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媒体专用邮箱

“唐伟何许人?”在给记者发来的稿件中,唐伟不忘推销自己最经典的案例:“百威啤酒进入中国后,打着‘世界销量最大的啤酒’的广告,唐伟的一场官司让‘百威’擦掉了大街小巷所有广告牌上的类似字样。”

  3月7日,南昌消费者起诉SKⅡ,消息见诸报端,迅速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在追踪采访中,记者发现找到原告并不困难,多家媒体都得到了代理人唐伟的手机号,并且唐还为本次事件特设了邮箱,并公布邮箱密码。这是记者跟进此事件的重要资料,基本上每隔几天都会有新的内容。

  从始至终,唐伟拒绝透露原告的任何信息,并表示原告在购买SKⅡ中已经进行了全程摄像。

  10日,SKⅡ产品因涉嫌虚假宣传在南昌被扣的消息见报后,唐伟又向记者提供了执法人员的手机号码。

  及至形象代言人刘嘉玲站出来声援SKⅡ。唐伟对媒体表态:“刘嘉玲的皮肤怎么看也不像年轻了12岁!”言语之刻薄,仍旧非常引人注目。

  3月14日,正值媒体准备要集中报道3·15之时,唐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正在准备材料,要起诉广告代言人刘嘉玲,并且希望刘嘉玲在3·15之际向消费者道歉。

  晚些时候,记者又收到唐伟的短信,强调只是要求刘嘉玲在新浪网道歉。此外,关于此事的文章被新浪网转载,唐伟也会发短信提醒记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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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防守的宝洁

视对手为普通消费者错过和网友对话机会

  和唐伟的高调相比,宝洁公司始终没有摆脱被动的局面。向记者提供了9页传真资料后,宝洁保持了缄默。“如果是竞争对手,我想我们可能采取更为强硬的姿态。”宝洁内部的人士向记者强调的一句话,表明宝洁只是把对手视为一个消费者。

  宝洁甚至没有接受新浪网的邀请,错过了和网友直接对话的机会。

  自始至终,只有一件事端是由宝洁挑起:刘嘉玲和琦琦的声明。但“动用明显缺公信力的广告明星去做公关支持是非常失策的。”这反被唐伟引用并发挥了一系列话题。

  “我们只是想等最后的结论,一旦有了结论,我们会有大量正面的信息发布,包括声明、新闻发布会甚至起诉唐伟,都有可能,但是我们现在不会去做,因为这种争论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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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观点

运作手段显得很内行“该事件运作手段显得很系统和有章法:从流程上看找到产品的软肋—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媒体报道—执法介入—政府要求整改和停止销售;在道德诉求上,提出了超越经济利益以外的主张‘不为和解,而为维护爱美消费者的利益’。从时间的选择上临近3·15。”

  据北京晨报报道,上海君策公关顾问公司总经理屈红林曾经针对此事评论指出:SK-Ⅱ风波的起因已经基本排除了偶然事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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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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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g.com.cn/aboutus/about-01.htm
宝洁日本分部建于1993年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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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刘嘉玲”们设法律“名份儿” ----转贴

日前,
江西消费者吕女士状告宝洁公司发布SK-Ⅱ虚假广告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 SK-Ⅱ产品的形象代言人、著名影星刘嘉玲也追加为被告。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称,他支持吕女士将刘嘉玲追加为被告,同时他也表示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让形象代言人为不实广告负责于法无据。

  “两会”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称今年将严禁明星做证明广告。这种将“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出”的措施确实能够起到“明星广告”“杀手锏“的作用,但是我却以为这不是一个好办法,而欲规范明星广告,我倒觉得关键是要在法律上给明星们一个名份儿。

  从法理上说,明星自身的影响力会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名人拿着不菲的广告片酬,他们的权利义务也应该对等。名人做广告应把真实性放在第一位,他们在广告中的角色绝对不是艺术表演,应该如实说话,不能仅按台词来念,不能利用名人的特殊地位而乱说。作为广告的重要参与人,明星们也应该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那么,明星们的在广告法中法律地位应当是什么呢?从明星做广告的行为本身来看,明星代言活动其实是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这符合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的法律特征。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仅限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这种规定的缺陷的直接后果就是:明星们在做虚假广告后无法从法律上追究其责任。而如果确认了明星们在广告中的“名份儿”是“广告发布者”的话,则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因为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不给明星们“广告发布者”的“名份儿”,不利于明星们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是有审查义务的。我国《广告法》就规定,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我觉得对于规范明星广告而言,我们需要做的并不是要一概彻底否定明星广告,而最需要做的是给“刘嘉玲”们一个法律上的“名份儿”,这样才会使明星们在广告活动中有权有责。而明星们在广告所缺的这个“名份儿”就是“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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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贴, 应该再贴到波鸿版去啊, 而且不要连接, 而是直接把文章贴上去. :):):):)
今年花胜去年红, 可惜明年花更好, 知于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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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连接到哪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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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Ⅱ化妆品含有特氟龙 宝洁公司7折销售保市场

 核心提示

  本报连续两天对SK-Ⅱ的报道见报后,
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人士对此事纷纷表示关注。消费者认为此事只是冰山一角,化妆品业还有很多黑幕没有揭开。同时,此事再一次引发了明星广告的危机。宝洁公司应该向消费者道歉,应该将消费者手中的问题化妆品无条件召回,只是更换宣传册是不够的;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宝洁公司要求一加一赔偿。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宝洁公司没有任何表态,还在愚弄消费者,消费者应该联合起来,抵制宝洁公司的产品,同时,消费者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向宝洁公司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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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消费者不行

在昨日的新闻热线中,多名读者认为宝洁公司在欺骗消费者,再次表达了起诉广州宝洁的想法。郑州民间打假斗士葛锐昨日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化妆品业是一个暴利行业,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厂家应该给消费者退货,并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商家在国外遇到类似诉讼将面临高额赔偿,不敢弄虚作假。在中国由于法律上的漏洞,商家经常漠视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葛锐表示,他目前也在调查取证,如果时机恰当的话,准备在郑州起诉宝洁公司。

  自称在一家媒体工作的徐女士在热线中说:“化妆品广告越说越悬,虚假的太多了,加上一些媒体的揭露,我几乎对这个行业失去了信任。我现在选购化妆品非常迷茫,只求它们不会有过敏等副作用!” 一位姓王的小姐认为,化妆品行业是一个利润相当高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透明度不高的行业,所谓的高价格也不过是替厂家出广告费,谁知道里面的科技含量真正有多少。王小姐说:“现在的产品介绍让人摸不着头脑,总是说含有什么什么补水因子、果酸精华、玻尿酸。因子是什么呢,这些酸又是什么呢?不少化妆品对其含有的成分往往不写全,只用‘等’字来省事。”王小姐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打击虚假广告力度,规范广告用词,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一位姓周的女士认为,买化妆品存在三个误区:一是盲目认为价格越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就越好;二是崇洋媚外心理;三是求美心切,下意识地拿广告中的说法与自己的实际状况对号入座。一位姓王的先生建议,国家有关条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商检、工商、质检等部门则应把好第一道关,保护消费者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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