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ehrGut 于 2008-7-2 17:30 发表
贵州瓮安死亡少女遗体第3次尸检结果为溺水死亡
2008-07-02 20:52:09 来源: 人民网(北京) 网友评论 492 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
: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今日对李树芬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结果为
...

这算是真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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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死亡少女遗体第3次尸检结果为溺水死亡
2008-07-02 20:52:09 来源: 人民网(北京) 网友评论 492 条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
: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今日对李树芬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结果为
溺水死亡。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2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结
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未发生过性行为。

人民网贵阳7月2日电 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今天在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
坪组对该县三中学生李树芬的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结果为溺水死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2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结果均为溺水
死亡,死亡前未发生过性行为。为充分体现公正、客观的检验原则,经省有关部门决定
,由贵州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在李树芬的家乡对其遗体进行第3次解剖检验。

解剖检验从今天上午11时20分开始,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部进行了
细致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检验持续了2个多小时。

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村民代表李成华见证了解剖检验全过程,并在检验
笔录上签名。按照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向其家属进行了公布。李树芬家人已按当地风俗对
其遗体装棺安埋。

(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孙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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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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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分析可能情况如下,
刘与王是男女友,陈与李是男女友,最小都16了,最大21,两女生(16,17岁)还在读初中,稍微有点大,估计跟当地落后有关。
新闻发布会引用的应该为当事三人的供词。
如果供词真实的话,
当晚,李和陈可能闹矛盾,李委托王刘叫上陈调解,深夜一起吃烤串喝酒,期间李陈发生争吵,后陈提前独自离去,李心情抑郁,加上想到父母“隔外她”(原词儿,可能是父母认为她老大不小了却不中用),刘劝阻制止。
后刘展示俯卧撑,这里有两类解释,第一种,少年心性,通过展示臂力肌肉等博取李开心。(关于这点,有人表示可以理解,“谁没曾有过少年萌动啊”,中学生的想法而已),第二种,就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了,有人想可能刘王在圈圈叉叉,但是这又是无法明以启齿的东西。我们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就不要对此纠缠或者发挥了。至于叫嚷着要他们出面对质的,都是混蛋,死者是少年,另外的王相比来讲也不大。又想多害一个人么?
之后,李心里赌气,就堕水了。
此事开始,倒还平静,法医第一次检验时候,检查了全身,未检查下体,内阴等处亦未解剖,应该是出于家属(叔,兄)的意见,考虑落后地区对女性下体检查会被认为是极大的不敬和侵犯。
后来死者干爹谢新发出来跟死者父母出主意,以强奸犯的名义要讹50万元,可能在那个地区,女孩子被圈圈叉叉后果很严重(可能李陈已经自愿圈圈叉叉过了),所以有此可能。(其实许多农村地区都有这种传统道德底线)但是,男孩子当事人一是拿不出这么多钱,二是强奸犯的头衔会被人白眼鄙视,所以怒火中烧,找人打了为此出面李的叔叔。
后来矛盾加深,而且都走向极端,一发不可收拾。
以上内容为网友网上分析,不代表正式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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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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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轮子的<希望之声>采访:
被害者李树芬的干爹谢新发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
【录音】“一去问情况就关起来,打人杀人,跟他说话没有10分钟,公安就要把他杀掉
了,很严重啊。” “这个(事情)引起群众的憎恨啊,这个公安太不正直了。为什么
死者还要送礼啊,去问真相还要打人杀人啊,哪有这么样的公安啊?没有办法,那些群
众和学生由于愤恨啊,昨天就那些学生捐钱扯了白布,写了冤案去公安局讨公道。公安
局又打那些学生,用汽油烧学生。学生没办法,把汽油抢过来。人很多,上万人。抢过
来就倒在公安局里面,就把公安局烧掉了,是这样烧的。”

