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也让你想起了那青涩的初恋zt

一、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十分惊讶。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两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直到老师一挥手说:好了,你们走吧。

  我和李小均走出教导处,悄无声息的经过长长的走廊,步伐安稳,心情透明。在拐角处,李小均笑出声来,他说:太好笑了。这算桃色新闻吧?十七岁的他逆光,脸上绒毛毕现。我离他只有一米的距离,微仰着头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笑着笑着表情开始僵硬。我的心通通的跳,中午寂静的楼梯上,他一步跨下来,轻轻捏着我的指尖说:你真好看,我就是喜欢你。我小鹿一样跑开。那年,那天,那阳光,定格在我生命里。


  

[ Last edited by chinesehejing on 2005-3-18 at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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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大学的第一年,我被思念折磨得不成人形。我爱的那个人,在遥远的广州,我们之间隔着十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回二百八十二块的车票。我和李小均约定,两个月见一次面,周五晚上我从武汉出发,周六早上到广州,然后周日晚上回校,周一早上赶到学校上课。下一次见面,小均从广州过来,然后回去。这样的来回,我们在两年里跑了近十趟,到最后,我们两个都可以安稳的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呼呼大睡。

  去年在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看着看着就号啕大哭,身边人惊奇的看着我,他们怎么知道,我曾经如此这般,在来来回回的火车上,幸福的奔波。

  我们那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仿佛要把每个细胞都展现给对方看,我到他的学校,住在他的女同学的宿舍里,他到我的学校来,住在我男同学的宿舍里。为了能让自己的同学乐意一点,我们不知道付出了多少笑脸,以及为人家做了多少事情。

  一九九八年暑假,我和李小均都决定不回家,两个人做家教挣钱,以换得更多的相聚。我的生日是八月八日,那段日子找工作,几乎都忘了这件事情。生日前一天,我收到了一笔稿费,数目不小,几乎可以维持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我兴奋极了。我决定不告诉李小均,直接杀到广州给他一个惊喜。八月七日晚,我买好车票,上车前拨通小均宿舍的电话,听到他喂了一声,我就挂了。确定他在,就行了。一路上,我都在想,我一大清早站在他宿舍门口,他该是什么表情。而我不知道,彼时,李小均在一辆与我对开的列车上,也靠在窗前,想着给我一个惊喜。

  我不知道我们擦身的那一刹那,在哪一段路程上。但若那日,你看到两个年轻的身影,靠在车窗边,托着腮幸福的笑,那就是十九岁的李小均和大他三个月的女友沈瑶。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擦身而过。

  我到达小均的宿舍时,被告知小均去找我了,我瘫坐在地上,欲哭无泪。我去传达室往我的宿舍打电话,没人接听,暑假里宿舍没什么人。我就不停的打不停的打。到最后终于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好在那同学我认识,我问她,今天早上有没有人去找我,她说没有,接着我就听见了电话那边李小均询问她的声音,他问:同学,你知道沈瑶去哪里了么?我同学在那边大笑着说:我*,电影也没这么巧啊!你等着啊,你男朋友在这里呢。李小均刚喂了一声,我就哇的哭出来了。传达室的大爷连忙给我递纸巾,我说小均我本来是要给你惊喜的,你怎么去了武汉了嘛,他说今天是你生日嘛,我想一早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呀。

  我们就在电话里责怪,惋惜,到最后决定我在广州等他,他坐晚上的车回广州。我带着满脸的纸屑,红着眼眶坐在广州站的台阶上,滴米未进。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这里等着,第一眼看见他,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我就那么呆呆的坐着,身边的人川流不息,我看见的居然都是情侣,他们多么幸福,他们可以有那么多时间在一起。

  夜晚,有乘警过来说:姑娘,你是接站还是坐车啊?我仰着脸说:接站,武汉到广州的K57。他慈祥的说:你去找个旅馆睡觉吧,这样多累啊。我摇头说不,我不累。他说:那,姑娘,夜里人少,危险,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来找我,我在值班室。我嗡着鼻子说恩,眼泪哗啦拉又流下来。

