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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5-11-10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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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冲撞,比赛在所能免。 
2。故意犯规,造成伤害,规则没有保护。 
3。鲁尔联赛自发组织,和各大联赛不能同日而语,本来应该联赛组委会负责,是处罚不处罚组委会决定。 
问题,现在组委会能否负责这件事情?从联赛目的和宗旨,以及组织,谁能负责? 
看看章程: 
6 纠纷及处罚:  
  A球场纠纷交由仲裁委员会处理决定;  
  B处罚方式:针对球员的处罚方式有停赛,取消比赛资格等,  
  针对球队的处理方法有扣除球队积分,取消比赛资格等。  
组委会需要进一步健全章程。 
从自我做起,不做危险动作学会自我保护都是互相的,搞好联赛需要大家的努力和支持,从每个队员做起,杜绝危险动作的出现是必须的!!! 
 
[ Last edited by 二楞子 on 2005-11-10 at 0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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