谢新发说贵州瓮安县三中初中女学生李树芬现年15岁,上周疑被强奸致死、推入河中,
死因十分可疑,死者家属将三名凶手抓到了公安局,但因凶手与公安局和省、县政府领
导有关系,公安部门非但不对嫌疑人进行审讯,还宣称受害人是跳河自杀:
【录音】“我们就是抓住了2个男孩1个女孩,就是她同学,交到公安局,第二天早上就
放掉了,问他们什么原因,他说自然跳水死亡,就是这样答复家属。我们就叫法医鉴定
,是不是跳水自杀。发现肚子里没有水,脸上有(被打的)痕迹,那个鼻孔里有血。我
们没办法,就往上告,往省里告,我们要求第二次尸检,他不管。”
http://chenxuetao.blshe.com/post/657/22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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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论坛有人说此人可能曾经参与冲击公安局:
6月22日出事,6月28日闹事, 有砖头棍棒管制刀具和汽油
公安局也不是头一次被冲击, 上一次是2007年4月29日, 被当场抓获12人,其中6人被判
刑,为首逃脱的即是死者干爹谢新发,又叫谢青发.
http://www.wforum.com/wmf/posts/1115896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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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上帝帖里说:
九、网上发布了死者家属的联系人谢新发,并且还留下了联系电话。谢新发,又叫谢青
发,是瓮安县玉华乡岩根河田坝村民组村民,是死者干爹。他在2007年伙同他人组织田
坝村民破坏爱思开公司、县磷化公司等企业正常生产,并在省地质队到该组勘探时敲诈
了5万元。同年4月29日伙同他人组织田坝村民冲击县公安局,被当场抓获12人,其中6
人被判刑,他扰幸逃脱,他因此不满公安局和县政府,他一直在组织人上告瓮安公安局
和政府。如今,不排除他以此为导火绳,利用人们的同情心来导演这场有史以来的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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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讲,当地方言“隔外大意就是疏远排斥”,“父母隔外她”可能造成因为家庭问题想不开了。(如果当事人口供真实)
另外,这次事件里边,扮演了重要角色的死者的干爹谢新发终于跟轮子结合了。
而且似乎被人找出资料,此人是个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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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hrGut 于 2008-7-2 09:55 发表
http://www.mitbbs.com/mitbbs_article_t.php?board=ChinaNews&gid=31640808

贵州瓮安县死亡女生叔叔称未遭警察虐待

瓮安县“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此前,网上曾有传言,死者李树芬
的亲属在 ...

消息来源: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wengan628/news/200807/0702_3932_629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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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事件谣言总结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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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副县长(公安厅长)儿子强奸杀人。
2. 副县长女儿(县委书记王的侄女)作弊未遂,勾结两个流氓将李强奸杀害.指使强奸杀
人。
3. 瓮安县已经发生过数起奸杀抛尸案,都不了了之。
4. 死者叔叔被打死
4.5 死者叔叔被打断脚筋
5. 公安局要给几万元钱了事。
6. 某处发现了卫生巾,避孕套,血迹
7. 犯罪嫌疑人亲属当面众人面给“姜厅长”打电话,第二天嫌疑人就被释放。(可怜
那个姜延虎厅长还被人肉出来了)
8. 死者内脏子宫被掏空取走
9. 死者婶婶被剃了光头; 姑姑也被打成重伤。脸部破相
10. 群众大量捐款,捐款被公安/政府烧掉。
11. 死者家被抄.
12. 政府求全县群众签字同意,说女孩是落水自杀的,让我们做伪证
13. 法医前去检验尸体时,居然伪造是吃药自杀!但药却还在吼管里根本没下去!
14. 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 婶婶被剪去头发关
押在派出所.
15. 死者脖子多处伤痕!显然被掐死的
16. 政府还切断了和外界的通讯联系,打死一名游行者, 开枪打伤一学生,从小腿处打
穿,现在县医院医治。用高压电棍激伤一女生,至使当场昏迷一小时。

请大家补充。多谢tgbyhn补充!


中国公民监政会披露事件更多细节

据博讯引述中国公民监政会的消息称,15岁的死者李淑芬肇事凶手王娇娇同在一个房东
家租住上下楼。6月21日晚,王娇娇(音)约同其两个搞铝合金装修的表哥将李淑芬(
音)叫出去,将李淑芬轮奸并杀害,抛尸瓮安西门河。

晚上11点过钟,李淑芬的哥哥报警,警方到现场后,称没有工具不予打捞。李淑芬的叔
叔(瓮安县玉华中学老师)闻讯赶到,在受害者房东家借到楼梯等工具将其遗体捞出。
据知情人说,奸杀现场发现卫生纸、避孕套、血迹满地。凶手被抓到后,因为凶手和公
安局及政府等部门权力人物的关系,一天后即释放。

事后县公安局将受害者的叔叔带走,并要求其承认受害者是由消防队或者警察打捞上来
的,其叔叔不同意,双方理论不成,公安局人员将其暴打一顿后赶出来,随后,受害者
的叔叔在离公安局不远的地方被社会上流氓用铁棍、秤砣等暴打成重伤(据传是公安局
叫社会上的流氓所为),送到医院靠输氧维持至6月29日凌晨三点死亡。李淑芬的姑妈
去公安局理论时,被公安局内人员打伤并将其头发剪烂,还不准她给幼儿喂奶。