  我站在出站口旁边的大石墩上,穿着火红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我在人群里找我的小均。小均从背后把我抱下来,在拥挤的人流里吻我。说对不起我,没陪我过19岁的生日。我哭得不行,手脚都要发麻。委屈屈的泪水似乎永远都停不下来。他就用那冰凉的手一点点擦我的眼泪,最后我们都笑了。他说我就像个水龙头一样,开关一拧眼泪就下来了。是啊,那个时候,我为什么有那么多泪水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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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



  其实叙述到这里,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有时候,爱走,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

  事实上,我们分开了。大三那年,我们分手了。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试问谁舍得,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

  写到这里,我想哭来着。但是已经没了泪水。我说过了,没了爱的激情,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我的泪,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流干了。九八年十二月,小均的生日,我去了广州。那时,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从衣服到袜子,从剔须刀到花露水,礼物杂乱琐碎,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他知道,这细密的心思,都是爱。

  那天晚上,我和他,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席间,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精彩对白叠现,这个小均,是我所没见过的。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我很陌生。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天可怜见,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而李小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时,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

  其实有一些东西,是我忽略掉的。我爱李小均,爱到骨髓里,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我说小均,你是我的世界,我只有你,我没有别的,我不许你离开我,除非我死。我偏执多疑,任性,占有欲望强烈。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我就整夜睡不着,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

  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头靠着栏杆。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我分分厘厘的要,他分分厘厘的给,要到最后我发现,他给的不是全部,而我以为这是全部。我敏感而忧郁,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十二月的广州,白天骄阳似火,夜里却也凉的刺疼。我昏昏沉沉,在广州站睡去。半夜里,我被人抱起来,惊醒,一个巴掌摔过去,却发现是小均,他就那么抱着我,任由我摔打蹬弹,口无遮拦的骂他,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他就是不出声,抱着我走得飞快。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扔在床上。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

  长长的寂静无声,让我觉得胸闷。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我喃喃的说:小均,我爱你。他缓缓的转过身来,拥抱我,亲吻我的眼睛,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然后,他要我。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然而我们没有。一切都自然而然,我们生涩,颤栗,恐惧,兴奋,疯狂。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天亮的时候,小均牵着我的手,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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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花了!!


不过本人初恋不够清涩!!
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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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裂缝,在这期间出现了。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我去了广州,准备为实习找单位,我开始预备起一年后和小均双宿双飞的生活。

  自那夜后,我们再没有越雷池一步,我们还可笑的约定,将第二次留到新婚之夜。我们在说这话时,脸上有神圣的表情,当时似真的。

  我在广州的日子里,很是失意,我没料到广州工作如此难找,短工一般都要会粤语,而我不会,我会流利的普通话和恶狠狠的武汉话,就是不会粤语。我成天呆在小均给我租的小房子里发呆。
那时小均已经一口标准的广州话了。他接电话时我就在旁边傻呼呼的看着他,如同听鸟语。我常凑过去听那边是男是女,他一开始是笑着推开我,后来有几次,明显是狠狠的推我。

  小均有时会和我挤单人床,我们紧紧的抱着,艰难的抵抗欲望,到后来我对小均说你别来了。小均点头,亲吻我的额头说:反正这辈子我将搂着你一直到死,迟个三年两载,我能坚持。我又哭,泪水湿淋淋的蹭在小均的衬衣上。在广州的日子,是我们这十年最甜蜜的日子。

  每天下班后小均就拎着三俩棵青菜和一点熟食回来,系着围裙给我做饭,我在他身后看着高高大大的他忙碌的身影,就想哭。我一哭就不吃饭,他就敲着饭盆唱:话说那个人是铁饭是钢啊;那个一顿不吃饥的慌啊。直到我咧嘴一笑,他适时的递过来食物,我们红着眼睛看着对方,狼吞虎咽的吃饭,然后亲吻,我迷恋他的嘴唇,他迷恋我的眼睛和我的脖子。有时我们走着走着路,我就停下来对他说:小均我想你,他就搂着我吻我的眼睫毛。

