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01056
- 威望
- 69255
- 金钱
- 48
- 阅读权限
- 130
- 在线时间
- 5186 小时
|
8#
发表于 2005-3-18 14:35
| 只看该作者
我很少转这样的长长的文章,这个我真的喜欢!六、我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 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
不会。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我端着饭盒去食堂买饭,刚进食堂大门,我又想吐。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我的孩子,没了。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眼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我不要,我说。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车上擦身而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那里,是我的地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