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意见最好私下和领导沟通,要不然“哥廷根版”被合并到“灌水版”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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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你们的版主,希望你们突破地域限制,利用论坛与来自各地的摄影爱好者一起交流。谢谢。
如果你们个人还有意见,请短消息我,谢谢!
德国的牛 发表于 1/2/2010 11:05

流程如下:
10 LET 通知
20 READ 不从
30 LET 争论
40 LET 许诺
50 LET 前面都是放P
55 IF 不服 THEN GOTO 10
END IF
60 END

真是十分有趣。让人深入体验,什么叫哥庭根--对牛弹琴,网管--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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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的行动,让人惊艳,犹如郑钧的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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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wen此帖必火.
不是火红,就是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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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wen此帖必火.
不是火红,就是火化!
choupiwen 发表于 2010-2-1 14:27

领导太强悍了,我吃两次警告处分了。我都不敢发表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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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oupiwen 于 2010-2-1 17:58 编辑
领导太强悍了,我吃两次警告处分了。我都不敢发表意见了
BigBang 发表于 1/2/2010 17:18

哈哈,你100米了,俺才50米,可见领导还是挺照顾人的。
大人饶命啊,俺们知错了,留条活口吧:)

Screenshot-2.png (55.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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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100米了,俺才50米,可见领导还是挺照顾人的。
大人饶命啊,俺们知错了,留条活口吧:)
choupiwen 发表于 2010-2-1 17:56

当领导的感觉太爽了,看谁不爽就警告谁。
易中天:“这年头不弱智怎么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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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如果明天帖子还不挪回来,那就编辑掉。
反正我只有一个帖子。
男人四十一枝花,长得不像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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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奇怪他以什么理由警告人啊。。。就因为发帖没顺了他的意啊。
作为管理员有点职权就滥用,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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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妻最无辜,被拉去那里当版主,都不好发表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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