  裂缝,也在这期间出现。我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我空有抱负和自以为是的才华,却没有施展的地方,眼看着我就在广州呆了快一个月了。我是个很自负的女人,我受不了这种悠闲,受不了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小均对我说没事的他可以养活我,他在摩托罗拉实习,而且颇有人缘,常有同事邀他聚会。每次聚会他都说瑶我们一起去好不好。我低头不语,我不愿意去看着人家衣香槟鬟而我灰头土脸。我不光自负我还自尊。小均渐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只是给我的呼机留言告诉我他有聚会不会回来。有好几次,小均都很晚才回来,浑身酒气。躺在我身边呼呼而睡,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睡着。

  那天他又是半夜一点回来,我闷闷的躺着,他轻手轻脚的开门,拿睡衣冲凉,我翻身拿他换下来的衬衣,居然闻到一阵香水味道。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掉进了冰窖。我坐在黑洞洞的屋子里,大脑空白,茫然无神的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小均从卫生间出来,摸黑到床上,可能是没摸到我,就轻轻的喊沈瑶,我在黑暗的沙发角落不吱声儿,他又叫沈瑶你别闹了,屋子黑你小心绊一下,说着就去摸灯绳,当时我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他的身影在移动,我站起来跑过去狠狠的推了他一下,他没站住,摔倒在地上。他以为我和他开玩笑,笑着爬起来拉亮了电灯,看见我蓬头垢面的站在屋子中间,泪水汩汩的往外涌。他呆呆的看着我说你怎么了沈瑶?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李小均你混蛋!他过来想把我抱起来,我一脚踢过去,自己却摔倒在地上,他说你怎么了瑶瑶?我站起来,像头母狼一样扑向他。我抓他咬他,他站着不动,任我发泄。直到最后,我终于累了,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再醒来,看见小均站在窗前抽烟,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我就那么侧躺着看他的背影,看到眼睛发花,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一根烟燃完再接着点一根。天渐渐发白,我都看累了,他还是站在那里,我轻轻的叫他:小均。他仿佛要转身,却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我跳下床,扑过去抱住他,尖叫起来,我把他拖到床边,心都快要跳不动了,小均,我的小均,他怎么了?我颤抖着找电话,我不知道该拨什么号,我摇晃他,我亲吻他,他都不醒,我绝望的瘫在床边号啕大哭,我以为小均死了。我就那么一直哭一直哭,哭到喉咙都哑掉,没有了眼泪,我发现小均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摸着我的脸问:沈瑶你怎么了,你哭什么?我哑着嗓子说:小均我以为你死了。小均疲惫的笑:我只是累了,我就是想睡。我爬到床上,钻进小均的臂弯,蛇一样缠在他身上,他轻拍我的肩,渐渐又睡过去。那一次,我们在那张小床上,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我们疲倦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我常常想,我这辈子睡的最足的就是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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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



  我在叙述的时候常常陷入当时的情景,写写停停。我开始心疼当年的那个我。我像一头迷途的小兽,我跌跌撞撞,我极度不安,我做过这样的噩梦:我被一个歹人追赶,我跑啊跑啊却发现前面是悬崖,我只犹豫了一秒就跳了下去,结果我惊醒,我还在小均的怀里,我经常在半夜里泪流满面。我恐惧那种一个人奔跑的感受,如果有个人可以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安全。

  小均说我像一把利器,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就伤人。说这话的时候,他恨恨的看着我。他恨我的暴躁,一如爱我的深情。爱的多恨的多。

  我和他闹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的爱让他窒息。我像个疯子,我要的越来越多。我们一次次吵架,又一次次拥抱着睡去。

  暑假很快就过去了,小均送我去火车站,默默的不说一句话。我站在站台上,讨好的去拉小均的手,他握着我的手,漫不经心的握着,我能感觉到他是不愿意和我牵手了。我总是在一秒钟内变脸,我的脾气来得毫无理由。到最后他都怕了,他不再对我说话,只是默默的给我做饭洗衣。这种日子,是个男人都不愿意继续,可是我直到今天才明白,已经彻底的晚了。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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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哦!!!!
你还没弄完我就差队了!!

