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起检验的“说辞”

  1994年9月24日,李洪志把出生日期从1952年7月13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弟子称其为“宇宙主佛”。
  对此,李洪志1999年7月22日通过自家网站发表《我的一点声明》说:“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这是事实。可是,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写错了,而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至于说释迦牟尼也是这个日子生的,这与我有什么关系。也有许多罪犯也是这个生日哪!我也从来没说过我是释迦牟尼。”(此文于2004年被法轮功网站删除),给自己篡改出生日期给出一套“说辞”。
  为了确定自己的“说辞”, 李洪志1999年8月2日在接受美国《时代周刊》记者Anthony Spaeth电话采访时表示,“在文革期间政府把我的生日弄错了。我只不过是改回来了。在文革期间有很多身份证搞错了的事情……和释迦牟尼同一天生日又怎么了?好多罪犯也是那一天生的。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释迦牟尼,我只不过是个普通人。”
  李洪志这一套“说辞”经得起检验吗?
  首先,经不起时间的检验。“文化大革命”1976年已经结束,从1976年到1994年,李洪志共有18年时间改正自己的出生日期。如果李洪志出生日期真的搞错了,完全可以在1986年办理第一代身份证时改过来,但是李洪志1986年办理的第一代身份证,出生日期是1952年7月7日。面对改出生日期最好机会的李洪志为何不改呢?因为李洪志当是在单位上班,什么时候出生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加之当时李洪志还没有传播法轮功,何必将正确的出生日期改为错误的出生日期?
 其次,经不起事实的检验。李洪志1994年9月23日篡改出生日期之前,一直认可自己是1952年7月7日出生,典型的事实是:1994年8月17日,李洪志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和《机动车驾驶员报考审批表》上面“出生年月”一栏里,清晰地写着“1952年7月7日”,在居民身份证号一栏里写“2201045207073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的填写办法,第7至12位是出生年月日。然而,这距离他篡改出生日期的时间只有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