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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养猪,现有养猪场在明年底前清理完毕,后年起仍在进行生猪养殖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这个荒唐的政策,当地居民已经议论纷纷。当然,这个政策对我而言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至少它让我有机会想起发生在历史上的一些真实故事。
第一件是发生在1519年的中国,明武宗朱厚照曾经下令禁止民间养猪。关于这段故事,史书上是这样记载的:“正德十四年十二月乙卯,上至仪真。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是岁,仪真丁祀,有司家羊代之。”朱厚照禁止养猪的理由主要包括两点:其一,“猪”与皇帝姓氏“朱”同音,所以要避讳;其二,朱厚照本人正好属猪。“双猪(朱)合璧”,忌讳大过天。谁要养猪,谁就是在养皇上,谁要是杀猪,谁就是在杀皇上了。如此说来,“禁猪令”的出台算是武宗皇帝的自我保护,有此觉悟,从今往后,凡是与猪继续“有染者”,全家老小都要被发配充军。
很快,这一纸禁令使明朝的家猪变得差不多像现在的华南虎一般金贵,险些断了香火。若是相机发明得早,恐怕那时还会发展出几个周正龙来。到了第二年清明节皇上要用猪来祭祀时,一时竟然无处可寻。不过,事情的进展还不算太糟。这位耽于游乐、沉湎“豹房”的荒唐帝王并非完全听不进群臣们的良言相劝,很快废除了这道令人哭笑不得的“禁猪令”。
另一件事发生在20年后的法国,也就是1539年弗朗索瓦一世当政的时候。这年秋天,这位被称为“法国文艺复兴之父”的伟大皇帝颁布了一道赦令,解决巴黎的卫生问题———“蒙上帝之恩,法兰西国王弗朗索瓦,告示从今往后的众人,我们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巴黎城及其郊镇十分恶臭,如此破败乃至于一些地方骑马和乘车均有极大的险难和不便……”
关于“小猪闯世界”所带来的险难与不便,法国的皇家成员们的确深有体会。早在中世纪的时候,许多家猪在巴黎城中漫步,自由散漫。这种无视王权、不知自律的做法的确危害到了皇家安全。谁能想到,历史风云际会,一只小猪竟然也会颠覆或者改写一个王朝的历史?
事情是这样的。1131年一头猪钻到了国王胖子路易六世的儿子的马蹄之下,结果导致了这位王位继承人坠马身亡。猪在巴黎的发展史从此也被改写了。自由的行走是不可能的,它们纷纷被圈养起来。到十四世纪的时候,法律还专门规定小城堡的专员们有责任杀死在街上闲逛的猪。
当然,并非所有的猪都是平等的。比如圣安东皇家修道院里的猪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巴黎街道上的荣华富贵,可以在巴黎的烂泥里嬉戏、觅食,谈情说爱,因为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先生恩准了这项特权。几百年后我们在奥威尔在《动物庄园》读到的“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是有些动物更加平等”,便可以从这里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好了,我们继续说弗朗索瓦一世的这个赦令,它涉及诸多清洁城市的条款,比如:
“为此,我们要求和命令各街警卫官、区长和民团五十人队长向巴黎司法官及其刑事官在法令公布一周内书面汇报各街区所有没有茅厕下水沟的房屋。一周后,命令所涉房屋领主和业主,门房和租户,让其知晓在接到书面在册命令三个月内必须修建茅厕下水沟,否则将没收其房屋……”(第二十四款)
“命令在上述地区持有和饲养小猪、母猪、公猪、鹅雏、兔子和鸽子的所有上列人等,不得有任何借口,一律将所提到的小猪、母猪、公猪、鹅雏、鸽子和兔子亲自或者让人送到巴黎城外和近郊饲养,否则将处以没收上述物品并且进行体罚……”(第二十九款)
不过,事与愿违的是,弗朗索瓦一世的“环保风暴”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直到两个半世纪以后,巴黎仍是一幅世纪末的图景,污秽仍然占据着相同的地位。
当然,具体到弗朗索瓦一世之雄心壮志、所作所为,站在今天的物权与人权角度来看,人们还有另一番解释。在此,除了巴黎的城市污秽之外,王权时代与政治相关的污秽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如《屎的历史》一书的作者多米尼克.拉波特所揭示,“对屎的定义”同样是一种政治特权。以修建茅厕为例,强令在每所房屋里建立茅厕,威胁三个月期限内所述房屋业主如果不按要求配备以上设施,就会将你的房子吞入王家的大钱袋里,并且将你本人投入监狱,这一切着实有些为所欲为了。
如你所知,政治在“清洁”世界时,政治自身的清洁本应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古今中外,权力如果不被滥用,那些发生于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战争,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的贫困,或许都是可以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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