不用理我,你接着!!!
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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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转这样的长长的文章,这个我真的喜欢!六、我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写到这里,我给一个朋友看这段经历,他没说话,握着打印稿边看边流泪,他说:那些年,苦了你。我笑,我告诉他,苦才刚刚开始,有小均在身边的日子,再苦也是甜。我自作自受,我用一根叫爱的绳子谋杀了我的爱人。

  回到武汉,我就丢掉了呼机。搬了宿舍。小均来过电话,我没接,我让同学告诉他,我退学了。小均没来武汉找我,我明白他是累了,他厌烦了我的任性。我想他,但又刻意让自己忘 了他,他厌烦我了,而我何其自尊,我不会死皮赖脸的去找他。
不会。二十天过去了,我严重失眠,嘴上起了长串的泡。我几乎没怎么吃饭。我开始怨恨他。

  那天早上,我终于起不来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感觉快要死去。我挣扎起来煮一碗速食面,撕开包装袋我就想吐,速食面的味道让我受不了。我端着饭盒去食堂买饭,刚进食堂大门,我又想吐。我折回来,到学校门外去买了一碗凉粉,放了很多很多的辣椒,蹲在路边狼吞虎咽就吃完了。我回到宿舍,刚吃下去的东西就往上涌,我跑到卫生间,狠狠的将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我直起身子,站在水龙头边想,我是不是患上厌食症了?我去了医院,我被告知怀孕了。走出医院的时候,我的脚都找不到地了,我几乎是飘着回了宿舍。

  我的身体里,有了一个生命,让我惶恐而伤感。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在二十一岁的年纪,成为一个母亲。我还是个孩子,我一天不偎在别人的胸膛我就不安全。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吐一遍,我的身体瘦的不行。我在犹豫要不要这个孩子时,孩子已经在我身体里越来越固执的存在。在一次彻夜不眠的挣扎后我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我对李小均的爱演变成了对他的极度怨恨,我要生下这个孩子,我要带着孩子去找他,问他怎么舍得我难过。我彻底成了个疯子,孩子成了我折磨他的工具。我无数次幻想自己带着一个酷似他面孔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微笑着告诉他,这是你的孩子,然后看他痛苦的表情,我会笑,凌厉的笑。

  我从一九九九年十月起,成了一把出鞘的刀。

  我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了深圳的一个知名啤酒集团,然后给学校写了申请提前去实十月十日,我站在深圳街头,我工作的地方是一家大的海鲜城,我成了一个啤酒促销员。我穿宽大的衣服,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挣到一笔钱,然后在肚子挺起来前离开这里,找个安静的地方等着分娩。

  深圳离广州,2个小时的车程,我在距离小均两小时车程的地方,狠狠的干活,甚至不惜对客人妩媚的笑,开暧昧的玩笑,我像个十足的贱人一样把每一分钱都紧紧攥在手里。我还要忍受妊娠初期剧烈的反应,我每十分钟进卫生间吐一次。我见不得一切黄色的东西,见了就吐。

  那种感受我很难用语言描述,我说了,我不是叙述的胚子,我现在感觉叙述越来越艰难,因为没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我愤怒,委屈,却又怀着女人天生的慈悲,我越来越心疼我肚子里的生命,到最后我就想,我去给他找个父亲,让他生下来时可以一眼看见一个宽厚的肩膀。想着想着我就发呆。那时,我已经不再流泪。

  我给我的孩子取了很多名字比如沈刻,沈天,沈昭,我像个真的年轻母亲一样去书店里查询孕妇须知,我不再熬夜,我喝很多营养的汤,但我就是胖不起来,孩子转眼就四个月了,我的腹部居然仍然平平的,公司上上下下仍然把我当做年轻劳力一样使唤,我一个人提着十二瓶啤酒来来回回,没有人知道我的腰都要直不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从深圳嘉年华海鲜城的楼梯上摔下来,血从高高的步行梯淌下去,蜿蜒如我的青春。我的孩子,没了。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的青春在我身体肌肤上刻下的唯一烙印,那么轻轻一摔,就夭折了。