事情传到受害者的叔叔所在的学校,引发了广大学生的愤怒,他们开始进行示威游行,

组织到政府讨公道,政府不理,遭到警察驱赶和毒打,将四五个学生打成脑震荡、断腿
、断手等重伤。公安局甚至放言,谁敢站出来说话就抓谁,即使把胡锦涛喊来都是这样
子。政府部门包庇凶手的这种凶横态度终于激怒了学生,他们于6月28日下午将公安局
一楼烧光,砸烂七八辆警车,学生的行动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支持和声援,一时间政府门
前聚集了上万人,随着全城人民的愤怒不断高涨,晚上学生们将县政府大楼点燃。示威
的学生声援的百姓与政府机构的冲突进入对峙状态,6月29日凌晨四五点钟,聚集在县
政府前的人们逐渐散去,只还有一小部份学生的时候,警察又开始逞凶,据政府附近居
民所见,他们将数十名学生抓来跪在地上死命毒打(据说有人被打死,警察旋即将其拖
走),6月29日上午警察封锁通往县政府的所有路口,在封锁过程中开车将一学生撞死?br />
从6月21日晚上事发到6月29日这几天中,受害者家属在将李淑芬遗体打捞上来后,一直
在河边守护,期间,李淑芬的父亲上省政府告状,目前已经失去任何消息,其母亲已经
疯掉。公安局和县政府多次施压要求立即将受害者埋葬,目的没有达到。多次有数十人
去抢尸、偷尸,也因守护人员奋力守护没有得逞。愤怒的学生、百姓要求上告的签名上
万,捐款达七八万元,但被警察抢劫并烧掉。据传州政府曾前去调查,但被县里面半路
拦回,当地有记者想曝光此事遭到警察毒打。由于民愤难平,法医在多次受阻后终于得
以验尸,发现受害者死前被下药。6月28日县里面还切断了所有通讯,全城无法和外界
取得联系。据传省里面有关机构和人员在事发不久即知道这回事,但因省公安厅一副厅
长和凶手有亲戚关系,一直将此事压下不准调查。随着事情越来越恶化到几乎无法控制
,政府机构调集了各周边县市警察、防暴队、武警(据说还有昆明军区一个师的部队)
前往进行镇压;省里开始有人下去,新华社等媒体开始介入采访。但目前的瓮安县在光
天化日之下,依然一片黑暗,6月29日上午政府在公告中对此事的定性为非法集会、“
打砸抢烧”事件。以此定性,为要求正义、惩治凶手的学生、百姓很多将被冠以反国家
、反社会等罪行,一生被打击迫害,学校老师将被冠以教唆不明真相的学生和百姓冲击
国家机关等罪行……可怜那些被打死、打伤、打残的学生,他们都是中小学生,十一二
岁的大好年华,政府就是用这种行动来为他们树立榜样、认识社会的吗?法律何在?公
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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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tbbs.com/mitbbs_art ... ws&gid=31640808

贵州瓮安县死亡女生叔叔称未遭警察虐待

瓮安县“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此前,网上曾有传言,死者李树芬
的亲属在向县公安局反映情况时,李树芬的幺叔无辜被毒打,经医治无效死亡。昨日,
记者赶赴当地进行采访,找到了“6·28”事件死者李树芬的幺叔瓮安县玉华乡中学教
师李秀忠。

  昨日,记者赶到瓮安县城时,发现各个路口都驻守有值勤的武警和警察,整个县城
秩序井然。


6-28瓮安打砸现场
  下午13时30分,记者在瓮安县人民医院采访了李秀忠。此时,李秀忠正躺在病床上
,他对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自己已被公安局民警打死的消息非常气愤:“我哪里死啦
,希望不要乱传谣言了。”

  他告诉记者:“6月22日深夜,我接到侄女李树芬在县城西门河死亡的消息后,立
即赶往现场打捞尸体。尸体捞上岸后,县公安局通知我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我走进民警
张明的办公室,他正在办案,很不耐烦的大声呵斥我:‘你搞哪样?’因侄女刚亡,我
没好气地随口回答:‘来玩的’。张明大喝:‘滚出去!’就赶过来推我,发生了冲突
。后来,教育局叫我到局里了解冲突情况。从局里出来后,走到保险公司趴冢??个不
明身份的人冲出来暴打一顿。我拨打110报警,警察立即把我送到医院治疗。由于伤较
重,治疗期间我没有出过医院,也不知道后来发生游行和打砸抢烧事件。事发当天,在
医院家人对我说,现在街上十有九人说我被公安局逼供被打死了,上万人正为我和李树
芬伸冤。”

  李秀忠说:“我作为死者家属,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相信我的亲属绝不会
去打砸抢烧县委、政府和公安局的,我绝不会希望打砸抢烧事故发生。我的亲属知道我
还在,绝不会无中生有地说我死了,他们知道我在公安局不是被逼供,而是发生意外冲
突,知道我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伤,不是在公安局,他们绝不会胡说我遭到逼供。”

