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代表闫傲霜说:官员财产不应该公布, 官员应享有隐私权!

北京丰台区副区长兼人大代表闫傲霜说:“我认为官员财产不应该公布!官员也享有隐私权!”

“你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官员,你的个人财产就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的监督。”昨日,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向大会提交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

山东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王全杰代表说,政府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状况,是世界大部分国家成功实行多年的政治制度。“世界各国经验证明,申报和公布个人财产对于建立阳光政府p防止贪污受贿p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我国经验也证明,人民监督是对官员腐败的有效监督形式。”

王全杰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计划经济,当时公民收入途径单一,社会各阶层个人资产差别不大。

当时没必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的私人财产公布制度。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收入多元化,近年来,各个级别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p受贿p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政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政府公信力。“为此,应该尽快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还信于民。”

“由于我国在干部收入透明化方面存在很大阻力,实行财产公布制度必然触动许多既得利益。”王全杰代表为此设计,先从高级领导干部做起。“首先应该规定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应该在每年年初或年终公布个人财产,欲任县以上领导职务的候选人在参选前必须公布个人财产。”

王全杰建议,领导干部公布财产时,还应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所有有价资产,并包括其海外资产。此外,应建立与之相应的审查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

官方回应


中纪委将及时调研相关议案

中纪委新闻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代表建议非短期内能办到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官员财产申报的建议,中纪委新闻处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代表的意见、议案很好,这也不是第一次提,这两年都陆续有人关注,虽然具体内容可能不同。

但他认为,真正要实现代表所说,牵涉面很广,操作起来比较复杂,不是短期内就能办到的。他介绍,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出台的一些通知也涉及对官员财产的规范问题,但详细的操作规范并未出台。他称,若相关议案转交到中纪委后,有关部门会及时调研,及时办理。

对话代表

公布财产也是保护官员

王全杰代表称:向社会公布财产,可以还官员以清白


人大代表王全杰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昨天,提交建立政府官员财产公布制度的代表王全杰在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公布财产对官员也是一种保护。

新京报:您是怎么想到提这个议案?

王全杰(以下简称王):政府官员向社会公布财产状况是世界大部分国家成功实行多年的政治制度。我国香港p澳门及台湾的行政官员及其竞选人也都向社会公布个人的财产状况。政府的官员就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布财产就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形式。

新京报:你提出这个建议,主要出于什么考虑?

王:当前的腐败形势很严峻,许多党政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聚敛财产。因此恢复人民对领导干部的信任,是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所以我建议尽快建立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

新京报:做官的为什么愿意签名?

王:通过向社会公布财产,可以还官员以清白。现在贪官多了,老百姓对官员的清廉产生了很深的质疑。因此很多官员其实是愿意实施这样一个制度的。

新京报:是什么事情促使您想到要提这个议案?

王:1999年,烟台有一个干部叫矫智仁,原来在县里当县委书记,干了两年提拔当了烟台的副市长,后又被提到省供销社主任,成了正厅级。因为一个偶然事件,有人举报,被审查发现贪污了好几百万,一次就拿了人家17斤黄金。这件事给了我一个触动,让我想到建立及时让干部向社会公布自己财产的制度。

新京报:您觉得官员公布财产对官员有什么意义?

王:干部在升迁之前,如果能公布财产,就会提前避免一个腐败分子还被提拔,这样对于干部本人来说,也是个保护。否则他的财产可以无限扩张,永远是个黑洞。

各方观点


官员隐私权也应受保护

北京团代表、丰台区副区长闫傲霜:我认为官员财产不应该公布,官员也享有隐私权。官员财产有许多来源,其中包括继承遗产等等涉及个人隐私的,而且中国官员并非终身制,把官员所有财产一律公布太笼统了。
对于“公布官员财产有利于监督”的观点,我认为是有失偏颇。实行财产公布制度数据假如还是由个人提供,那么这也是依靠个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对部分贪污腐败的人员毫无用处。

公布制操作条件不成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这个建议着眼于建立社会监督机制,也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但现阶段可操作性还不够成熟。

实际上政府已经建立了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申报制度,目前主要是内部申报,但这已经是体现了一种进步。如果要像代表建议那样,向社会公布领导干部本人和亲属的财产等,还缺乏相关法规的支持,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官员收入应对群众透明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专家毛寿龙:这是公务员制度上的进步。具体操作,可由纪委或者人大来负责。

现在有一种观点称,如果实行了财产公开,一些官员的灰色收入天下大白后,将会受处理。那么,这些官员是不会主动公开收入的,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首先这是把官员假设成了不廉洁的人,这部分人终究是少数,不代表大多数官员。再者,如果有非法收入的官员对非法收入进行隐瞒,一旦他把收入公开后,大家感觉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进行举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切都在公开透明之下。
要学会善待他人,也要学会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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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香港的照搬过来就行,又省时又省力还有效,至于执行起来的力度吗,唉,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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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他和他周围的再说,说这话,肯定是代表某个利益集团的!这个人大代表啊,你代表了人民嘛?
记那人同坐, 纤手剥莲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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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个代表就不象好人, 此地无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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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安雅 at 2005-3-13 11:14 AM:
瞧这个代表就不象好人, 此地无银!


到现在也没搞明白,中国的人大代表是咋选出来的。tired.giftired.gif
要学会善待他人,也要学会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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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查自己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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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普通人谁愿意交代自己的财产啊?

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自己却做不到

我觉得,可以这样,如果有一定数量的群众对某个官员的财产有置疑,那么那个官员就必须公布自己的财产,这样比较合理,而不是所有人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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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卫士们,民主的一个中心思想是隐私权,哈哈!
老子要当就当领袖!
http://spaces.msn.com/laoyuan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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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aoyuan at 2005-3-13 11:43:
民主卫士们,民主的一个中心思想是隐私权,哈哈!


我看应该叫隐公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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