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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湖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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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菩提树下 髑髅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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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论坛虽然是个公开的言论平台,但是也不应该总是成为七嘴八舌之下将有关问题复杂化浆糊化的地方。
我想此类问题大家心中的尺度和准则还应该都是很清楚的,也就是原创权是应该被维护的,事实是应该被尊重的。我想这个是没有异议的,无论是在哪一个论坛空间里面,无论是对什么渊源和来历的参与者来说都是应该有效的。
现在这个问题按照这个思路,遵循的原则既然清楚了,就是要看基本事实是如何的了。如果这里自己声称的原创人的原创权是事实,那就是应该被尊重的,同时侵权行为不论是有意识无意识的都应该被纠正。此外对被指出的“侵权人”,如果她那方面对相应指责有异议或者要自辩的,也应该给她这样的机会,但是如果她放弃了这样的机会同时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自己原创的证据,那么大概也就可以确认侵权事实了。我想大家对这个思路应该也没有什么异议吧。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确认了侵权行为后,对相应的行为进行及时的控制和纠正,也就是每个当前的管理员职责了。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将工作到位,将眼前的口水战变成清风习习,谢谢!
[ Last edited by 托洛茨基 on 2005-10-16 at 1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