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07年全国艾滋病报告病例数增加45%多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周婷玉)卫生部22日公布的2007年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显示,与2006年相比,2007年全国艾滋病报告病例数上升幅度较大,达到45.04%。
疫情报告指出,与2006年相比,2007年甲乙类传染病中,呼吸道传染病和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上升3.55%和6.96%。其中,呼吸道传染病中的猩红热和麻疹上升幅度较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丙肝和梅毒上升幅度较大,病例数分别上升了45.04%、30.01%和24.09%。 报告表明,2007年全国(不含台港澳)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477万余例,死亡1.3万余人。其中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58万余例,死亡12954人,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和白喉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近119万例,死亡83人。 2007年全国还报告鼠疫发病2例,死亡1人;共报霍乱发病164例,无死亡;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4例,死亡2人,报告发病数比2006年减少8例。 报告还指出,2007年全国未发生大范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但部分传染病在局部地区发生流行或暴发,如8月至10月广东和福建部分地区的登革热暴发疫情;9月至10月广东、云南、重庆等地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暴发疫情;四川凉山州、广东深圳和新疆西南部等地区的麻疹高发疫情;新疆和田和喀什地区的流脑高发疫情;辽宁沈阳市的风疹暴发疫情;贵州黔西南州、新疆喀什地区、甘肃天水等局部地区的甲肝暴发疫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