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07 发表
如果大家都说不帮我,那我也无话好说,大家帮我分析,出注意,我很感谢,可是不止这些吧,那么多人攻击我,包括你现在也是,这就是我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被欺骗了,还要被这么多人攻击,他说他不知道,他就不知道了?你们的确很相信他啊,我说的话就全是不可信的,图便宜。既然你一开始就选择,或者说其他人也选择他的立场,那我想我们没有讨论事情的必要了。那么请问你,你口口声声说我处理事情的方式有问题,那么请你告诉我,你会怎么做?
你反复在那里说你被骗了,可是大家现在都认为S不是故意这样,是疏忽导致的

而你,一发现出问题就认定是他故意骗了你,都没有尝试先沟通交流,都没有给他机会解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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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07 发表
如果大家都说不帮我,那我也无话好说,大家帮我分析,出注意,我很感谢,可是不止这些吧,那么多人攻击我,包括你现在也是,这就是我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被欺骗了,还要被这么多人攻击,他说他不知道,他就不 ...

同学,我很理解你。如果我受了冤枉,也会很难过的。如果是我,就不会再回贴或者解释什么。星期一去拿到帐单,让大家帮你看看怎么样解决事情,不让你吃亏,就完事了。没有必要在争个对错。
{ {   =    10000>>>---------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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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01 发表
首先请你搞清楚,蒙我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
然后,如果你认为钱不重要,那是你有钱,你就不用显摆这点了。
因为帮了忙,暂且不说我是花了钱的,那不叫帮忙,那叫交易。所以我就应该全部费用帮他支付?你说的那么轻 ...



我只是劝你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每个回帖的人争执,你这样的人,只要认识你的,看到你的回帖的,估计很难再乐意帮你,因为帮人的时候,不见得就是一定帮到点子上的。

交易,也是你因为自己想省时间而不自己去签的。 具体到这个67块,在没有看到清单之前,还是不要叫这么高声的好。



就这件事情明明还是可以继续作朋友的,但是看看你的做法呢?

好好看看很多人留下的帖子吧,回应你的,哪种态度是多数?!



讨回公道时需要的,但是斤斤计较没有必要。可以协商的事情给你做成这样,自己好好想想吧
“For a sailor, home again, prison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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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10-1 18:01 发表
首先请你搞清楚,蒙我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
然后,如果你认为钱不重要,那是你有钱,你就不用显摆这点了。
因为帮了忙,暂且不说我是花了钱的,那不叫帮忙,那叫交易。所以我就应该全部费用帮他支付?你说的那么轻 ...


难道你另外签一个手机就不用付那些月租了吗?而且人家当初问你要不要,是你自己不要的。
再说,你被迫买的那些东西有哪些?发上来让大家看看。到底有没有吃亏。
{ {   =    10000>>>---------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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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说不帮我,那我也无话好说,大家帮我分析,出注意,我很感谢,可是不止这些吧,那么多人攻击我,包括你现在也是,这就是我的感受,我不明白,为什么被欺骗了,还要被这么多人攻击,他说他不知道,他就不知道了?你们的确很相信他啊,我说的话就全是不可信的,图便宜。既然你一开始就选择,或者说其他人也选择他的立场,那我想我们没有讨论事情的必要了。那么请问你,你口口声声说我处理事情的方式有问题,那么请你告诉我,你会怎么做?
原帖由 野林歌声 于 2006-10-1 18:00 发表
尽管S同学的动机还不明确。但是W同学的处理事情的方式实在难以恭维。你刚来德国,有很多地方不了解,所以花钱交学费也是很正常的。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就要小心了。大家好心帮你分析,帮你出主意,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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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野林歌声 于 2006-10-1 18:00 发表
尽管S同学的动机还不明确。但是W同学的处理事情的方式实在难以恭维。你刚来德国,有很多地方不了解,所以花钱交学费也是很正常的。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就要小心了。大家好心帮你分析,帮你出主意,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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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山 于 2006-10-1 17:57 发表


呵呵

如果我没地方住,当然可以啦
变相的交房租么,心里不会恨到这个份上

反正住这些天交这些钱,我又没有多付钱,我为什么不乐意?

好像你这样付的钱还少点呢

现在大部分人都认同了,S不是诚心骗你,你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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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S也不是故意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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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关键是,你还没吃到什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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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你搞清楚,蒙我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
然后,如果你认为钱不重要,那是你有钱,你就不用显摆这点了。
因为帮了忙,暂且不说我是花了钱的,那不叫帮忙,那叫交易。所以我就应该全部费用帮他支付?你说的那么轻松,只是67欧?是2年的合同,你来付怎么样?考虑一下,你不是说没什么嘛,那好啊,你来付,星期一就去办手续,我一点问题也没有。
原帖由 sailorman 于 2006-10-1 17:56 发表




朋友,67块钱就与死神插肩而过的感觉了?lol.gif   

你刚来,别人也是刚来,对事情的了解都差不多,人家好歹在你来的时候也帮了一些忙。

就算是他为了这67块钱,蒙骗了你,你也可以协商解决,是不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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