  我想起那间空荡荡的大手术间,蓝色的屏风后面高高的产床,冰凉的器械在我体内搅动,我紧紧的咬着嘴唇,那个五十左右的妇科医生,慈爱的看着我说:孩子,你叫一声吧,疼就叫一声。我没叫,我的嘴唇开始流血,医生给我擦汗,最后她说:可惜了,是个男孩,快五个月了,要不是摔一下,根本不用引掉。她收拾器械时说:你要不要看一眼?我拼命摇头,然后昏迷。

  写到这里,我虚脱一样伏在案上,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对那个沈瑶的心疼越来越强烈,我甚至不认为那是五年前的我,我想将手臂伸到一九九九年的冬天,给沈瑶一个温暖的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再睡一个甜美的觉。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是怎么将过去埋葬的?抑或我真的只在写一个故事,故事中流淌着虚假的血液?可我分明看见虚弱的沈瑶走出医院的大门,手里提着简单的行李。她在医院门口看见了一群人围着下象棋,她凑过去看,仿若五年前,高中的课间,她眼巴巴的看着李小均和别人下棋,她蹲在路边,解了一个棋局,赢了五十块钱,她握着那五十元想:小均,你到底在我生命里藏下了多少啊?我居然还在靠你给的本领挣钱!

  我回到宿舍时,才知道全酒店的人都听说了我未婚怀孕的事情,我被开除了。我在别人的眼光里昂着头收拾行李,我呆不下去了。我取出存折里所有的钱,去了广州火车站,买完车票,给我的好朋友馒头打电话让她到武汉来接我,然后手里就只剩下2块钱,我饿的不行,我买了一块用竹签插着的哈密瓜。我像个民工一样头发蓬乱的站在广州站,我的广州,我的广州站,我所有的伤心往事都在广州站。我想着心事的时候,哈密瓜被一个乞丐抢过去了。习。我饿着上了火车,睡了一路。我已经悲伤到麻木了。

  到武汉时,看到馒头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拉着她往面馆跑。馒头含着眼泪看着我啦拉吃完两大碗拉面,她捏着我冻得通红的手揉搓,武汉,已经是漫天飞雪,我穿着单薄的茄克,冻得脸上全是鸡皮疙瘩。馒头和我同学十年,我什么都不隐瞒她,她是我唯一的女友,但我在广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像个癌症病人一样隐瞒了我最致命的伤。

  馒头将我接到她的住处,她那时已经上班了,租的房子是一个单间,干净利落,还温馨,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透着家的亲切。她往我的钱包里塞钱,厚厚的一叠,然后提出一个口袋来,里面是一件漂亮的大衣。我不要,我说。她看着我的眼睛,泪光闪闪的说:瑶瑶,从今天起,你要做个为自己活着的人。我所能解决的只是物质问题,其他的问题你要自己解决。

  我不知道,三天前,李小均曾站在馒头的房间里,红着眼睛对馒头说:小曼,你可知道瑶瑶在哪里?馒头恶狠狠的说:你还会想起来找她?你怎么舍得她难过?她一个人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流浪!李小均求馒头给他一个线索他可以找到我,馒头给了他我在深圳的地址。李小均去深圳的那天,就是我离开深圳的那天,也许我们又在某辆列车上擦身而过。

  这次擦身,让李小均彻底将我放下,因为,我的可爱的旧同事将我描述成一个被人包养又被人抛弃的怨妇。他们描绘我跌倒时血淋淋的模样,彼时,李小均是什么样子什么表情?都成了一个谜语。

  五年来,我再没有踏进广东省一步。那里,是我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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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后,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生命中一掠而过。比如在深圳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狠狠的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后来,他离开了酒店。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公司。再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君子小人,总在一念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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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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