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klnnqkl 于 2009-2-11 12:49 编辑

大家都别急~

首先我想声明, 我说没注明转贴的是神话不是无妻, 下面的回帖看错了, 不好意思, 不过无妻竟然看懂我看错了帖子, 真是厉害!~

那位火气最先大起来的同学, 你看神话的帖子的时候他已经改了, 你可以看我8楼的引用, 那时候他还什么都没提呢.  我也不是不关注本楼的主要内容, 楼主的帖子我看了也回复了, 表达了我的看法 , 对神话的回复是我本楼的第二个回帖, 只是提醒一下论坛的基本规则~  同时也谢谢Kaik并向你道歉, 你不仅看明白了怎么回事, 还让你为此事上火了, 对不起!~

好了, 大家都别提这事了, 本楼在讨论央视大火, 莫再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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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没有急。大家是看到有人第一个先“急“了,所以情不自禁也“急“了起来……

不好意思,又跑题了。或许把本来(已经或者应该)“别提“的事情又“提“了一下。不是硬想赘述什么,只是刚刚才看到我编辑过帖后的这些对话。不管怎样,于情于理,这件事因我而起,那也由我结束 —— 发最后的结束帖。无论是谁,先请不要嫌我在此多此一举。

转帖的标记,是我后来加的。是我对提出意见的人的尊重。既然已经注明了,就没有必要再说明,因为后来看帖的人自然都看得到。我当然知道“修改帖子大家都能看见的”,我修改的目的除了对同样发帖的人的最起码尊重以外,就是希望后来的人能看见。

无妻和ijuinrei是我的好朋友,在不清楚的时候针对事情发问,在清楚的时候站在我的立场考虑。我很感动。“舍本逐末”也好,“锱铢必较”也好,也只是一样的提下意见建议。

在这里没有什么要去责怪,没有什么要去说明。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
就是提醒我自己也提醒大家,发帖的时候请表达清楚 —— 无论是否转帖,是要对谁说,是用什么语气。
网上论坛是个敏感的地方。你或许不是这样想,但是你这样表达,容易引起误会。有的人不介意,有的人介意。好在这里都没有人又坏心,不是吗。

无论怎样,最后感谢给我提意见的人,感谢我的朋友!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与大家共勉~~
我要这天  再遮不住我眼   
要这地     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  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  都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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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ijuinrei你也认识?你还真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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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怎么都烧到这儿来了。。。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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