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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敖都市文学<<下一个远方>>
下一个远方 文 / 郭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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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下着雨。很大的雨。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潮湿颓废的气味。我害怕目光被玻璃割伤,把窗子打开的尽可能的大。仰望着天空看不见颜色。我理想过我的青春像天空一样。现在天空没有颜色。根本无法看清。我躲在窗子下面抽烟。烟雾从窗口挤到雨幕中。
在我八岁那年我丧失了童年的记忆,一次不是很严重的车祸,从此我患上了瞬间失忆症。偶尔的在梦里看到自己被一辆三轮车抛下来,脑袋狠狠的摔到地上。接下来就不省人事。眼前遥望不尽的黑暗。早晨起床后会在日记本里记录这是第多少次做这个梦。
十五岁那年,我学会了仰望,突然有一天发现天空原来是蓝色的。
每天骑着单车上学,穿梭过拥挤的十字路口。听羽泉,听西域男孩的歌。小D当时买了更新超薄的CD,SONY的。而我挂着的仍旧是几年前几百块钱买的MP3。128M的。我对小D的解释是:CD那东西个太大,CD盘也太昂贵。不方便。
经常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烟,顺便要上一瓶水。点烟,听音乐,骑着单车。一连串的动作渐渐的成为习惯。恐怕音乐被汽车的喧囂给淹死,习惯把音频调节到最大。
每天骑着单车路过地铁的入口,会不自禁的望几眼在入口处席地而坐的乞丐,晚上会看到乞丐换上西装革履,手机业务繁忙,光明正大的走入地铁。
那年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郑州的每一个街道上,每一个角落里都流淌着嬉皮(Hippy)士,音乐像沸腾的水一样倾泄到每一个角落里。我在门口的音像店里经常听到Scott Mcken Zie的一首San Franlisco,一个声音破空撕裂的传出:
整个新的一代,有着自己新的阐释。
人们在骚动,人们在骚动……
每当我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总会想,新的阐释是什么呢?是一路走,一路流失?是王家卫影片里人物所恐惧的拒绝和发生?还是就像《情书》里藤井树不停留的无法预知结局的寻找?
我喜欢倚着墙上抽着烟望着远方,望着人群。这使我感觉到生命的充实。我点着烟倚在墙上。我发现已经很久没有做过这样的一个动作了,甚至有一点陌生。一个人思考,一个人站在图书室的角落里。
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
这是一个拥挤的空城,这是一场空虚的盛筵。在这句话的下面是行书的英文:Everything’s blue in this world ,life was saved by rock &roll.
我望着一个被喧器侵蚀的城市,走在文化路两旁的法式梧桐树下,一步一步踏过阳光影照在柏油路上的光点。我们迎接着一个没有明天的明天。
某一天我问上帝:我在寻找什么?是不是我早已经迷失。
上帝说:你的理想一直都存在,我能听到你热烈的心跳。
我看到弥漫的烟雾中,有着盛开的白色的花朵在氤氲而起的烟雾里。我修长的指尖无法触摸到彼岸。
有过一段闪电式的感情,记得那年我十六岁,当时我对那丫说:做我女朋友成吗?
她红着脸说:成。
我第二天便牵着她的手走在校园里。有一天在商城里我突然问她是谁,叫什么名字。接踵而至的是她远去的背影。她在电话里说:浪费青春。
后来我知道了青春和光是一样的,一样的一闪而过,一样的是用时间来衡量的。快而短暂。
我的坚持经常使母亲歇斯底里。我很难改变我自己所决定的事情,即使有充足的理由,谁都无法改变。母亲脾气很倔,甚至动用武力,我就站着让她打,等她打完以后,我莫名的一笑。估计很无奈的那种。有一天她说:你走吧!
