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欧的案子警察局是不会管的。 身边一人在ebay上被骗了1000的,报了警,最后也就是不了了之了。lz 还是不要寄太大希望了于警察局了。而且款是你主动汇出的。你的汇款单只能证明你汇过钱,你们之间又没有纸面的约定,说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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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诚信!咋就这么难呢?
就算是东西寄丢了,这个损失也应该卖家承担,谁叫她擅自改变邮寄方式了?如果按买家要求,丢了东西,买家也不会找她麻烦。卖家可以退款后找邮局索赔,买家就没有这个权利了呀,又不是买家寄的!为了三十几欧不要信誉,不值哦!
想来LZ曝光这个卖家一方面希望把她找出来,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以后当心,不要买她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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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6-11-14 00:19 发表
lz一直要求卖家出来给个说法啊 搞清楚状况再发言好灭 这一巴掌 你挨的真不冤枉


原帖由 阿卡家的吉吉 于 2006-11-13 23:58 发表

弄不清情况的是你吧,不需要解释,事实就是钱付了拿不到东西,还有别的事实么?当然不排除lz神经病拿到了东西却要告到polizei,四处论坛闹得沸沸扬扬。
如果卖方按照买方要求邮寄却弄丢了,直接找hermes,根 ...


谢谢你们啊 !!

没想到思维有问题的人比比皆是。。。。

好像你们是当事人啊 。。。你们正义感这么强烈,去帮LZ把卖价找出来啊 ,,,

看这能耐的~~~~~

[ 本帖最后由 天空1030 于 2006-11-14 1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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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空1030 于 2006-11-14 12:41 发表





谢谢你们啊 !!

没想到思维有问题的人比比皆是。。。。

好像你们是当事人啊 。。。你们正义感这么强烈,去帮LZ把卖价找出来啊 ,,,

看这能耐的~~~~~




这就叫没事找抽 就你思维正常 就你心理素质好 就你聪明 一辈子没吃过亏上过当 就你眼里天下太平 社会和谐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爱上哪儿上哪儿 滚的远远的 说风凉话轮不到你 中国就是你这种人渣太多
団員~~万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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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6-11-14 13:58 发表




这就叫没事找抽 就你思维正常 就你心理素质好 就你聪明 一辈子没吃过亏上过当 就你眼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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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oogle 于 2006-11-14 14:30 发表
  

団員~~万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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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失落得 于 2006-11-14 10:32 发表


我也一直在怀疑这个问题.
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些同学会怎么说呢?


估计认识卖方吧,没准关系不错。所以怎么也得帮着说两句呗!
这世道就这样,管你对不对,情是大于理滴!!!

当然并不赞成楼主MM公布对方的信息,毕竟还是有隐私权的。不过单就这桩买卖来看,绝对是卖方应该负责任!
不管大家给卖方MM找了什么借口,不晓得HERMES是带保险的也好,图省事也好,包裹丢失是邮局的责任也好,
总之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她擅自更改买方MM所要求的邮寄方式的基础之上的!
在这件事上,卖方即使不负全责,也应该负一半的责任!另一半责任在邮局!
可笑的是有人还说别人思维不正常,真是佩服他!真想问问他学过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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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大于理  那就看卖家是何方神圣了 能有多大的脸 能拉多少人来给她说话
団員~~万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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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所谓"支持"卖方的人,也只是怕卖方被冤枉,觉得没有搞清事实就发布个人信息不好,未必是认识

而lz的目的也是为了逼出卖方来给个解释,结果卖方这么多天都不肯出面给自己解释一下

[ 本帖最后由 bbcyy 于 2006-11-14 15: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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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空1030 于 2006-11-13 23:47 发表


我真是为你的思维能力而感到遗憾。。。。

你懂什么叫一个巴掌拍不响吗,现在都已经到8楼了,你只听楼主在那里讲他的受害经历

你听到另一方的论述和解释了吗?

哎。。。煽风点火也要注意各个条 ...


人家自己任由大名挂着,都不怕名声毁掉,不肯出来解释

你的好心就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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