。喜欢上网的李涛在网络上看到了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介绍,虽然自己从没来过北京,但他觉得西单集团有经济实力,肯定能敲出钱来。为了实施敲诈计划,李涛还用捡来的身份证申请了一张银行卡。

  去年11月1日下午5时,李涛在山东济南一网吧内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总经理等领导发出电子邮件。李涛在邮件中写道:“我们兄弟最近学会了做炸弹,就是能发出很大声响的那种玩意。那就支援兄弟一把,不多,就10万人民币。给您24小时的时间,希望明天下午5点以前收到您的汇款。否则我将在北京御都友谊大厦、西单商场、友谊商店、万方西单商场中安置炸弹。”并随信附上银行卡的账号。西单集团迅速报案,警方通过IP地址和银行的监控录像等线索,最终在网吧内将李涛抓获。在勒索信中还声称自己是谁也永远解不开的谜的李涛怎么也没想到,信发出后仅两天,自己就落入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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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小郎君发过一个录音,好像也是敲诈性质的,
人家的长篇大论还真有趣,我都听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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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好几个刑事侦查的电视剧,现在警察破案手段还真厉害阿,看来以后做个案还真的小心一点了,不能像从前那样马马虎虎了

我思念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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