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的罪恶





1985年,这只猴子被动物解放阵线(alf)从加州大学河边市实验室救出来,他的眼睑被缝合,头部装上声纳装置

    动物实验在道德上或科学上都没有正当理由。那些在做动物实验的人指控反动物实验者对动物“用情至深”,他们自私且自以为是地认为问题很简单:牺牲动物生命是为了救人。然而相对的,反动物实验人士认为问“救老鼠和救孩子哪个重要”是无稽的,他们提出另一个角度:“为什么不努力两个都救呢?”“为什么强迫人们掉入只能二选一的罪恶中呢?”

    科学奠基在研究结果支持对人与非人动物残酷的研究方法,因为这样能以最低的方法达到最高的成果。动物实验是“坏科学”,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边沁说:“问题不在他们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没有说话的能力?而在于他们是否有感受苦乐的能力?”

    很明显地,如果拿人类来做活体解剖,他们感受到的痛苦总量既不依于沟通能力,也不依于解决问题的能力――天才与蠢才感受到的痛苦是一样的。同样的,非人类动物感受到的痛苦跟人类也是一样,那些认为痛苦是罪恶的人,到底他们是基于人道?还是基于维护他们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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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生物医学实验室?还是奥斯维辛纳粹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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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冬日阳光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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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冬日阳光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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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猴子的头被钻孔,并且置入一只探针,以注入不同的化学物质,这类的实验通常长达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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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狗的脚被实验者用铁锤“有计划地”锤打,以用来观察其所导致的心理压迫.在实验过程中或结束后,这只狗没有任何麻醉,也没有任何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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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猫的眼睛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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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仪上的一只猿猴,这种固定仪由Dr.edward taub发明来做神经学实验,Dr.taub是唯一被审判并宣判其虐待动物的动物实验者。后来,他经由上诉而免罪,因为他在法律上钻漏洞:他的实验并不在动物保护法令的管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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