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效应中国不再共同开发东海油气(图)

本帖最后由 wahahaha 于 2012-9-16 15:24 编辑



连日来北京、上海、广州、青岛、长沙、西安等多个城市爆发大规模反日示威游行,部分地区出现了民众打砸日资商铺及日系汽车的事件,身后还发生了袭击日本人的过激行为。相较于中国民间的激烈,中国官方先是在中国划定钓鱼岛领海基线,再向联合国交存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有关坐标表和相关海图,16日再接再厉,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




从海图上看,按照中方提交的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不仅钓鱼岛是在中国大陆架内无任何争议,还包含了东海油气田。此前日本一直按照他们所定的“中间线”方案,认为中国抢先进行开采,会像吸管一样,不仅吸干中间线中国一侧储藏的石油,还会顺势把日本一侧储藏的资源也一并吸走,从而造成日本国家利益的损失。观察人士指出,中国提出大陆架划界,对日本又是一记重拳。中国此番借着钓鱼岛效应彻底与日划清界限,不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清楚的摆明态度:不仅钓鱼岛没有日本的事情,东海油气田也没有日本什么事。

中日大陆架如何划界被长期搁置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应将有关情报提交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会应就有关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事项向沿海国提出建议。2009年5月,中国曾向该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划界案的准备工作,并将在适当时候提交。根据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到冲绳海槽,从中国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

事实上,中日两国在东海权益归属所发生的争议集中到一点,就是如何给两国的大陆架划界。这个争议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就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于1984年生效。《公约》的诞生,一方面为海洋边界的确定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海洋边界的冲突。冲突主要包括,其一,《公约》对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加剧了国与国之间就这四种区域边界确定的争夺;其二,由于《公约》的相关规定,岛屿对于确定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边界至关重要,故此由岛屿的主权归属而引发的争端也成为现在的热点。

中日如何进行大陆架的划界,主要有以下分歧:第一,关于大陆架的定义和范围问题。中方坚持,大陆架是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支持大陆架可以超过200海里的观点。中方认为《公约》第76条关于“大陆架外部边缘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350海里”的原则规定是合理的。日本则坚持大陆架为200海里,企图把钓鱼岛群岛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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