一年里有三四次飘荡在北京与郑州之间。我在北京认识了濛濛。当时她满口京片子的语气给我说:操,少来深沉的,你他妈的标准一傻B。
在北京西站看到一个戴着白色帽子的女孩与男友争吵。她说了很多的话,我已经记不起来了。记得最后她吧唧仍出来一句话:你走吧!感情是不存在谁欠谁的,你也不必内疚。男友犹豫了一下,终于消失在人群里。剩下来就是女孩的哭泣。她把帽檐压得很低,不想被人看到。可是我还是看到了。
那年我十八岁,医生告诉我尽量的不要使大脑太压抑。避免瞬间失忆的空白。事实上我的病情愈发的频繁。甚至开始喜欢上失忆的感觉。那年我开始遗忘很多的东西,记不清那些爱过的人,我很努力的去记忆某一张脸,努力了很久,终于还是忘记了。
脑子会发出一阵一阵的疼痛。开始遗忘细节,首先遗忘那熟悉的面孔,变得模糊,直到忘记了姓名,身影。她完全变成一份只是存在过的一种感觉。偶尔的因为某一句话,某一些事而雷同触动一下回忆。
濛濛给我说:你的眼神总是很深沉,让人觉得很遥远。
有些事情我们一直在盼望,突然有一天事情从天而降的来临和发生,我们总会躲避。因为等待了太久,早已经爱上了等待的过程。
我是一个不懂得感情的人。濛濛总说我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我只是笑。笑的很无奈。事实上我已经十八岁了。已经是读高三的大孩子了。
我妈妈始终不明白我的电脑里面为什么只有大量的文字和赛车游戏。她的理论是:这孩废了。我在星期天借小D的摩托车,我在106公路上通常开到100码左右。把车开的跟幻影似的。眼眶经常热泪横流。喜欢那种感觉,有飞翔的刺激。因为太渴望自由。
Montage
我觉得有些时候,一个人并没有遗忘什么,只是一瞬间记不起来了。濛濛说这句话的时候很严肃。我觉得这是很好的一句经典,我把它写进小说里。反复的写。
夜里我经常着凉。往往会出现一边用卫生纸擦鼻涕,一边在电脑上飞速的打字。烟灰落在键盘上。
告别的书面很简单,甚至“再见”两个字就可以解决。笔画也不太难。不会超过十笔。但我手中的笔无法知道有些告别一生也只有一次。然后只能把它装进回忆里,不再出现。永远的尘封。直到上面落满了尘埃,无法再记起。
从八岁的时候我的记忆是单调的。我无法找到相应的颜色。对于我以后对颜色很不敏感。我喜欢灰色,习惯一个人蹲在街角的黑暗里抽烟。习惯了一个人在黑暗里望着暗黄的灯光发呆。
当你急于知道是否忘记某些事情的时候,此时你的记忆最清晰。濛濛笑着对我说。她喜欢王家卫胜过喜欢安妮宝贝。
我说:我想写一部小说。
她没有嘲笑,她说:为什么?
我害怕有一天我突然什么都遗忘了,再也想不起来。就像我可以坦然的去面对死亡,可以忍受孤独。我无法忍受被遗忘。
你想好提纲了吗?叫什么名字?
我说:下一个远方
很不错的名字,我喜欢。她说。
我笑:故事已经想好了,有你。
她没有再笑出来,她说:故事终究是故事,是故事总会结束的。
有些故事没有结局,事实上它的确已经结束。我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甚至没有人能够看懂。包括我自己。
我喜欢摄影,把拍下的照片一张一张的拼凑起来,拼凑过往的时光,用手轻抚着残缺的画面,像抚摸着情人的脸。因为急于在生活中留住一些什么。那些画面仅仅成为了时光中的一个偶然。并且有细微的尘埃落在上面。
忘记时间的钟
在一天夜里,我桌子上的钟突然停掉了,那一刻是11:59分59秒。
有些东西是本可以完美的。
那天夜里下着雨,雨点倾盆疯狂的砸在窗子的玻璃上,发出咚咚的拍打声。很混乱噪杂。我安静地把脸贴在窗子的玻璃上,风从窗子的缝隙里灌进来。我静静的看着院子里的梧桐飘落。然后被风吹到远方,直到我的视野无法再看清。
那只钟突然对我说:我遗忘了时间,我找不到了原来的地方,原来的时间。我以为时光会在那里等我,我找不到它。
小D
小D是个写诗的,还会写散文。除了听音乐,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整日的泡在虚幻的世界里。他拿过第六届的新概念一等奖。当时他与女友打赌。以一等奖做为她不离开的理由。终于她还是离开了小D。大概是觉得一等奖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愿望被实现的一刹那,总会有一点失望和悲哀。小D没有再写东西。其他同胞开始写长篇,出书。出文集。小D每天要靠一包烟和电脑游戏打发夜晚。
我吻过濛濛的唇,有一种潮湿的倔强。在她离开的时候我第一次抱紧她,在她耳边轻声呼唤着她的乳名:艳。轻轻的拉过她的手,天真的想永远不放开。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就仿佛我小时候那些幼稚的幻想。追根究底是因为幼稚。
我帮她擦去眼角的泪水。黏腻平滑的液体在我的手指间滑过。
我问过小D为什么不再写诗。
他说:我的手指已经写不出诗来,它被情人滚烫的眼泪所划伤。
我知道了世界上炙热之物就是情人的眼泪。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句子。我想有时候一个人累了总要停留下来的。
濛濛说:你看到过风中的树叶会突然停留下来吗?
我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答案是:濛濛远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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