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361
- 威望
- 40
- 金钱
- 0
- 阅读权限
- 1
- 在线时间
- 251 小时
|
13#
发表于 2006-3-13 19: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顶天立地 于 2006-3-13 18:42 发表
即要像liu123一样凑 一个 9人公投 (6 Yes, 3 No) 过三分之二即可。
是呀! 过几天我来它个十人投票, 再去注册个类似的名称, 怎么说也比 liu123 的九人投票有效, 那我岂不是更有资格自称主席?! 哈哈.
no.gifpig.gif:han.gif:hit.giftu.gif: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