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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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过去!!!

“一个博士生”,首先楼主没有必要说出出租方的头衔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吧!

其次,“谁知这位MM违约提前一个月一声不吭搬走了不说,还顺手拿走了电视等物,留下了不可想象的脏乱的房子,害得房主本人不但被迫交这一个月的房租,还被楼长教训,真丢中国人的脸。”untermiete在学生宿舍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果关系来讲,一切都是由于出租方想占小便宜导致的!既然发生了偷盗行为,出租方完全可以找警察做Anzeige啊?只怕是不敢吧!谁被楼长教训的,就应该是谁丢中国人的脸吧!你不把房子租出去,楼长会教训你么???
一切都是贪欲引起的,还要在网上泄私愤,实在让人恶心!!!

声明:本人根本不认识那位租房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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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og2 at 2004-7-30 03:36 PM:
“一个博士生”,首先楼主没有必要说出出租方的头衔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吧!

其次,“谁知这位MM违约提前一个月一声不吭搬走了不说,还顺手拿走了电视等物,留下了不可想象的脏乱的房子,害得房主本人不但被迫交 ...


untermieten学生宿舍不是非法的13.gif13.g
分甘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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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楼上,你什么逻辑啊!!!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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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美女的话题好引人瞩目啊..
despair.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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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log2 at 2004-7-30 04:36 PM:
“一个博士生”,首先楼主没有必要说出出租方的头衔来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吧!

其次,“谁知这位MM违约提前一个月一声不吭搬走了不说,还顺手拿走了电视等物,留下了不可想象的脏乱的房子,害得房主本人不但被迫交 ...


颠倒是非,一派胡言!!你什么逻辑!!!tu.gif
发贴的人不是这位博士,而是别人。发贴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认清坏人的面目,有个提防。难道小偷还得只能让警察偷偷抓走,让大家蒙住眼睛?
她就是一个垃圾人物!她做了这种事难道是对了吗?损人利己的事就该被批判!
你上面的发言只能证明你和她是一类人。这话让你很满意吧!

[ Last edited by deboqinqin on 2004-7-31 at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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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log2你的话让人听了觉得可气,不管楼主怎么描述这件事的,也不管楼主到底是不是故意要打出所谓博士的招牌,你的逻辑也太糟糕了些。

那我可以这样写,难道所有把自己的房子暂时出租的都是贪小便宜的吗?你了解事情的缘由吗?顺手牵羊拿走东西就不是贪小便宜,可笑你的逻辑有多么糟糕,可悲波恩不明是非的人又多了一个!!你有什么理由说租房子的人是出于贪小便宜呢?按照你的逻辑,所有的偷窃,抢劫都是正确的了,都是由于被偷着或者被抢着自己的疏忽,哪一天事情发生到你自己身上的时候,也许你就不这么想了。

我也想澄清一件事情,不是因为我是受害人的朋友而偏离立场。首先,我抛开所有头衔,就说是我的一个朋友,由于她要生小孩,怎么在学生宿舍里面和她丈夫还有小孩一起住在那么小的宿舍里??你不愿意贪小便宜,要是你回国的时候,你尽管可以和你的朋友说,我才不贪小便宜呢,我的房子不出租,ok,你那破理论可以让你这么做,不是所有的人都向你这样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不知道你是男是女,要是你是女的,当你刚生完孩子10天的时候知道这件事情,马上去找警察,我佩服你!!

所以,希望你不要在这里乱发你的破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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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2,你不要觉得用一个小马甲别人就不认识你了,贱人范罗兰走了,你就寂寞难耐找不到合伙干坏事得帮凶了吧。你们那伙人不好好上学天天把波恩搅得乱七八糟,等这看好吧,离你自己哭也不远了,想想自己以前都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想想自己是怎么蒙混的留在这里,竟然还有空在这里为同伙帮腔,真是搞不懂。crazy.gif
游走在波恩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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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照片啊? 就是那个什么范罗兰的? 长什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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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楼上用词有点过激了吧?! 做错事的人也不该骂她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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