  “我认为事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扩大和利用了。”李秀忠说,“我对关心和牵挂
着我的领导、新闻界及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感谢,省公安厅、县教育局等领导都到医院
来看望我,通过医院的精心治疗,我现在感觉身体好多了,听说与我冲突的民警已受到
了停职15天的处罚。公安部门正对我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毒打的事因,展开深入调查。我
相信党和政府会公平、公正处理打砸抢烧事件,将犯罪分子和毒打我的人或幕后人绳之
以法。我相信党和政府会妥善处理侄女一事,作为家人,我希望孩子能早日入土为安,
希望社会不要听信任何谣言。”

  7月1日中午12时50分,记者在县教育局院坝采访了死者李树芬的叔舅刘金学。

  约50岁的刘金学穿一件白衬衫。他对李树芬的死感到很伤心。他说:“公安机关对
李树芬的死亡非他杀和奸杀的验证是有法律依据的。外面有人传言有奸杀现场,后来我
与公安都到现场看了,认定现场是假的。作为死者亲属,我们不希望有这样打砸抢烧的
事情发生,这样对我们处理后事影响很大,我希望小孩入土为安,希望党和政府将打砸
抢烧事件一查到底,绝不放掉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据医生介绍说,李秀忠被送到医院时,神志清醒,但频繁呕吐,呕吐物主要是胃液
,有一点血腥,下颌部还在流血。伤者自述头晕头痛,全身多处疼痛。经初步检查,伤
者背部有被击伤痕迹,头部太阳穴上方有点肿胀。经家属要求,医院对其做了大、小便
化验,结果显示相关指标正常,伤者喊下腹部疼痛,经过做B超检查,没有发现问题。
最后诊断结果为:疑似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部、腹部软组织损伤。

  目前,伤者的情况比较平稳,没有生命危险,不过情绪较差,处于身体恢复调养阶
段。(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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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opyard.com/cgi-mod/n ... ;num=206244&r=0
“中国检察日报记者提到有传闻称「元凶」是瓮安县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参加行凶
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係,询问是否属实?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回答
称,县委书记王勤是外地调任干部,与妻子二人在当地无任何亲属关係。和死者生前一
起在事发现场的一女二男父母均在农村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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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网友调查的相关讨论:
出处:http://www.talkcc.com/thread/1685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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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片都可以打开看  1 布丁123 2008-07-01 03:51:25
印象如下:

1、怎么感觉这个勇敢的左拉有点灾难旅游的意思,还面露笑容地与存放小女孩遗体的冰棺拍了张合影。

2、作者似乎并未做什么象样的调查就走了。但确实用相机翻拍了尸检鉴定书、李父(李秀华)的急案侦破申请书、县安局的鉴定结论通知书、李秀华的加急申诉书等文件。这个很重要。

3、从相关文件看,法医未对死者进行全面检查(下半身未检,原因是当时“未考虑到溺水前的关键性疑点”),就据此认为小女孩死于溺水,并拒绝了李秀华提出的复检要求。
从这个层面上说,李树芬有未受性侵犯(这是其家属提出的主要指控之一)尽管是个很容易得出结论的事情,但现在是没有结果的,同情小女孩的也无法确证说她受到了性侵犯。
警方在这个环节上的处理明显有问题。

4、李秀华上街抗议时,死者遗体被存放在一个电冰棺内,并装入了不少鲜花。看来还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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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照片看,法医似乎对死者进行了除解剖外的全面检查  1 梦里胡笳 2008-07-01 06:02:16
3、从相关文件看,法医未对死者进行全面检查(下半身未检,原因是当时“未考虑到溺水前的关键性疑点”),就据此认为小女孩死于溺水,并拒绝了李秀华提出的复检要求。
从这个层面上说,李树芬有未受性侵犯(这是其家属提出的主要指控之一)尽管是个很容易得出结论的事情,但现在是没有结果的,同情小女孩的也无法确证说她受到了性侵犯。
警方在这个环节上的处理明显有问题。

(1)从警方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中能够看到的是,未做解剖,但对下半身进行了检验,见下截图

图中可以看到,尸体检验鉴定书中在明确提到了“胸腹部”、“腰背部”之后,还提到了“臀部”和“双下肢”。
至于解剖,则图中明确提到“经征求家属意见,不同意解剖作进一步检验。”

诚然,尸检鉴定书中没有特别明确对性器官部位有无损伤作出描述,但是从对臀部、双下肢均有描述以及在描述死者内衣裤的情况时没有作出“破损”的描述(参考下图)等情况来看,应当是该部位并无明显损伤、内衣裤也无明显破损。

如果一定要说警方尸体检验过程中有什么疏失的话,就是没有明确描述死者内衣裤和性器官是否有损。

(2)关于复检,5月25日下午,公安局已经同意复检。见下截图

(3)溺水是导致死者死亡的直接原因

附注:截图之原图均已上传至MediaFire备考。

最后于2008-07-01 06:12:55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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